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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 处在叛逆期的少年

栖梧城西,这里有一片规模不小的平民区,住在这里的,要么是吃公家饭的小官小吏,要么是整天挑着担游街叫卖的商贩走卒,还有些在权贵家里做工的佣人,他们的生活说不上太好,但和那些点个油灯都要斤斤计较的人来说,要强上太多——至少在这大雪纷飞的除夕夜里,他们能吃上一顿香喷喷荤素混杂的年夜饭。

小门小户吃年夜饭,可要比大户人家热闹的多,昏暗而狭小的厅堂中摆着一张八仙桌,桌边坐满了人,皆满红光,几杯浊酒下肚,就连从房屋缝隙吹进的寒风也耐不了他们如何。

亲朋们说着客套的话,依照长幼尊卑的顺序,依次敬酒,桌上的菜已经上了小半个时辰了,可是连一半都没吃到,空酒坛子却多了好几个。

但似乎并不是所有人都很喜欢这种画面,譬如说,林峰。

他父亲是栖梧城里有名的木工,做出来的器具连那些名家都交口称赞,母亲则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女工头头,这使得林峰一家在这片平民区里,生活算是优渥,而他则更是这一片儿少有的能识字,读过书,会写文的“才子”,只是有些可惜还没考上秀才。

对于现在的生活,林峰绝对说不上满足,他总是在心里问自己,为什么别人能穿蚕丝掺着金线制成的衣服,染着漂亮的颜色,而自己的衣服却总是万年不变的灰与蓝?为什么别人能顿顿吃肉吃到腻,而自己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口新鲜肉,平日里只能吃那些咬都咬不动的老腊肉?为什么城里那些漂亮女孩子不多看自己一眼?是自己不够帅?

看着不太光泽铜镜里自己因常年帮父亲干活儿而微微隆起的小臂肌肉,再想到平日那些在街上横行跋扈的公子哥那细胳膊细腿,他很是不忿。

凭什么,凭什么自己就得在没事的时候帮父亲削木头,而他们整天只需要提着鸟笼上街,还能吸引那么多女孩子青睐?

没错,是自己爹,自己娘不够好,若是他们年轻时候在努力些,自己何用受这个苦?

“小峰,出来给叔叔伯伯敬个酒!”

耳边又传来母亲的大嗓门,林峰板着一张脸,从自己的房间走出,看见自己的父亲敞露着胸怀,醉眼朦胧,坐在他身边的则是位身材矮小而伛偻,皮肤黝黑,指甲沟里满是污泥的中年男人。

“小峰啊,一年没见又长高啦,来来来让大伯看看!”

这个男人就是自己的大伯,家在栖梧城外不远的地方,是个标准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夫,也是林峰眼里的“穷亲戚”。

“小峰,还不快给大伯敬酒!”母亲看着林峰站在原地半天没动,有些生气的吼了一声,林峰这才慢悠悠的斟满一杯酒,走到大伯面前,跟他碰了碰杯。

“呕,什么味儿!”林峰在靠近大伯后,闻到了一股极其难闻的味道,像是发酵的汗水倒进酒坛子,又加了几十种香料腌制三天三夜后发出的味道一般。

“真恶心!”他在心里骂了一句,这大雪封路的夜晚,父母肯定会将这一帮亲戚挽留,到时候指不定这个臭烘烘的大伯就要在自己床上和自己睡一晚,想到这些,林峰心里就泛起一阵悲哀。

“大哥啊,小峰这正是调皮的年纪,不要和他一般见识。”母亲看到林峰僵硬的脸色,连忙出来打着圆场,“小峰这孩子聪明是聪明,可就是太自傲了,做事总是只出五分心,今年要不是粗心大意,漏掉了试卷背后的两个题目,咱们林家就要出秀才啦!”

粗心?怪我咯?林峰恨恨的在心里抗议着,如果那个考官先前提醒一句,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当然,这些话他也只敢在心里说,现实里不得不挤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笑,对着大伯说上几句恭敬话。

什么福如东海,寿比南山,什么财源广进,大富大贵,这种千篇一律的吉祥话用不带感情的腔调说出来,依旧让那个脸比炭黑的大伯笑的露出两排黄腻腻的牙。

“真是不幸呢,”想到自己已经在这个家里待了十七年,说不定还要继续待上十七年,林峰心里不可避免的生出一股凄凉,而自己愚蠢的爹娘,似乎还乐在其中。

不可理喻!

“小峰啊,来尝尝你大伯家养的猪,都是吃虫子米糠长大的,味道可比咱们栖梧城里那些养猪大户家出栏的好吃的多!”

一碗盛满白花花的肥肉片和粉条的土瓷碗递到自己面前,还没入口就闻到一股腥味儿,实在让林峰生不出食欲。

“娘,我现在还不太饿,等会儿再吃吧,我先出去看看雪。”林峰脸色苍白,从房里取出一件满是油污的皮袄子挂在身上,在一众亲戚诧异的眼光中,推开门,消失在风雪里。

……

“那些亲戚们,怎么能理解我们读书人的事?”看着白茫茫的世界,林峰生出由衷的感叹,对挤在自家屋子里喝酒畅谈的穷亲戚们的鄙夷,又上一分。

“什么狗屁瑞雪兆丰年,还不是怕下小了冻不死地里的虫子,可是稍微下大一点儿又生怕把房子给压塌了,可笑,一群蝇营狗苟之辈,这么美的雪,居然被他们用来谋私利!”

看着快没到小腿的积雪,林峰脸上不禁勾勒坏坏的笑容,“想必这样大的雪,得压塌好几座房子吧,真期待他们回去之后的脸色啊!”

林峰的自言自语淹没在风雪中,全然没一个人听见。

不,至少,转角处一个披着红袄的糟鼻子老头儿看着林峰,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小子,很恶毒嘛!”

大雪天里一袭红衣很难不引人注意,事实上,他也在等一个一袭红衣的少女撑着一把伞和他擦肩而过,却没想到等来了一个老头儿。

林峰没去打理这个脑袋好像有些不正常的老东西,埋下头,将脑袋缩在袄子里,闷头往家的方向走去,可是走了半炷香的时间,感觉要有些不对劲,抬起头一看,自己还在那个巷子口,不远处站着那位糟鼻子老头儿。

鬼打墙?林峰心里一惊,身子哆嗦起来,脖子和袄子相连的地方出了缝隙,冷风直往里边灌。

“小子啊,咱们又见面啦!”糟鼻子老头儿看着林峰冻的发青的脸蛋,笑眯眯的说道,和蔼的样子像每天来家里收粪桶的老大爷。

“怎么回事!”林峰只感觉自己的两条腿如灌了铅,怎么也迈不开步子,而那个老头儿,虽然站在原地没动,却好像离自己越来越近了,那件红袄子分外显眼!

不对,那不是红袄子,那是血染的!林峰这才注意到,老头儿站的地方,同样是一片嫣红,正是来源于他身上那件袄子往下低落的血液!

“完了完了完了……”林峰的膝盖一软,跪倒在积雪中,已经不再敢往老头儿的方向看,眼中满是恐慌。

“爹,娘,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