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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你会倒霉的

王大力把厚厚的一叠钱在手里摔了一摔,一脸的志得意满道:“姐夫,今天的营业额,你猜猜有多少?”

夏近东有点不耐烦,没有理会他,他感觉这一天很累,不是因为诊断那些病人有多难,而是心累,觉得自己在欺骗在说谎。

在他看来,这种行径很可耻,这行为算什么?

为五斗米而折腰,摧眉折腰是权贵。

唉,现实真是逼得人们一点气节都没有,有尊严地活着,好像永远遥不可及。

王大力没有察觉到他这种情绪,他兴高采烈地道:“一千多,净赚五百多。”

“你这可够暴利的啊……”

望着夕阳,夏近东有点忧伤,语气却依旧淡淡的。

“那是,咱能获得暴利,那是咱的本事!”

王大力满不在乎地说。

“是啊,本事……这就是本事……,我该走了。”

夏近东眼神里满是忧伤,不是为其他,而是为自己丢掉的良知和尊严。

“别啊,姐夫,晚上一起吃个饭,我在宏发大酒店摆了一桌子,我叫了海参鲍鱼,这一般人吃不到啊。”

“我不去了,咱这贱胃,就是吃五谷杂粮的命,山珍海味啊,享受不了。”

他拉起儿子夏小洛的手,道:“走吧,回家,吃你妈做的汤面条。”

夏小洛重重地点点头,道:“嗯,中午吃的那鱿鱼卷,恶心死我了,我得回家吃面养养胃。”

十五岁的孩子,应该还是馋嘴的年龄,儿子的成熟,让夏近东很欣慰,心道,真是我夏近东的儿子,就应该这样有气节,不能做只知道吃喝的猪人。

父子二人沐浴着夕阳的光辉,走向汽车站。

王大力拿着几张钞票在后面追赶,道:“姐夫,姐夫,这有二百块钱,说好给你的。”

可是父子二人谁也没有回头。

两人走在路上,沉默着,谁也没有说话,夏小洛看着父亲的脸,从他平静的脸上察觉出一丝淡淡的笑意。

夏小洛道:“老爸,我知道,你一定会成为人中龙凤。”

“啊?为啥?”

“一个人的理想的高度决定了他成就的高度,其实成功的人,每个人都是理想主义者,至少曾经是理想主义者。”

“是吗?你懂得还挺多。”

夏近东抚摸了一下儿子的脑袋笑着说。

其实,他还想告诉父亲:“老爸,一个男人能为理想死去还不成熟,真正成熟的标志是可以为了理想屈辱地活着。”

可是,看着此时风骨郎朗的父亲,他怎么也说不出这句话,也许真正能让父亲成熟的,只能是时间和阅历。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瞬之间,暑假已经快过去一个月了,从新阳市回来以后,夏小洛每天都去新华书店看书,或者陪杨老师。

第十一届亚运会已经临近,虽然他身处中原地区一个闭塞的小县城,可是,也能感觉到如同过节一般浓厚的喜庆氛围。

各个机关、学校、医院、图书馆、百货商店等都挂上了春节和国庆节才会悬挂的红灯笼。

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自豪感,喜气洋洋,似乎一切都是美好的,全民爆发出庞大的热情。

但是夏小洛却有点情绪低落,原本以为,重生以后,自己会无所不知,可以改变周遭的世界,不说撼动世界,重塑人生,最起码能改变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可是,现实却不像他想象的那样,自己还是一个什么事情都干不了的中学生,就连弄个企业,搞个营业执照都不可能,因为他还不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年龄,唉,拖着这副小小的身躯,即使你思想在强大,也被局限在这弱小的躯壳里。

而他自认为聪明地为父亲和钱局长出谋划策,到现在也没有收到任何实际的效果,好像卫生局好像还是如同往昔一样,一切笼罩在一种平静而诡秘的氛围中。

此刻,他正和屈小元坐在新华书店的柜台边一个角落里,因为书店并没有安装电风扇,在那个时代,电风扇还是一件奢侈品。

只有柜台上放着一个座扇,柜台后面一个穿着月白色的衬衫的0来岁的营业员,脸对着风扇怯意地享受着风扇出来的阵阵凉风。

她白皙的鼻头上有几个雀斑,显得很是娇憨,饱满的胸脯快把月白色的衬衫顶开了,那纽扣绷得紧紧的,让夏小洛很为她担心。

她对于夏小洛二人坐在那里好像并不反感,夏小洛眉清目秀,显得很沉静,比同龄人稳重得多;而屈小元则有小麦色的肌肤,浓眉大眼,已经有了几分男子汉的气息,说实话,那叫夏小洛的半大小子每盯着自己的胸脯的时候,她竟然还怦怦心跳。

不过她搞不清楚,为何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竟然有那么让人眼红心跳的眼神。

其实这不难解释,对于这个有着三十多岁怪蜀黍般的心理年龄的小正太来说,何诗韵年级尚幼,他丝毫不敢的动什么歹念,也不愿意去玷污那份美好。

可是,眼前这二十多岁的女人就无所谓了,因此他的目光放肆地在她全身的惹火之处上上下地扫来扫去。

此时,夏小洛正捧着一本《东周列国志》看得津津有味,而屈小元则沉浸在《鲁滨逊漂流记》的彪悍故事之中。

他很向往主人公在孤岛上虽然困难但很自由的生活,之前,夏小洛拖他来看书的时候,他死活不愿意,现在则慢慢体会到读书的乐趣。

《东周列国志》是一本故事情节非常刺激残酷的书,大概因为先秦的人民还没有经过孔孟之道的教化,尚未有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影响,民风显得异常彪悍,为了王位,可以弑兄、弑父、弑母,浑不顾三纲五常,夏小洛看得心惊胆颤。

屈小元道:“没意思,鲁滨逊看完了,没劲。”他看完一本书,如同和书里的世界诀别一样,竟然有几分不舍。

“你们要无聊啊,可以去三楼读者俱乐部去,那里有好多中学生呢。”

女营业员善意的提醒道。

“读者俱乐部?有什么好玩的?”夏小洛问道。

“同龄人多一些,他们经常在一起讨论文学诗歌啊,什么的……”女营业员端起罐头瓶装的菊花茶喝了一口。

夏小洛想起来,九十年代初正式历经了80年代的“伤痕”、“反思”、“改革”、“多元化”等文学思潮之后,普通民众对文学的热情空前高涨。

顾城的那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他来寻找光明”几乎每个识字的人都能背出来,以舒婷为代表的朦胧诗撒娇派的诗歌更是柔化了一代人的心肠。

那时候文学青年可是一个褒义词,写首朦胧诗,弹个小吉他,那可是勾搭文学女青年的利器。

夏小洛冲屈小元道:“上去看看,不好玩,我们再撤呗。”

两人来到图书馆三楼,果然看到一个房间的木门上面镶嵌着的一块铭牌,上面写着“读者俱乐部”。

嘿,三楼充当了新华书店的仓库,一般人很难到这个地方来,谁能想到这里还别有洞天?但是,在一楼大厅处没有一点迹象可以看出这里还有个读者俱乐部。

可见这新华书店的主管领导还真是没有多少经营头脑,或者在僵硬的体制下,根本没有改善经营状况的内在动机。

两人在门口张望一下,只见里面坐着十多个年轻的男女生,正在讨论着什么东西。

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男生,道:“大家以文会友,讨论了几天文学,彼此都有很大的收获,不若我们来个斗诗,玩一把怎样?”

说话的叫冯云山,是洛水县第一高中高二的学生,也是校广播站的站长,有很多文章发表在《男生女生》、《中学生阅读》之类的杂志上,在洛水县中学生中算是个颇有点名气的人,很受女生欢迎。

他和几个男女生坐在桌子的一侧,对面的则是两个男生,一个是十七八岁的样子,留着干净的小平头,另外一个年龄明显偏小,十多岁的样子,两人都穿着绿色军装体恤衫。

明显是成年人穿的服装改小的,饶是改过,也略微显得肥大,不过在这溽热难当的夏天,倒也通风散热,颇为合适。

那个十来岁的小子,小鼻子一皱,翻着眼,道:“嘿,这小县城,还能有几个像样的人物?爷就不信了,比写诗,能吓死你丫的,哥,随便写几篇,逗丫挺的玩玩。”

一嘴的京味儿,更有一种睥睨天下不可一世之感,和他小小的年龄委实不相称。

“小武,你闭嘴,中原地区人杰地灵,藏龙卧虎,你不要小小年纪就不知道天高地厚,爷爷怎么教导我们的?劳谦虚己,则附之者众;骄慢倨傲,则去之者多。”

左边的军装少年道。

小男孩一脸的骄横之色消失无踪,颓然坐到椅子上,显然对这军装少年颇为忌惮,不再多言。

军装少年道:“云山,王国维在《人间词话》开篇中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但是境界这种东西是世界上最难判断的东西,我们斗诗其实也难以分出高下,何必呢?”

冯云山这段时间和军装少年谈论了几天文学,观点和他多有冲突。

这军装少年似乎眼高于顶,对国内文学界评价很低,对冯云山的偶像点评得不留情面,至于文学观点两人又迥然不同,军装少年主张文章需要有趣,娱人娱己而已,而冯云山则认为文章应该文以载道,教化世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