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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五章 路必拾遗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季桓之自从被元海灵崩了两发到现在,也从冯其盛冯郎中家搬到了条件更好的元氏庄院中,没有一百天也有大半,基本上已经可以下地自如活动,不需要别人的协助了。不过他总要考虑再三,并尽量避开一个人才敢走到天井里散步,而这个要避开的人正是请他吃枪子,害得他在床上躺了两个月的元三娘子元海灵。

第一,不管怎么说,她还是个孩子,而且还是个十分好面子的孩子。她崩了你两枪,确实是她的不对,但她怎么能承认自己是不对的呢?再说第二条,你的确舍命来到庄院,告诉万羽堂都察院要派人来搜查,可完整的话并不是你讲的啊,而是李密在分析整理后告诉大伙的,再者说了你都是“舍命”过来的,给你两枪又能怎么了,你不是还没死吗?便宜你了还!

总之,元海灵拒绝承认自己差点误杀了季桓之,反而还强撑面子,继续认定季桓之是万羽堂的叛徒,帮他养伤留他狗命,仅仅是因为他或许仍然还有稍微那么一丝的一点点的利用价值而已。当然,事实上元海灵对于季桓之的厌恶仅仅在于当初在地下监牢里,她捅了对方一刀,被反推了一把撞在了栏杆上,稍微疼了那么一小下子。

这一日,季桓之听庄院里的人讲元海灵进县城玩了,又隔着窗户瞅准院子里的确没有那个令他闻之而心颤的妙龄女声,方才拄着拐走出来。

而他出了厢房,在廊檐下走着,路过一个拐角时遇上了元二郎元海勋。

元海勋问候道:“季门主最近恢复得怎么样了?”

季桓之称谢道:“托总堂主和二郎君你们的洪福,已经差不多了。”

元海勋来了一句:“喔,既然差不多了,那你该回去了吧。”

对于元氏家族的门风,季桓之在庄院里已经见识了不少,早就见怪不怪了,对于这种直接挑明了逐客的话,他倒不是很在意,毕竟吃住在人家家里,还要占用一两个仆人,这么长时间了,他也有点过意不去。

然而元海勋下面的话却表明他不是逐客那么简单:“线人来报,都察院捕头商蓉已经吩咐人马陆续撤走了,估计她本人也不日将离开苏州,返回京师。我们北直隶分堂被灭,现在在京师里的弟兄就只有探风门的正副门主,也就是季兄弟你和李表姐二人了。你们二人责任重大,还望季兄弟不要懈怠。”

季桓之听懂了话里意思:自己现在吃穿用度等等方面,均有万羽堂出资补贴,那么拿薪酬自然就要办事,吃白饭可不行。只不过:“我们两人,元二郎的意思是——”

“就是我也该回去当我的总旗了。”伴随着脚步声,已经重新扮好男装,粘上了新版假胡子的李密走到了二人跟前。

季桓之看着李密那与初次相见并无两样的形象,恍惚间产生了一种不真实感。说实话,他挺不喜欢李密的这副装扮,尤其是男装后,那股说不上来的类似于趾高气扬、抑或是清高不屑的气场,令他有点不适。季桓之心想,如果李密真是个男的,那自己一定会十分讨厌他吧?季桓之思索着这些的同时又想到了一个问题:“万羽堂四大家族那么多人,什么人去不好,为什么偏偏让你去镇抚司?直接找一名合适的男子不是更方便吗?”

该问题一出,元海勋和李密竟都苦笑摇头。

元海勋回答道:“季门主或许知道,探风门原本也是有不少人的,只可惜其他人都被‘淘汰’了,表姐她有不凡的易容伪装本领,才一直活到了现在。”

也就是说,并不是以通常眼光来看合适的就是最好的,只有经过时间的考验,留下来的才是最优秀的。

季桓之明白,干这行真的是有生命危险,但自己已经彻底登上了“贼船”,像过去那种留一只脚在岸上的情况也不存在了,他只能一条道走到黑了。

“先不说那些了,”元海勋道,“季门主请随我来。”

季桓之跟着元海勋和李密二人走到后院,顺着卵石小道,绕过假山鱼池,走到一栋精致的小楼前。

“这里是?”

“季门主进来便知。”元海勋说话的同时打开了一楼房门。

季桓之还未看清里头,就忽然感觉迎面扑来一阵肃杀之气,令他不寒而栗,待定睛观瞧,看见屋里阵阵寒光,他才明白,这栋小楼是庄院内的兵器阁。

走入屋里,元海勋先从右手边的木案上拿起两把二连发簧轮手枪及一杆西洋手臼炮,先后递给季桓之:“这是叔叔留给你的遗物,现在物归原主。”

季桓之接过来拿在手里握好,心中百感交集:元道奇,是他的上级,严格来说也算是他的救命恩人,但最后却因为自己的糊涂与失误而身首异处,同时还牵连了那么多素未谋面的堂中弟兄。他暗暗立誓:天极教,我一定会剿灭你们,替元堂主报仇。

交还了三件火器,元海勋又伸手示意:“听说季门主的佩刀被商蓉的绝世棠溪剑斩断,此兵器阁中收纳了不少历代名器,长刀短刀、奇门暗器皆有,季门主可从中任意挑选——一件。”

亏的有最后四个字,不然季桓之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元家人怎么可能那么慷慨,任意挑选?我说全带走怎么办?当然一般人听到“任意挑选”,不用多解释,也肯定明白是选一件差不多的,通常没有人那么厚脸皮。而作为没捡到钱就算丢的元氏家族的元海勋,补充说明仅仅可以赠予“一件”,也是十分自然的。

一件就一件吧,反正我也没那么厚的脸皮跟你多要。季桓之拿眼从外侧往里侧一排打量过去,看得是眼花缭乱,既不清楚每一件兵器的来历,也不知道选哪一个最合适。

李密看出他的心思,便给他一一讲解,又因为季桓之一直是用刀的,所以李密先给他介绍各类宝刀。

第一件,柄和鞘皆是全包珍珠鲛鲨皮,黄铜装具,尽显奢华,拔出刀身,乍一看宛若镜面,稍稍压下角度,流水一样的花纹尽显眼底。

“这把刀乃是唐代神龙年间扬州出身的一位铸剑师打造,乃是镜光研的万层镔铁打造,因为他打造这把刀的时候必须要有伶人在旁奏乐雅歌,所以这把刀便叫做‘邗江乐’。”

再看第二把,也是全包珍珠鲛鲨皮,黄铜装具,刀身直亮的能清楚地照出人脸。

“这把刀刀条乃是折叠镔铁敷土烧刃打造,刀身历经十三道精磨,锋利异常,试斩之时,竟能百胴而斩,且不沾血迹镜面如旧。其利如疾光,故曰‘疾光切’,乃是唐代刀客赵元杰的佩刀。”

“过于锋利,我怕他认主。”季桓之摇摇头又看第三把刀。这把刀刀鞘和刀柄皆是沉重的黑檀木制成,柄上包着细密的黑色鱼皮,也是黄铜刀装,拔出刀一看,镜光研的刀身,一个个圆圈似的花纹恰似一只只眼睛在盯着人看,令人不适,而且刀尖形状有些怪异,说不上来是怎么回事。

关于这一把刀,元海勋过来介绍道:“此因为刃纹不显,花纹又好似眼睛,故曰‘佑麒麟神目’,乃是中唐刀圣于天舜的佩刀,不过后来不知被什么人打断了刀尖,后来便改短了些,成了如今的模样。而且在那之后,此刀流落到契丹人手中,一度成为辽国名将耶律斜轸的武器。不光如此,听老一辈的人说,我元氏先祖还曾经与那持有此刀的斜轸后人有过一段情缘,也不知是真是假。”

季桓之听着元海勋的叙述,连连摇头:“曾经落入异族之手,不知沾染了多少汉人祖先的鲜血,此刀不祥。”

看来看去,季桓之发现,屋里存放的大多是有年头的货,说句实话,不少都称得上是古玩了。季桓之家境贫寒,让他学商蓉那样把一件几百年的老古董带在身上当佩剑,他没有那个底气,而且也替元家人舍不得。

对此,元海勋淡然说道:“它首先是一件兵器,然后才是古玩。而如果一件兵器真的成了古玩,沦为被人观赏的装饰物,那么它也就失去了作为兵器本身的价值。”

季桓之摇摇头道:“话是这么说。二郎君,如果你要是真得到了一把春秋战国的名剑,你真舍得用?”

元海勋先是沉默,随后笑道:“那当然是存起来,等万一真得急需钱的时候再拿出去卖了。”

说笑归说笑,总不能空着手走。不知不觉,季桓之也受到了潜移默化的影响,沾染了不占便宜等于吃亏的习气,继续在兵器阁中观赏,以图挑选出合适趁手的兵器。在转了一圈,被金属反光闪的都有些头晕目眩后,他走过一处拐角,忽然被一样东西吸引,驻足欣赏起来。

不需要解说,不需要过多的介绍,他目不转睛地怔着,仿佛此间就只有他和那件宝器。

良久,季桓之开口道:“就是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