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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方丽槐三

天气晴

今天是这座城市的烧烤节,我有幸和他一起到镇子上去过烧烤节。

闻着香气喷喷的味道,我忍不住流口水,真的好香。

我们买了好几十串烧烤,几乎把两手不空的吃着烧烤。

他问我喜不喜欢这座城市,我略微狐疑的看着他,我有些抱歉的看着他。

‘我还是喜欢格林。’我十分认真道。

这是他第一次听我提到格林,有些狐疑的望着我,“格林,那是什么地方。”

提起格林,我竟然非常耐心的给他解释着,“格林是我的家乡,那里承载了我的过去。我难以忘怀的城市。”

他原来如此的点头,笑的十分的灿烂,“我真的很想去看看你的城市到底有多美。”

我狠狠的咬了一口手中的烧烤,笑着微微的挑眉,“其实你们家乡也不错,至少有这么多的美食。”

我们各怀心意,这是我们两人第一次提起自己喜欢的家乡。

那时候我才发现,我对于格林,竟然是十分的喜欢的。

我们坐在长椅上,吃着烧烤,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人群,心竟然是那么的安静。

他转头看着我,目光深深的,用着最温柔的话语问着我,“愿不愿意当我的女朋友。”

我的心就像一朵蒲公英的种子,漂流了这么久,我终于找到了我落脚的地方。

他愿意让我在他的心脏落脚,我激动的难以言表的看着他。

竟然有人对我表白,安心你肯定知道这种感觉。当初余渝跟你表白的心情。

我高兴的盯着他,笑着微微的点头,“你真的喜欢我。”

他连忙的点头,生怕我会生气,“恩恩,我喜欢你,虽然有些唐突,但是我是真心的。”

怎么办,我觉得我的心脏快要跳出我的胸膛了,我好喜欢他这么直白。

我不知道明明是这么雀跃的心情,为什么你会拒绝余渝。而我呢,脑子一热的答应。

过后有些后悔,自己是不知太随便了,怎么就这么轻轻松松的答应了。

是不是很傻,我也认为自己很傻。或许放弃余渝以后,我真的变得豁然开朗了。

那天,我们一起手牵手上街,他的手掌心的温度,那么的温暖。

纤细白皙的手指,他的手指是最漂亮的。细长的手指紧紧的握住我的手,让我真的忍不住放开他。

我们一边朝着烧烤,一边在小镇子上逛街,他和我说起小镇子所有的童话故事。

原来每座镇子,都有自己的故事,只是大多数的人都不知道而已。

太阳慢慢的落下了,烧烤摊越发的热闹了,烤牛肉,烤肉,烤鳗鱼,等等太多的美味了。

我吃的肚子有些撑,实在的吃不下去了,整个人依靠在沙发上打着饱嗝。

他见我吃太多了,怕我消化不了,所以拖着我去了街上逛街。

这里的月亮看起来还不错,又大又圆的,我恍惚间才记起来,今天应该是七夕吧。

今天竟然是七夕,我们就给忘记了,这可是情侣的重大日子,怪不得他非要拉着我去放河灯。

这里七夕节目就是放河灯,还要许愿挂同心锁。

不过这些节目也太贵了,放一盏河灯,就得让我努力几个小时的成果全部给打水漂了。

我虽然舍不得,但是为了能够满足他的心愿,所以我花了好几百,买了一盏又大又好看的河灯。

他笑话我傻乎乎的,谁会买几百块的河灯。当时真的傻,而且还理直气壮的瞪着他。

“我就傻了,怎么滴,快点过来许愿。”或许我希望我们两人之间的感情能够久远点,在久远点。

所以我努力的维持着我们两人之间的感情,其实我的心中没有任何的愿望。

以前的愿望就是喜欢余渝,并且嫁给他。似乎放弃他以后,我的心竟然空了。那种空是无欲无求的。

而他珍重的捧着河灯,希望我们两人能够健康幸福。

我们放了河灯以后,他希望我能够永远的留下来,我神情有些不自然,含含糊糊的喝着果汁。

“我喝饱了,先回去了。”我几乎逃一样的跑了。

我知道,我不可能留下来,因为世界上有太多的地方我还没有去过。

我要去往更美丽的地方,所以我不会为了任何人停留。

安心,你说我是不是很傻,我也这么的认为。

那天晚上,我在电脑前,边流泪,边打字。我把我所有的嫉妒和不甘心,全部发泄到了文字上。

没想到,全部拍下来以后,心情竟然舒畅了。我最近在学习很多的东西。

以前,以为自己明白的够多了,根本没必要学习哪些语言,和艺术。

可是我想到国外去,发现自己根本不会语言,我很苦恼。所以我重新的捡起英语,每天规定自己背一长串的单词。

我还在学习拍照和修图,我希望用相机能够拍下我认为美丽的世界。

突然间,发现自己不懂的东西还有太多了,所以我每天都在忙碌的生活旅游着。

我生日的那天,他送了我一台漂亮的单反相机。我手指轻轻的抚摸着相机,冲着他点头笑着。

我无以为报,所以亲自给他做了一碗饭,这顿晚饭,我们喝了多酒。

如此顺理成章的翻云覆雨,第二天天色刚亮,我红着脸进入厨房里做早饭。

而两人的第一次,他不是特别的开心。低声的询问着我,“你不是第一次。”

我能够告诉他,自己那些不光彩的事吗,肯定不能的。

现在我几乎恨透了那些人,我默了,点头。

看着我点头,他几乎疯狂了,摔门离开了。

我望着他的背影,笑着微微的揉了揉眉心,果然他受不了了吧。

原来男人真的有处女情怀,我笑着揉了揉眉心,收拾东西准备下一站的旅行。

临走的时候,我写了一封信送给他,不知道他收到我的这封信的时候,会有什么感想。

离开的时候,我心里竟然没有一丝的留念。

或许原本留下来,便是因为他,现在留念已经没有了,不如就这么的离开也好。

我坐上了南下的火车,目的地是南海,我听他们说,南海是炎热又美好的地方。

所以我喜欢这里,因为这里的大海和其他地方不一样。而且这里有很多的水果。

我坐在火车上完成了我们的故事,然后按下了发送,把这篇故事有第十次的发给了杂志社。

似乎对于我的坚持不懈,把杂志社给感动了,编辑主动的加上我的邮件。

我们开始了一场长达灭顶一样的修改,几乎把开头全部给重写。

连续修改了十遍稿子,让我心力交瘁。

收到第十一遍修改的邮件的时候,我整个人无力的趴在窗前看着稿子。

内心似乎在不断的否决自己,应不应该继续写去。我竟然修改稿子,修改到哭了。

杂志社连忙打电话来安慰自己,告诉自己,你没注意到,这一遍修改,你的稿子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

我重新看了眼第一眼的稿子,似乎真的不怎么样。

然后我抹掉眼泪,继续的修改着稿子,这种内心的复杂,似乎是难以让人想象到的。

我明明是想要写的是安心的故事,为什么要如此反复的修改,内心的感觉似乎全部的改变了。

那个时候我茫然了,应不应该继续的写下去。

这是我到达海南的第十天,我然后低头继续的在电脑前写着安心的故事。

这天晚上,风呼呼的吹过,我静静的看着窗外,心情莫名的有些激动。

陪伴着我的就只有电脑和一杯清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