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次元小说 > 在新手村经营酒馆的我无敌 > 第二百六十九章: 猎狗行动(三)全文阅读

第二百六十九章: 猎狗行动(三)

暗绿色的荆棘在阴暗的小巷中,显得特别漆黑。它们的质感看起来像是闪耀着寒芒的钢铁,荆棘密密麻麻堵成了一面墙,手持着菜刀的屠夫在墙的一边,骑士们在墙的另一边。他们被墙隔开,暂停了激烈的短兵交接。

屠夫的刀法犀利而狠辣,他一看就是常常使用这种家伙什来杀人的主,下刀的姿势和角度都挑得特别刁钻,每一刀都是向着骑士们身上铠甲的缝隙落下的,稍有不慎,骑士们即便身上穿着可以抵御钢刀的铠甲,但是组成铠甲的铁块的缝隙之间,也是可以让他们遭受到菜刀结结实实的攻击的。

屠夫的刀法并不是很精妙,也没有气势和华丽的动作,这是杀人的刀,并不浮夸。追求的往往是一刀致命,若是一击不中,也不会去贪刀,而是退回来,酝酿着力气和等待机会,为下一次的攻击作准备。

屠夫的刀法比不上骑士们的战斗技巧,但是,他的攻击却像是毒蛇一样,在盘踞了许久之后,冷不丁就可以给骑士们来上最迅捷的一次打击。骑士们落了下风,他们败退后也算是琢磨出了屠夫相较于他们之下的优势,很显然,屠夫也是练过身手的,他明白自己武器的劣势和骑士们武器的优势,从而扬长避短。

菜刀的劣势是攻击的范围太小了,骑士们标配的长枪和铁剑,都能够占据攻击的主动性。但是,在小巷子里,这几种武器的优劣势完全颠倒了过来,在这个仅仅适合一个人扭动的区域里,屠夫可以将菜刀舞动得虎虎生威,而骑士们的长枪在突刺时被菜刀一刀砍断了枪头后,他们就失去了致胜的关联法宝。

有的骑士想到了用被砍下的枪头来作为武器,这么一来,枪头也就成了短武器。然而,即便如此,他们在同等的武器条件下,却打不过屠夫手中的菜刀。

现在好了,黑色桃心用荆棘把小巷子给封起来了之后,骑士们也不用硬着头皮冲上前去,继续在屠夫的攻击下遭受虐待了。骑士们现在要做的,就是等着支援——等着他们骑士队队长罗天龙的支援,如果是一般人,看起来已经搞不定眼前的这名粗犷大汉了。

“看不出来你还有几把刷子嘛,把这些训练有素的骑士打成这样。看起来,他们是要有一段时间丧失自信,对自己保家卫国的信仰产生质疑了。”黑色桃心蹲在垃圾桶上,她的手指上全部都是黑色的藤蔓指环,每一枚指环都像是一个大脑,控制着十几根错中复杂的荆棘。

“都是一些孩子,遭受一些锻炼还是挺不错的。我过去也曾经当过一名骑士,上过战场,流过血,杀过人,和我相比,他们还是相当于温室的花朵呢——战争能够让人改变很多东西。”屠夫说,“我后来又成为了一名刽子手,我握刀的手要比这些娃娃稳当得多了。你要知道,刽子手这个工作,说实话就是杀人,说好听一点就是帮助灵魂陷入地狱的人们解脱掉苦难罪孽的一生……如果我杀人的手抖了,刽子手的斩首刀脱落在地上,对于即将死掉的人来说,那简直就是惨无人道的折磨啊。”

明明已经绝望到了迎接死亡的地步,突然因为刽子手的失误而多活了十几秒,在这大难不死而又要濒临死亡的情绪转变中,有多少人可以再次鼓起勇气,去迎接再一次的死亡。没有希望,就不要让人看到希望。

屠夫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满满都是故事。有过亲身经历的人,才能够把故事中的感情说得满满都是味道。

“你当过骑士,难怪懂得他们的攻击方式,以及铠甲上的空隙破绽。如果说这些东西可以通过一定时间的肉眼观察出来的话,那么骑士在挥动武器时候身体和铠甲武器暴露的破绽,就没这么容易明白了。你甚至可以从他们攻击的角度和姿态而预测到他们攻击下落时候的力度,能有这种先知先觉的意识,如果不是一名曾经在同样款式的铠甲中身经百战,挥动过无数次骑士标配武器的老骑士,是绝对不会懂得的。”黑色桃心说。

“你看出来了啊,真不赖呢。”屠夫说。

“我们杀手也喜欢攻击别人的弱点,所以对一些杂七杂八的战斗细节,都是有一些在意的。身体语言是人类的第二语言,从这第二语言里,可以通过身体肢体摆放位置的习惯,来懂得一个人过去的很多事情。”黑色桃心说。

现在黑色桃心和屠夫不需要再做什么多余的事情了,他们需要做的,就是在后巷这儿闹出足够惊动骑士队的动静,但是又不能把参加杜鹃花盛开之夜的宾客们吓跑。他们针对于骑士队的行为很成功,现在只要按照沐朝久的要求,把骑士队队长罗天龙吸引过来就行了。

“说起来,你是怎么和他认识的?和沐朝久……”黑色桃心说,“我是在大概一年前的一次杀人比赛里头认识的他,他一年之前就这么一副衰样,贱贱的,特别招人打。我想知道,他更久之前是什么样子的?他一直是这么一副贱人的样子吗?”

“这种事情我可不知道,我认识他的时间,要比你迟上好久呢,不过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也就是这么一副模样了啊,照你所说的,他这一年都没有过变化呢……我是在今年,第二次和他见面的时候,才认识沐朝久的。第一次是在塞勒涅广场的那个著名事件上,当时辉煌的妃龙姬被教廷和月见夜·一夜酥国王认定为魔族的异端,而暴怒的君主把那里闹得天翻地覆的。你也知道那件事吧,震惊世界了呢……当时我和他……都是围观群众啊,所以机缘巧合,人群中也算是远远望了一眼。”屠夫说。

“第二次见面你才认识他吗?”

“第二次见面,他救了我一命。然后,我就一直在黑市里头等他,我知道他迟早会回来的。”

“沐朝久前段时间去了哪里吗?”

“这,你就要亲自问问他了。”屠夫说。

罗天龙心中一直有一件事挥之不去,今天梦百香代替他去将女儿从幼儿园中送回了家里,还准备好了晚餐。禁卫队的梦百香和骑士队的罗天龙之间,在职业上说是接近,但是却也差了很远,负责塞勒涅王都中各种杂务的禁卫队和专门为了塞勒涅王室办事的骑士队之间,相当于是业务和专业的区别。

但是梦百香,这个女人,却和罗天龙之间出现了千丝百缕的联系,他们的心脏之间仿佛隔着肌肉和皮肤,相互连起了带有血液的线。他们的心脏为了彼此而加速跳动,激情四射,这对于罗天龙这一名四十多岁的大骑士来说,这简直就是灾难。

梦百香才二十多岁出头,她还有一名已经快要谈婚论嫁的适龄男友,她的男朋友在禁卫队中任职。

你知道啊,你原来不知道吧,你现在才知道吧,你现在才知道啊。你其实,什么都不知道。梦百香想。

梦百香突然说:“罗大哥,你知不知道我意中人在我心里的样子?”

罗天龙一愣,然后恍然大悟,说:“哦哦,你在说胡清风那小子啊。他虽然平时有些不靠谱,可是......想必情人眼里出西施吧,我是说你一定很喜欢他,他在你眼里一定很优秀。他优秀的地方很多的,你比其他人都要清楚。”

胡清风是梦百香的男朋友,罗天龙常常能听到梦百香对他抱怨这个愣头愣脑的傻小子——在梦百香的描述中,胡清风就是这么个人。

梦百香摇摇头,她摇头迅速有力,想要丢掉记忆里应该被丢掉的身影。她结束了过去,她要向前走。梦百香说:“我的意中人是一个盖世英雄。上天既然安排他与我相遇,他一定是个不平凡的人,错不了!我知道有一天他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出现,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来娶我!”

“梦小姐,你也喜欢这段教科书式的经典情话啊......”罗天龙也是经历了四十多年风风雨雨的人,他走过的路比二十多岁的梦百香长,梦百香看过的小说听过的歌,罗天龙很可能都体验过。这段紫霞仙子的言论,不知道影响了多少女性的择偶标准。

“我的意中人不是胡清风那个流氓痞子,而是你——大骑士罗天龙,当你一次次战胜敌人的时候,我就爱上了你。”

梦百香的语速很快,仿佛担心被罗天龙打断。她说话的音量很大,态度坚决,罗天龙将梦百香的一字一句都听得很清楚。

如果有人躲在旁边的树林里,也许也能够听得很清晰。如果隐藏在树林里的人能够屏蔽自己的气息,让年轻的梦百香发现不了自己,让听力优秀的罗天龙无法察觉,那么他可以很靠近那辆白色的重踏矮马马车,看见跌宕起伏的剧情发展。有这么一号人物的可能性很小,但是不能排除这一号有闲心偷听别人私事的八卦强者的存在。

或许有人可以看到,罗天龙在无力地劝说什么,而梦百香不甘心地怒吼。罗天龙先要控制住梦百香的情绪,但是束手无策,他们在说什么都已经不重要了,仅仅是看着,就能让伤心者吐血三升,让濒死者死不瞑目。

骑士啊,你的誓言里是否有这么一句:我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

谦恭,正直,怜悯,英勇,公正,牺牲,荣誉,灵魂!这是骑士的八大精神,每个骑士都会背得这么一段话,至少这一段话,罗天龙要求他的手下都能够倒背如流:“骑士宣言第六条:我以心灵之名起誓,我将保持精神和灵魂地融合,我的精神即我的灵魂,我的灵魂即我的生命,毕生无悔!如果违背.愿‘骑士之枪’抛弃我之灵魂!’”

罗天龙不知道反抗了多久,梦百香不知道纠缠了多久。梦百香抱住了罗天龙,然后被罗天龙推开,她踉跄倒地,被罗天龙扶起来,又顺势抱住了罗天龙。情话不知说了多少,推心置腹的话可以写成一本书,名字可以叫做《我对他无私的爱》,或者叫做《出轨的骑士》。

说服一名守护三十年骑士精神的骑士是多么困难,可是真心总会换来回报,梦百香是真的真的喜欢罗天龙。她爱他无懈可击的力量,她爱他挡在弱小者身前的背影。梦百香追崇力量,这没有错,如果在塞勒涅王都里想要获得生存的机会,想要得到更多生活的恩宠,那么崇拜力量就是一条捷径。

罗天龙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他没能挣脱开梦百香的温柔乡。

谁也不知道,梦百香的男朋友胡清风正蹲在白色的重踏矮马马车旁边,他离纠缠在一起的男女很近,他听到了一切,他看到了一切。他是跟着梦百香的行踪过来的,他看着梦百香抱着一个小女孩,心生困惑,于是跟着过来一探究竟。这一跟就出事了,他不仅到了罗天龙的家附近,而且还看到了罗天龙和自己女朋友之间的不正当关系。

让他伤心绝望的是,梦百香像是千里送上门跪着求别的男人享用的妓女一样,主动,下贱,表现出了在胡清风面前从来没有表现出来的一面。

“我躲在车里,手握着香槟。想要给你,生日的惊喜。你越走越近,有两个声音,我措手不及,只得楞在那里。我应该在车底,不应该在车里,看到你们有多甜蜜。这样一来我也比较容易死心,给我离开的勇气。”

阿杜的《他一定很爱你》是一首情歌,是一首分手情歌,是一首伤心情歌。

时隔多年,经典一旦被再次提起,身处的环境一旦和印象中的画面重合,情歌的悲伤旋律就一直萦绕在耳旁,用胡清风心里的话来简单描述,就是阴魂不散。(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