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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彩虹侠

六亿五千万,奖品碎片立刻全部拼凑完成!

沈元那个恨啊:“你丫的就是巧立名目变着法的坑老子的钱,你就不是个人,你要是个人,看到没,哥哥这大巴掌,一巴掌就把你脑袋瓜子打歪!”

“哦,原来还想着揍我啊。那好吧,我突然间觉得这个进度条十分钟有点儿不够用,九百多个奖品碎片怎么是十分钟就能拼完的呢?不行,这么浩大的工程,统爷我一定得精益求精。毕竟里面有好多七月女团第一场正式演唱会要用到的歌,统爷我得慢工出细活,不能瞎搞。嗯,对,十天,就十天,刚刚好....”

纳尼?

沈元火蹭蹭的,十天之后苏琳琳她们第一场正式演唱会也就到了最后的期限了,那时再拿到这些歌黄花菜都凉了,甚至连排练的时间都没有就得直接上场。

“你说你咋跟个老娘们儿似的还记仇呢?我都说你你是宇宙无敌大可爱了,就怎能舍得打你呢?十分钟就好,十分钟就好,我觉得十分钟没问题,那就十分钟吧。”

“哦,原来你承认我是宇宙无敌大可爱啊。”

“承认承认,我家统统必须是宇宙无敌大可爱!”

沈元身心俱疲都累觉不爱了,哄哪家熊孩子都没有哄自家系统有技术难度哇!

“哼,这还差不多,那就十分钟,十分钟之后你就能拿到这些奖品啦。不过话说回来了,你难道真的不考虑一下六亿五千万,刷的一下,这些奖励就立刻到手了的豪横感觉吗?”

“不用不用,谢谢谢谢,十分钟,十分钟就挺好的,真的。”

沈元连连摆手,心说还刷的一下,你这刷的一下是指刷老子的银行卡,刷的一下,一个亿多亿又没了,的确有够豪横。

“哦,不需要啊。”

“不需要。”

“......”

沈元明显的感觉统爷有点儿失落,明显的就是没额外坑到沈元钱宝宝不开森,宝宝有小情绪的节奏。

但是就算这货再有小情绪,自己也不是人傻钱多的凯子,高低也不能让它再坑这么多钱,但是又不能不给它台阶下,还是哄哄吧。

还真是唯那啥与统爷难养也!

正好小小黄走到他脚下,正在张着嘴抬着脸摇头尾巴晃,沈元一看来了注意,伸手就把小小黄抄在手里,然后同时对统爷说道:“统爷,统统。哥哥说好了带你们去吃大餐的,如今成功把王憨憨解决了,也算是大功一件,走,哥哥带你们下馆子去,好好搓一顿。”

“好!我要吃老曹家的至尊霸王餐!要最大套的那种!”

统爷毫不客气的说道。

沈元听完后掰掰手指,一咬牙:“好,那就去吃老曹家的至尊霸王餐!”

老曹至尊霸王餐绝对是朝歌城美食界的招牌特色,据说老板曹有道,人称老曹,乃是三国时期魏武大帝曹操第八十代玄孙,当然究竟是不是曹操的现世玄孙这个问题并没有人特意去考证过,都是从老曹家族里面的人嘴里说出来的。

没人在意,沈元当然也不在意,他所在意的只是老曹一家秘制的至尊霸王餐,曹有道在朝歌美食界可谓是鼎鼎大名,同时他掌勺的曹家小店更是业界名流。

曹家小店虽然名叫小店,却一点也不小,在朝歌西北方向一处景色宜人的农家花园里,占地足有两千平,上下三层楼,绝对是一个大酒店的规模,但是自从老曹创店以来,历时三十年,店面越扩越大可是店名一直没变。

同时店内主要经营的菜品也只有一套,那就是系统此时所说的老曹家的至尊霸王餐了。

说是霸王餐,当然你去了之后是不能真当霸王餐去吃的,该给的钱一分不能少,而且还不便宜。

就是店里面最低标准的一套霸王餐,吃下来也得888元的标准,再往上则是8888元,88888元,甚至还有888888元这样也就是统爷所说的最大套的至尊霸王餐。

那么这个至尊霸王餐里面都有什么,沈元虽然还没有去吃过,但是这么一段时间来,他也对这样一个神奇的美食之地了解了不少,就拿最低标准的888元霸王餐标准来说,里面就有烤整鸡烤整鸭烤整鹅烤整鱼四大件儿,同时还有肘花猪脸螃蟹龙虾生蚝扇贝等等硬货组成的配菜,足足铺满一桌,然后就是两大坛老曹自酿的甜香米酒。

也就是说来老曹这吃霸王餐,就是满嘴的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以霸王之胃聚霸王之势,所以才美其名曰老曹霸王餐!

老曹霸王餐,肉食动物的最爱,沈元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已经跃跃欲试了很久,但是一直以来也没有太多的时间,如今王憨憨一事结束,他也就起了心思,打算一会儿回家先把苏琳琳孙雪她们接着,就一起去吃一个这样的霸王餐。

不为别的,就为了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可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当然,既然统爷都开口说要吃那最大套的至尊霸王餐了,那么沈元也不能小气巴拉的,算了算不就是888888万么,现在自己重金在手,也不是一顿饭花不起100万的人,人生在世,吃喝二字,吃了!

沈元和统爷愉快的达成共识,抱着小小黄就要去老曹家吃霸王餐,但是殊不知他这下意识的将小小黄抱入怀中的一个动作却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

“我擦!我看到了什么!看看看!快看!”

“看什么?我去!他竟然把这个神奇的小狗抱了起来!”

“对!抱起来了!而且这小狗子还美的不要不要的,一看就和他很熟的样子!”

“等等!这不是城市之光的狗子吗?那就是说....天哪,莫非这个非酋就是城市之光!就是超人!就是彩虹侠?”

“只是彩虹侠刚才进去时不是五颜六色的吗?就像踩着五彩祥云前来救我的英雄一样!怎么一出来就变成非洲人了?”

“笨!彩虹侠刚才在里面一定是经过了一场滔天大战!所以才搞的如此狼狈!但是战士的伤痕就是最大的荣耀!你别看彩虹侠现在黑的跟雷劈了一样,但是这一身尘土反射的都是守护我们的荣光!完了完了!爱了爱了!彩虹侠!我爱你!你是我们的城市之光!”

“对对对!这就是彩虹侠!彩虹侠!我爱你,英雄!”

“我要给你生土豆!”

“我擦,不都是生猴子么!”

“彩虹侠这么黑,不生土豆生什么?”

“......”

“啊!彩虹侠!你别走啊!等等我们.....”

能不走吗?

彩虹侠?

沈元耳朵一点儿也不聋,同时听到周围的人这样一说,就立刻明白过来是咋回事了,于是连忙把小小黄往仅存的裤兜里一塞,然后又狠狠的揉了几下,揉的小小黄直哼哼。

“就是你个小兔崽子,干啥啥不行,暴露第一名,就这么把老子卖了,暴露了吧,咋整,跑吧!”

小小黄更吭叽,分明想说我是小狗崽子,可不是小兔崽子。

人们发现眼前这个和神经病似的非酋很可能就是他们心心念的城市之光后,先是无师自通的给沈元安排了一个彩虹侠的称号,然后就蜂拥着往沈元身边围去。

沈元更是立刻就反应过来,然后撒开脚丫子就跑,只是在跑的过程中,两只脚上已经直接当拖鞋用的鞋子纷纷飞出老高老高,然后一转眼,在人们被飞舞的鞋子吸引的同时,沈元竟然凭空消失.....

只是这时恰好莫问秀孔小月还有殷无量高德海等人已经带着兵出来,同时漫天的风沙也终于全部消散,一轮太阳当空,天气晴朗无比,要不是现场汽车什么的依旧惨烈非常,人们都很难想象在这样朗朗乾坤之下竟然发生了刚才那样的超自然事件,而且还死了那么多的人。

不过这样的惨烈随着沈元的出现,随着人们口中彩虹侠这个称号的传出,人们的注意力还真都一下被沈元吸引了。

毕竟这是一个需要英雄的时代,特别是这样一个超级英雄!

以前所谓的超级英雄都只是存在各种各样的漫画小说或者影视作品当中,如今真在现实当中如此真实的出现,这对任何一个亲身经历者都是一件犹如史诗般的事件,甚至整个世界格局都有可能因此而改变,这样一个超级英雄意味着什么,每个人都知道,又怎能不让人激动异常?

沈元跑了,甚至凭空消失了。

但是人们只感到遗憾却并不感到奇怪,毕竟这是城市之光,这是超人,这是彩虹侠,他能凭空消失才能更证明他超级英雄的身份,否则的话这就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和流浪汉,又怎么会是拯救世界的超人?

沈元消失了,但是他飞起的两支鞋却立刻遭到了全民疯抢,最终抢到鞋子的两个伙计在人们羡慕嫉妒恨的眼光中心满意足的将这两只鞋收好,这才所有人一起又围向莫文秀等人,毕竟他们是最里面的人,一定会知道更多关于彩虹侠的内幕。

见到这个状况,莫文秀几个人先是简单的了解了一下刚才外面发生了什么,然后互相望了一眼,按理说作为沈元和七月女团的新闻发言人,如今由莫文秀代表发言是最好的。

但是几个人一合计,就是莫文秀这样发言人的身份,很可能就会被人想到沈元就是他们所说的彩虹侠,最终还是高德海出来说道:“我是朝歌陆兵作战营的营长高德海,今天发生的事件,我先对遇害者表示深切的哀悼,但是整件事的因果已是最高机密,还请大家稍安勿躁,虽然那个人的身份无可奉告,但是官方会将最后的调查结果告知大家。同时也请大家始终相信一点,这座城的确有英雄存在,而英雄也势必与大家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