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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第一次骑马

好马,看得出是一匹好马,一起来的马儿大多在无精打采地恢复体力,这匹青鬃马悠然自得,呼吸均匀,没有一点儿疲惫感,好像是阿不力骑来的马,用首领的马供客人骑乘,确实是牧民们对待贵客最高的礼节。

好马是好马,李青莲不会骑马,从来都没有骑过马。连昆仑山都没有出来过,连马都是第一次看到。

可是,如今,现在,眼前这个情况下,不会骑马这个说法太难成立。不会骑马?哪来的怪物?这年头有人不会骑马?!不说咱们牧民从光着屁股就懒在马背上,就是那唐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骑马射箭,飞鹰走狗,也是有模有样。你说你不会骑马?要是不想被人当成妖怪用石头慢慢砸死。

悲催啊,李青莲不由得苦笑,俺真的不会骑马啊,可是为了不被人当成怪物用石头慢慢砸死,不敢说。好在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至少见过阿不力他们的马上英姿。骑马吗?不就是扳鞍上马,两腿分开跨坐在马背上,手拿缰绳,用马鞭一甩马屁股:“驾,”马儿唏溜溜一声迈开四蹄飞驰而去。

李青莲是个实践派,说骑咋就骑,风风火火闯荒原。一踩马镫飞身上马,两腿一分跨坐在马背上,很稳,作为一个高手中的高手,飞檐走壁如履平地的高手,坐在马背上还真的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接过马的缰绳,伸手轻轻地抚摸着青鬃马那飘逸的鬃毛,与马儿好好地沟通一下。

李青莲是个先天高手,浑身散发的气息很好闻,能让人心情宁静,不由自主地想和你亲近。青鬃马虽然是一匹普通的马,没有开灵智,只是不能地感到亲近,这就够了,只要马儿不抗拒你,那么你的骑马大业就算是完成了九十步。

牧民们留下大多数人,他们还要收拢四散的羊群,顺便把死狼带回去,狼皮是个好东西,做成皮裘,既漂亮又暖和,很受中原的有钱人喜爱,能够和中原来的行商交换盐巴,狼肉也是不错的食物,狼脸子更是佐酒的美味,虽然损失了一些羊,这些狼肉足可以弥补了。

狼群已经被消灭,眼下的荒原从未有过的宁静,暂时可以无忧无虑地放牧牛羊,围着篝火,唱歌跳舞,年轻的小伙子们、热情似火的姑娘一对对相拥到天明,直到另一只狼群来临为止。

那还是很遥远的事,牧民们珍惜眼前的快乐,珍惜开开心心的每一天,是啊,一个连冬天都不知道能不能挨过的民族,谁会有闲心考虑未来的事情。珍惜眼前,努力地活下去,知足常乐,这就是牧民。

阿不力抱着阿嘎带着另两个牧民陪着李青莲回部落,顺着从昆仑山上流下来的小河边走着。阿不力不知道李青莲没有骑过马,谁知道走在荒原里的人没有骑过马,谁敢说天神的使者不会骑马?所以马的速度很快,虽然不能和来时相提并论,对李青莲这个菜鸟也算是飞快。

还在李青莲的轻功不错,放松两腿,就那么黏在马背上,骑马的时候两腿不能用力,那样整个人显得僵硬,容易疲劳。这一点书上有,曾经无意中看过,想不到今天用到了,看来世上没有无用的知识,只有无用的人。

李青莲一边小心翼翼地控制马,一边仔细观察阿不力他们骑马的姿势和动作,活学活用,临阵磨枪,不快也光。还别说李青莲的领悟力确实不凡,渐渐地在马上放松身体,随着马的奔跑一起一伏随波逐流,有模有样。

人一放松,不在专注于一件事情,心就活络起来。

李青莲舒舒服服骑着青鬃马,欣赏着荒原的风景。已经是夏末初秋时节,万物停止了生长,荒原的草参差不齐,东倒西歪的有些营养不良,间或还有一片片蒿草夹杂在中间。

零零散散的榆树孤立地站在荒原上,在广阔的天幕下格外矮小,那反射着刺眼阳光的是石头,白色的石头,黑色的石头,东一片西一片散漫随意,无拘无束地躺在地上已不知多少年,那一道道不规则的褶皱是岁月侵袭的伤痕。

远方有一头马鹿在低头吃草,不小心惊动了灌木丛里的雪鸡,扑棱一下惊慌地飞起,马鹿不知道侵犯了别人的领地,茫然四顾,又低头吃草。

小河弯弯曲曲,欢快的流淌,自天边来,又流向遥远的天际。从山脚下的溪流慢慢变成三四丈宽,河水不深,能看见河底的卵石,五颜六色的的石头被河水冲刷的圆溜溜,几条手指长的小鱼在河底悠闲地游着,碰碰卵石,碰碰砂子,你追我逐,好不惬意。

河滩铺满圆溜溜的卵石,阳光照射下五彩斑斓,十分艳丽。河边是低矮的灌木丛,几只兔子,一只羚羊在河边喝水,荒原上的水源十分珍贵,生命离不开水源,水源属于牧民,也属于这些野生的动物,严格的说它们才是荒原的原住民,荒原的主人。

秋天来了,动物们要可着劲儿吃草,储存足够的养分,最好长一身肥膘好挨过漫长的冬季。当然了,运气不好的,就会成为牧民肥美的大餐,或者猛兽的早点。

极目四眺,天高云淡,心旷神怡。耳边传来荒原汉子苍凉低沉的歌声:

草原啊草原,

我生命的摇篮,

清澈甘甜的流水是哺育我的乳汁,

芳草淡淡的清香润我生命的心田,

圣洁坚实的马背是我成长的登攀,

阿妈期待的笑脸是我力量的源泉。

想你啊草原,

我心中的草原,

想你是甜甜的回忆,

想你是苦苦的眷恋,

想起你就情深绵绵,

伴着阿妈伴着蓝天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