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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Chapter 34

树下的女精灵因为疼痛脸色纸一样白。

精灵身体强悍, 即使被折断骨头,仍能缓慢自愈, 但即使精灵身体强悍,受伤时的痛苦不会比任何一个种族少。

“费莉娅, 你怎么这么傻,”厄尼忍不住和女精灵一起哭泣,“是森林外那些坏蛋伤害的你吗?”

费莉娅抓紧厄尼的手, 疼痛使她连啜泣都声音低弱:“你离开森林太久了, 我想去寻找你的去向……可我没想到会这样……”

费莉娅艰难地抬起头, 她无法抬起手臂,只能用眼神向厄尼示意:“是那位披着黑色斗篷的先生救了我,他很强大……他把那些歹毒的人族妖族都杀死了……”费莉娅轻声说,“但我认为他是个心地好的人。”

“是啊, ”厄尼说, “缪金先生是个好人, 是他把我和洛修斯……那个银头发的少年, 送到这里来的。”

厄尼向北边的森林深处望去,眼中浮上很深的忧愁:“费莉娅,你知道的, 出来森林的族人没有谁能回到森林。”

费莉娅抓着厄尼的手一下子收紧了:“我知道, 我知道的, 我受了这样重的伤,我来吧……我相信缪金先生的品行,但随你一同来的洛修斯, 值得你的信赖吗?”

进入守望森林内层,只有一个办法,用精灵的心脏打开森林的大门。

费莉娅在说,用她的心脏。

或说用她的生命。

厄尼笑了笑,脸色有些苍白:“洛修斯是我见过的最高尚的外族,他值得我信赖,费莉娅你不必担心洛修斯会做出不好的事……”他顿了一下,藏在身后的指甲渐渐变长。

“但我离开森林太久了,我不值得你再为我牺牲你的性命,你已因为我遭受太多痛苦了……我只希望你会把我的心骨带回精灵族,埋在我从前常常中午休憩的那棵树……”

厄尼没有把这一句话说完。

费莉娅原本便苍白的脸色骤地一点血色都没有了,失声喊道:“厄尼,不要!”

但她手臂折断,无力去拉住厄尼刺向心口的手。

洛修斯听到惊叫声,扭头向后看。

他看见了胸口穿透的精灵,金色的血液泼溅在绿茵茵的草绒上,他的皮肤原本白得近乎透明,可现在更加白了——或者已经开始透明,从他的褐黄卷曲的发尾,纤细的脚踝向其中侵蚀。

星星点点的金辉,像撕碎的金箔,又或许是精灵逸散的血液,从他身体上分散出。

而精灵的躯体渐渐无影无踪。

只有半空中悬浮着一团流动的血液。

那是厄尼的心脏。

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只是洛修斯将将转过身的一眨眼的功夫,被剖出心脏的精灵躯体便消散于无形了。

只剩下了被剖出的心脏。

费莉娅怔怔地抬头望着厄尼的心脏,泪水流下来。

洛修斯愣了一下,一步步走到那团金色的血液旁边,喃喃:“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为了让我们回到森林……厄尼是为了让我们回到森林。”费莉娅受到太强烈的刺激,恍惚说。

“可……”

我能带你们回去的。

洛修斯茫然地看着厄尼的心脏,没有说出下半句话。

厄尼和缪金不同,厄尼遭受过不幸,可他仍对生活还有期望,他知道生命的可贵——他怎么会这么轻易地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呢?

快得他来不及做什么。

上次厄尼自杀去剖自己的心脏,他可以重构厄尼胸前的伤口。

可现在厄尼的身躯都消散了。

只剩下了心脏。

如果要厄尼复生,他只能动用神明创造的力量创造出厄尼的躯体和神智,或者用时间的力量,强行倒流这里的时间,回到十分钟前,包括他的时间、厄尼的时间,还有缪金的时间。

这两种做法都会在洛修斯的躯体上留下不可逆转的影响。

所以他现在不能做什么。

可他承诺给厄尼,会让他活着回到家乡。

他只能等到神明的姿态出现的时候,再将这个傻傻的精灵复活。

洛修斯叹了口气:“他真傻。”

缪金慢慢走过来,蹙眉看着那团金色的血液,“啧”了一声,什么都没说。

“他不傻。”费莉娅抬起洁白的手臂,厄尼的心脏仿佛有生命般的落在她掌心,惊人的事发生了,那湾聚在一起的血液开始逸散,向草地散去,像密致的网络,勾出一个图腾美丽的法阵。

金羽似的的花朵从法阵中展开。

费莉娅身后的树木消失了,一条幽深的森林长径显现出来。

这是,守望森林的门。

自然的力量凝汇在费莉娅指尖,厄尼的心脏似乎赐予了她族人的力量,她的伤口开始愈合,断骨重接,不再无止境地向外流血。

费莉娅恍惚道:“精灵愿意为朋友付出一切。我们信任对方,永不背叛,灵魂平等,厄尼愿意为我死去,我同样愿意为他死去。”

血液消散,一跟锐利的长刺跌在柔软的草绒上,它折着光,刺目到让人眼睛发酸。

费莉娅起身,捡起那根长刺,说:“这是精灵的心骨,我们生下来时心脏中便会有这样一根心骨,死后也只会留下来这一根心骨。”

洛修斯盯着那根长刺,没有回答。

精灵以谢菲尔德的形态被创造。

谢菲尔德的心脏中也有那样一根长刺。

可那不是所谓精灵的“心骨”,是神明以光的力量刺入谢菲尔德心脏的刃刺。

那根刺封印了谢菲尔德与神明共通的力量。

谢菲尔德被主赐予永不毁灭的躯体,于是主只封印了他与神明共通的力量,留给了他永恒的疼痛。

缪金扫了一眼似乎在沉思的洛修斯,喉结动了动,讽道:“愿意为对方付出一切的朋友?”

费莉娅紧紧攥着那根心骨,她努力地擦了擦眼泪,红着眼睛在前面带路:“对我们精灵来说,我们有长久的生命,朋友常常是我们最重要的人。”

缪金嗤笑了一声,向远离身边的洛修斯的方向偏过头去:“你只有厄尼一个朋友?”

“不,我有许多族人朋友们,可……”

“廉价的友情。”缪金评价。

费莉娅被打断话,还被断章取义评论为友情廉价,她骤地转过身来,俏丽的脸颊气得发红,她眼眶里忍着泪水,像缪金一两句话便逼得她崩溃了:“缪金先生,您救了我,我感激您,可您能不能不要看轻朋友对我的重量?”

“厄尼是我的第一个朋友,他是我最重要的朋友,我愿意为他舍弃一切,我不认为这廉价!”费莉娅说,“难道您没有朋友吗?您没有第一个,或者最重要的朋友吗?您不明白朋友对自己的意义吗?”

费莉娅一直柔柔弱弱像森林里的小鹿一样,突然爆发出来,洛修斯被吓了一跳,余光看见缪金似乎也愣了一会儿。

还看见缪金似乎皱着眉毛迅速地扫了自己一眼。

洛修斯嗅觉敏锐地温和道:“不要生气,缪金没有看轻你的意思,朋友的意义,他会明白的,我会和他……”

“闭嘴。”缪金冷声打断。

“抱歉,是我失态了……”费莉娅转回身,声音很小,“我只是很难过所以反应才这么大。”

“没关系,的确是缪金……”

“闭嘴。”

洛修斯微微仰脸看了一眼缪金,缪金看不出喜怒,目视前方。

只是洛修斯看了好一会儿,缪金才垂眼盯着他,像烦透了又遏制住凶戾,说:“别看我。”

比起直接用神明的力量去直接看到别人的想法,自己慢慢猜似乎更有趣味性。

洛修斯慢吞吞地猜缪金在想什么——口是心非的话,说不要就是要,说要就是不喜欢,这是一个简单的对等公式。

洛修斯诚实道:“我很好奇你在想什么。”

“和你有关系吗?”

“没有,路上无聊,我想问你几个问题。”

“不行。”

“好,我问了,你会回答我吗?”

“不会。”

洛修斯踟蹰了一会儿,深思熟虑了一个好问题:“今天天气怎么样?”

“不好。”

洛修斯张望了一眼天空林海,万里无云,清风如洗。洛修斯结合了缪金的回答速度思考了半晌,问:“草是绿的吗?”

缪金终于看了他一眼,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讥讽:“不是呢。”

有了两个事实参考目标,洛修斯有了很大把握,他诚实反馈:“根据我和你的对话,我发现你的回答往往会与事实相反……”

“你烦不烦?”缪金蹙紧眉,恶劣问。

“的确是相反的。”洛修斯重复强调。

缪金不以为意:“然后?”

洛修斯眼里好像露出一种真挚的期盼:“你喜欢我吗?”

缪金:“……”

“闭嘴,不要再问我你那些无聊透顶的问题了。”

缪金加快了步伐,很快把洛修斯丢在了身后。

洛修斯看着缪金的背影叹了口气,慢悠悠地缀在最后。

规则感慨:“恼羞成怒吗?”

洛修斯真实评价:“可能怒多一点,他害羞的几率不大。”

“是吗?”

“我认为如此。”

对于主选择体验天命之子的真实人生这件事,规则接受得很快。

因为对于开始具有人性的神明,规则更有共同语言。

比如现在,规则写:“那我们打个赌好吗?”

“你想赌什么?”

规则:“赌让缪金害羞,你要能在十五天内让缪金害羞,你赢,不能,我赢。”

洛修斯笑起来,不再是那种宽恕的微笑,笑里有几分兴味:“赌注呢?”

“你赢了,我帮你维持世间一千年的秩序,你什么都不用做,我赢了……”规则停了停,“你答应我一件事,这件事我还没想好。”

洛修斯不在意地笑道:“可以。但怎么判定缪金害羞了?”

规则也不知道,试探问:“你认为呢?”

洛修斯十分沉稳地把难度等级拉到了最高:“他亲口承认吧。”

让缪金亲口承认自己害羞。

那规则觉得自己现在就赢了。

但规则机灵地没有把这个想法写出来。

它写:“好的。”

缪金在前面走了好长一段时间,后面那个他烦透了的骗子还没跟上来。

一想到那个骗子可能在后面用一种无知、委屈的眼神看着他,还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缪金就觉心口好像塞了一团火,燎得他舌根都发麻。

缪金顿住了,侧身向后看了一眼。

正好干干净净的少年飞鸟一样向他扑过来,扑在他手臂上,神情却稳得招人恨:“你想好回答了?”

缪金是真心烦:“想好什么?”

“喜不喜欢我。”

缪金听了一下子就把洛修斯给搡开了。

但他没有走远,只是嫌恶道:“你也这么问过那个死掉的精灵吗?”

洛修斯如实回答:“厄尼吗?没有。”

缪金喉咙逸上一声冷笑:“他是你的朋友?”

他认识厄尼时还没想到“交朋友”这个概念,洛修斯仍然回答事实:“现在来看,算是。”

“呵,”缪金压低眼帘,“现在来看?被你利用完死掉的东西算配当你的朋友吗?”

缪金沉暗地注视向洛修斯,眼中像带着锐利的冰针:“或说对你有用的东西?”

“我会履行承诺,不让你像垃圾一样莫名其妙地死掉,所以你那些骗人的把戏可以停一停了,不要一遍遍地来向我佯装你多么诚心实意。令人作呕。”

洛修斯神态平静,好像再尖锐难听的话语都不会触动他的愤怒,或者难堪。

他问:“你认为我在利用厄尼?”

缪金冷漠地向前走,没有回答洛修斯。

洛修斯喟叹:“主会赐予他重生,这是我对厄尼的承诺。只是我目前心有余而力不足。”

缪金像听见了笑话:“主?”

“我的意愿即主的意愿,我欺瞒任何人都相当于悖逆神明。”银头发的少年仰脸望着缪金,“我不会骗人。”

“我没有利用厄尼,也没有想利用你保护我安全来欺骗你的想法。”洛修斯面色渐渐严肃,“你是第一个让我产生交朋友想法的人,我与你见面后,才有了朋友的概念。”

洛修斯的话让缪金愈发烦躁。

他讨厌,讨厌洛修斯说这些话。

缪金永远不相信洛修斯来纠缠他,是因为主的意愿。

倘若神明曾看到过他,在几千年前早会看到,神明看不到他,过去不曾,现在依旧不会发生。

可缪金又无法解释,为何神的宠儿会选择和他交织在一起。

不会利用谁,难道出于泛滥的同情心吗?

缪金冷硬道:“我不需要你自以为是的同情心。”

洛修斯要去摸缪金的头顶,却在半路上被攥住了手腕,他只能先说:“现在我的命是你的,为什么你会认为我在同情你呢?”

他一抬臂,肩膀上的咬伤又裂开了。

血不会沾湿这件长袍,只会沿肌肤淌下来。

洛修斯无奈地妥协:“你要是很生气,可以咬我。”

缪金盯了好久少年的面孔,捏着他的肩骨,向洛修斯温热的肩窝俯过去。他捏在洛修斯肩膀上的手指是冷的,鼻梁是冷的,嘴唇也是冷的。

舌尖也是冷的。

“嘶——”洛修斯抽了口气。

缪金没有咬他。

缪金舔舐掉了他肩上重新渗出来的血珠。

柔软的舌抵在伤口上,发冷,冷得发麻,让人从尾椎而上一个激灵。

这种行为要怎么解释呢?

洛修斯镇定地思考,一边下意识安抚似的摸着缪金的后脑勺。

直到缪金松开他,捉住后脑勺的那只手,冷冷道:“不要把我当小孩,也不要把我当成狗。”

狗。

对了,就是狗。

或者别的动物,舔舐伤口应该是承认对方是同伴了吧。

洛修斯心情好起来,拉了拉露出肩膀的衣袍,说:“好的,你长大了。”

“啧。”缪金转身就走了,懒得再搭理他。

可刚走出一步,缪金侧身蹙眉望了洛修斯一眼,从头到脚,顿在了洛修斯那双从来不穿鞋的脚上,没说话,又转身走了。

比起人族、妖族,上千年隐居在守望森林中的精灵族的生活方式显而易见的更原始质朴,但这不代表精灵族的文明比其他种族落后,精灵不具有聪慧的神智——

相反,他们文明高度发达,拥有卓越的智慧。

只是他们的文明不具有侵略性。

精灵族有结构完美的房屋,它们架构在河流上、树枝上、平地上,有秩序有度的礼仪,有完善独特的文字、画作、雕塑,有漂亮的衣物,作物和自然和谐相处。

但精灵族没有喊声震天的军队,没有尖利的长/枪弯刀。

他们用着原始的弓箭,有出色的自然法术力量。

费莉娅带着洛修斯和缪金认识了许多相熟的族人,精灵们友好而热情,他们终生都不曾听闻过外界的消息,像对待两个珍宝一样对待两个森林外的来客。

洛修斯对精灵族的现状感到惊异。

虽然精灵族与外闭塞,文明却几乎发展到了种族的巅峰。

倘若谢菲尔德有意争夺人间的权杖,陆地以人族妖族为主的局势会彻底重排。

主当初并未警示谢菲尔德去僻静的角落隐居,不许出现在人间。

隐居是谢菲尔德的意愿。

所以洛修斯隐隐有些疑惑,为何这样与世无争的精灵皇,却会在上万年前遏制住神明的力量,试图改变世界的未来。

这个问题的答案或许只有谢菲尔德知道。

但来守望森林的第一天,洛修斯没有去找谢菲尔德。

他跟随着热情的精灵,了解精灵族的现状,无所隐瞒地对好奇的精灵们有问必答,精灵,尤其是年幼的精灵们缠着洛修斯问东问西,直到夜晚,小精灵们被拖走去睡觉的时候洛修斯才空闲下来。

今天的确是个好天气,夜晚与白天一般晴朗,星辰在夜空中连成一片。

银发少年躺在软软的草地上,咬着一根草梗,向夜空望。

金色字迹在他眼前书写:“你把缪金带到精灵族有什么用意吗?”

少年声音很轻,嘴里的草梗摇来摇去:“缪金想要的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消亡,是不死族的消亡,让缪金对个人的生命有希望远远不够,他需要对不死族的未来有信心。来日我会许诺帮助缪金重塑不死族的存在……可在我以主的身份向他许诺前,缪金自身需要对种族的未来有所期许。让缪金看到不一样的文明存在,或许会帮到他。”

“一个种族可以是美好的,只要抱有等待改变的希望。缪金的未来也是这样。”洛修斯从草地上翻身坐起来,盘腿托腮看着前面——

缪金正从远处向他走过来。

“这是我亏欠缪金、亏欠不死族的,我已经亏欠太久了。”

金色字迹又写:“那你会去找谢菲尔德吗?”

洛修斯皱起眉毛,叹了口气:“只凭我现在的能力,能够遇见谢菲尔德的概率很低。”

规则:“可只要你想,这不是问题。”

“我没必要与谢菲尔德见面,我决意暂时尽量用洛修斯的力量完成天命之子的命运线,我无目前无法击败谢菲尔德,所以我不会去找他决斗。”

洛修斯停了一会儿,向缪金招了招手,低声说:“该与谢菲尔德见面的是主,可那副意识形态目前还处于力竭的模样,我不想以力竭的面目再与谢菲尔德见面。

“可我也拖了太久了,所以我必须要与他见面了。

“为了不节外生枝,在离开精灵族的那天我会去找谢菲尔德。”

缪金已经走过来,却像没看见他似的径直从洛修斯身边走了过去。

洛修斯只能拉住了缪金的衣角,态度平稳地打招呼:“晚上好,缪金。”

缪金低头盯着他:“放手。”

洛修斯没放:“在这里陪陪我不好吗?”

“我不想和你呆在一起。”

洛修斯笑了:“那你半夜跑到我这里来干什么?”

这个傻子圣人被那群乌乌泱泱的精灵围了几乎一整天,一刻不停地在回答那群精灵愚蠢无知的问题,直到夜晚过半,这群精灵才散走睡觉去了。

缪金过来只是想看看这个傻子有没有还在半夜好心肠地给精灵们解疑答惑,没想到洛修斯竟然就躺在外面的草地上。

缪金真烦那群精灵围着洛修斯。

当然他更烦洛修斯圣人似的来者不拒,有求必应。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缪金什么也不想说,丢给了洛修斯一双鞋。

那双鞋掉在洛修斯怀里。

是一双白色的鹿皮靴,坚韧漂亮,质量上乘,干干净净得没有一点灰尘,还带着点寒冰似的冷意。

这双靴子显然被设了相当强的保护法阵,不单单是一双穿在脚上的鞋。

“不要像个野人一样,连鞋都不穿。”缪金言简意赅地表达了自己的嘲讽。

作者有话要说:  缪金的预想:偷偷看一眼,把靴子偷偷放下,偷偷地走,第二天还是酷炫的你大爷

现实: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