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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冬至(修)

阴极之至,阳气始生,日南至,日短之至,日影长之至,故曰“冬至”。

在炕上徘徊十几日,苦药汁子喝下许多,苏锦的身体总算完全康复了。小姑娘重新洋溢起笑容,圆嘟嘟的面颊上布满红晕。苏锦的脸蛋尖尖,即使不饱满,也比病中好了许多,至少带了几分血色。

两人找出大柜子里的新夹袄——这是苏父在世时为一双女儿置办的。小姑娘是一件桃红色缎子的夹袄,通体素色,只在袖口领子上绣着几朵红梅花;苏锦的是妃色缎子,有隐隐的团福纹。想来锦儿的父亲去世前,家里过得不错,不然也买不起这么好的衣料。

小姑娘穿上新衣,更显得脸圆面红。以清朝的审美观来看,小姑娘面若银盆为福贵之相。而苏锦瘦削的瓜子脸则是福薄短命之象——还真有几分道理。古代的织造工艺与现代不同,苏锦对真正的古装也爱不释手。摸摸光滑细腻的料子,苏锦在心底感叹:锦儿的父亲肯定是个疼爱女儿的慈父,对女儿出手大方。

曾经的扬州苏家在十里八乡的确算个富户,苏府中亭台楼阁、小桥流水,风景优美。苏家子孙不旺,三代单传,到了苏父这代,夫妻仅得了锦儿一个女儿。锦儿为家中独女,是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家中长辈待锦儿如珠如宝,绫罗绸缎、首饰钗环等物一样不缺。苏父信奉女儿富养、 儿子穷养的理念,即使家逢大变,也从不在衣食上亏待女儿。

两姐妹紧闭大门,换上新衣,却并不敢四处乱逛,只在院子附近兜了几圈,算是放风祛病,欢喜一下罢了。京城难民多如牛毛,两个孤女穿着缎子做的衣服出去,绝对会成为强盗恶霸的盘中餐。

小姑娘拜托刘大娘买了些好料给锦儿补养身体。四只母鸡被小姑娘解了绳子养在后院棚子里,那母鸡倒也争气,隔日便能从鸡窝里捡个鸡蛋。一斤猪肉、一条半斤的鲤鱼、外加几根猪骨头就是今天的晚膳。这晚饭在苏锦开来普通,在村民看来却是极为奢侈丰盛,是为庆祝锦儿大病痊愈。她们入乡随俗,与村民一样每天只吃两顿饭。

毕竟在热孝之中,不好穿着新鲜颜色。苏锦是现代人倒不在意这个说法,但是小姑娘心里有数着呢。脱下新衣换旧衣,苏锦跟着小姑娘进了厨房。现代时她独自外居,为饱口腹之欲,与据说是御厨传人的酒店大厨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经常去厨房偷师学艺。故而,家常小菜难不倒她,精美糕点也难不倒她。谁叫美食是她的最大爱好呢?

橱柜里搁着几根萝卜和几棵白菜。萝卜缨子和白菜叶都是cc的。清朝可没有大棚蔬菜,冬天大雪铺天盖地,气温极低,根本没有蔬菜可吃。这些萝卜白菜本是刘大娘储存在地窖里,过年时做菜的,因可怜丧父的两姐妹才友情提供了一些。当然,小姑娘也送了几包糕点去表达谢意。刘大娘家的小孙子爱吃这个。两姐妹吃惯了细致东西,也不爱市场上粗糙的点心。

萝卜削皮切块,丢在砂锅里,和着大骨头炖汤。萝卜皮收起来晾着,等两天腌来吃。大骨头是相熟的屠户搭着肉送给刘大娘的,结果被刘大娘转送给姐妹俩了。苏锦手脚麻利的干活儿,小姑娘看得眼睛酸酸。想当初,家里书香传世,她和今儿都是小家碧玉,学厨艺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菜刀锅铲什么的哪里真上过手?如今两人对家务活都熟练了。擦擦眼角的泪水,小姑娘扯出个笑容,挽起袖子舀了热水兑着冷水洗菜。

猪肉都是瘦肉。这个年代,老百姓都喜欢肥滋滋的肉,不太爱吃瘦肉,所以瘦肉价格反而要低廉些。将肉切成片,再剁成肉末,苏锦甩甩酸软的手,这菜刀还真重。

苏锦是南方人,鱼是家常菜。可是她不敢做川菜,要知道锦儿可是扬州人啊,淮扬菜口味清淡,与麻辣鲜香的川菜大不一样。

小姑娘收拾着鲤鱼,颇有些怀念道:“京城的饮食习惯与扬州不同,我真想念家乡的菜肴啊。”

淮扬菜与鲁菜、川菜、粤菜并称为中国四大菜系。淮扬菜始于春秋,兴于隋唐,盛于明清,素有“东南第一佳味,天下之至美”之美誉。原料多以水产为主,注重鲜活,口味平和,清鲜而略带甜味。著名菜肴有清炖蟹粉狮子头、三套鸭、水晶肴肉、松鼠鳜鱼、梁溪脆鳝等。其菜品细致精美,格调高雅。

苏锦想起来也是一阵可惜。自己长在成都,对川菜最为喜爱,也最精通。淮扬菜嘛,偶尔换换口味还行,川菜才是她的心头好。未免露出马脚,苏锦按耐住做酸菜鱼的冲动。“以后咱们总有机会吃到的。”苏锦笑着安慰小姑娘。宫里什么好东西没有,只要两人跟着好主子,说不定能吃尽天下美食呢。

小姑娘想了想,也充满期望,道:“妹妹说的有理,以后总有机会的。”即使因环境逼迫,导致了小姑娘的早熟,但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年轻姑娘,对未来总会有许多美好幻想。

两姐妹相视一笑,在厨房里忙碌起来。苏锦烧火,小姑娘掌勺。苏锦无比庆幸自家奶奶生活在农村里,家里也是用的这种土灶,不然她可连火都不会烧。

一个时辰后,香喷喷的晚饭上桌了,主食是猪骨汤里煮好的白菜猪肉饺子。顺治十七年收成不好,家家户户都不富裕,冬至节都过的简单。昨日里,两姐妹已经去苏父坟前祭拜过,告诉他两人入宫的决定。晚膳前,两人又去隔壁屋子牌位前上了香,让地下的亲人们也高兴高兴,算是简单的祭祖了。苏父是个秀才,西次间是书房,也是苏父的卧室。如今,他的牌位也摆在那里。因着锦儿身体方才康复,故两人便决定在入宫前再去坟前祭拜。

小姑娘想起了去世的父母弟弟,有些闷闷不乐。他们都葬在扬州,牌位也供奉在宗祠里。小姑娘朝扬州方向跪下,磕了几个头,默默念叨几句话。

苏锦站在旁边看着,等她站起来了,才开口劝解:“姐姐,只要咱们活的好好的,就是对父母最大的回报。”

小姑娘笑着点点头,欣慰道:“锦儿明白这个道理,姐姐就放心了。干爹干娘在天之灵也会高兴的。”原来问题最大的是锦儿,而不是小姑娘。

苏锦一阵尴尬,自己白担心小姑娘了。羞赧的垂下头,苏锦拉着小姑娘的袖子,赶紧转移话题:“姐姐,咱们吃饭吧,饭菜都凉了。”

“嗯。”小姑娘是个厚道人,只当苏锦打开了心结,也很是高兴。

用了饭,小姑娘提着个篮子,捡了几样点心干果,便要去刘大娘家。“妹妹身子虚,就好好呆着家里,姐姐去隔壁看看。”

“姐姐,你怎么今天去呀?”苏锦疑惑问道。

小姑娘拍拍身上的半旧袄子,道:“咱们姐妹还在孝中,不方便在新年里拜访邻居,索性今天去了吧。再说,半月之后咱们怕是要进宫去了,这新年估计得在宫里度过。刘大娘对咱们多有照顾,总要诚心感谢一番。”

苏锦顿时明白了。宫女小选本是定在开春,今年不知为何提前招宫女。“姐姐你去吧,我就在家里等着你。瞧着外面又下雪了,你拿把伞遮一遮。”说着把伞递过去。

“好。”小姑娘接了伞,朝苏锦笑笑,转身出门,又把门紧紧阖上。

苏锦站在窗户前,从窗缝里瞧着小姑娘走远了,才慢慢踱回炕边。脱掉厚厚的夹裤,掀开被子坐上去。自苏锦生病后,这炕一天到晚都是烧着,这会儿暖和得很。苏锦皱皱眉,据这几日刘大娘那里听来的消息,这董鄂妃竟然还没有病逝。按照历史,董鄂妃明明是在八月的时候就死了的。想到这里,苏锦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希望这次“非常规”的小选不要与董鄂妃扯上什么关系才好。

苏锦暗自警惕在心,进宫后可不要惹到这位宠妃。董鄂妃可是麻烦的代名词啊!抛开繁复的思绪,苏锦搓搓手,翻出簸箕里的红绳子,按照小姑娘教自己的方法打起络子来。簸箕里还有张绣了一半的绣帕,和几团色彩鲜艳的丝线,都是苏父买给两个女儿练手的。江苏土地肥沃,气候温和,蚕桑发达,盛产丝绸,自古以来就是锦绣之乡。清代更是苏绣的全盛时期。苏绣,是江南女孩一生中最最美丽的情结。女红之巧,十指春风。

锦儿的手指纤纤,灵活自如。据小姑娘说,锦儿在母亲的教导下,女红较为出色,基本上每日针线不离手。可是苏锦一个现代人,哪里会做这些东西。好在锦儿生了场大病,小姑娘未对苏锦不动针线有什么疑问。

苏锦缠绕红绳的手顿了顿,搁下络子,拿起绣帕展开。抚摸着帕子上小猫灵动的双眼,苏锦心中一动。长久隐瞒下去也不是办法,自己还是得把女红学起来。先不说女红是古代女子的必备技能,单单靠着这手艺,在宫里或许能分配个好些的活。放出宫后也能有个吃饭的技能,不至于流落街头。

说动就动。苏锦捻起细细的银针,回忆着小姑娘的手法,试着把银针往帕子刺去。顺着直觉刺了几针,苏锦眼睛一亮:原来这身体还保留着小姑娘的技艺。她只要捏着针,自然而然的就知道从哪里下手了,手法还十分熟练。

苏锦惊喜一笑,翘着嘴角飞快的下针,一会儿就把猫儿的撅起的尾巴绣完了。把帕子拿远些,打量几番,苏锦满意的笑笑:小猫儿浑然一体,灵动非常,没有一点违和感。

放下心里的大石头,苏锦缓缓舒口气,转转脖子,揪出颈子上的红绳。红绳下面垂着一块洁白莹润的暖玉,中心处有淡淡的竹子图像。何不趁着小姑娘出门的机会瞧瞧这玉佩究竟有什么神通或古怪呢?

把手指头搓得通红,苏锦拿起绣花针,狠狠心往上面一扎,指腹顿时冒出了鲜红的雪珠子。左手无名指被称为最接近心脏的地方,她这回下了本钱,放出了几滴心头血。将血滴在玉佩上,她目不转睛的盯着玉佩的变化。

和上次一样,玉佩迅速的将血吸收干净,忽然间白光大盛。苏锦微微眯眼躲避刺眼的光线。待到白光消失,一切恢复平静,苏锦睁眼去看玉佩,它已经变回了黑色,中心的竹子纹路却消失了。苏锦慌了神,翻来覆去的检查了几遍,发现玉佩确实没有什么奇怪之处。

萎顿的垮下肩膀,苏锦不甘心的想到,难道这真的是块普通的玉佩么?喝了自己的血,只是把上面的竹纹变没了?愣愣的盯着玉佩发了会呆,苏锦叹口气把玉佩放回衣服里,滑下身子缩回被窝,慢慢阖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