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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白玉金雕

下过雨之后,山上的林子里就会冒出大量的真菌、蘑菇,李煜这一次进山目的就是为了采点蘑菇,回去炖鸡汤,李煜最喜欢的就是面条搭配鲜蘑菇,鲜香嫩滑,汤汁鲜美,是山里人家最钟爱的吃法,但是现在人多了,也就不着急,山里美味多,耐心去寻找就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若是换成了以前,下过雨之后肯定有大量的村民进山采蘑菇,晒干留着赶集的时候出售,换来家里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或是留着当过年的干货。

不过,这些天村里的村民正在拼命地为后山景区的开放忙活着,自然有点顾不上采蘑菇,因此偌大的青云山,只有李煜一行人的身影。

但是采蘑菇也是要有经验和好眼力的,山里有不少毒蘑菇,很多有轻微的毒性,吃了不会致命,可能就拉拉肚子,眩晕片刻,但是有些蘑菇毒性很大,若是误食,弄不好会出人命的。

李煜就还有印象,有次有一家人上山采了蘑菇,他们家的小子没注意,采了些毒蘑菇回去,中午一家人下了一大锅蘑菇鸡汤面,吃完后上吐下泻,药晕了一家子人,要不是他们的邻居发现的早,估计一大家子都归西还不会有人知道。

当时还是爷爷出的诊,李煜也跟着去了,看着一家子人东倒西歪的睡了一地,个个嘴唇乌青,昏迷不醒,李煜不由想到了电视里的灭门惨案,正好那段时间正在播出少年包青天,吓得李煜都不敢进屋了,而且导致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吃蘑菇,除了这辨识度高的鸡枞。

没想无意中居然发现了鸡枞菌这等山珍美味,自然是不能放过的,倪楠和许美婷听李煜说了鸡枞珍贵后,顿时两眼放光,连带着周边的灌木丛都不放过,不一会儿,李煜的背篓中就多出了一些松菇和鸡枞菌,这些可都是巴陵特有的野生菌类,味道极为鲜美。

不过,李煜今天的主要目标可不是它们,而是更加高级的松茸,只不过松茸出现的概率太小了。

松茸,学名松口蘑,别名松蕈、合菌、台菌,是松栎等树木外生的菌根真菌,具有独特的浓郁香味,是世界上珍稀名贵的天然药用菌,也是国家二级濒危保护物种。

松茸好生于养份不多而且比较干燥的林地,一般在秋季生成,通常寄生于赤松、偃松、铁杉、日本铁杉的根部。

松茸是一种纯天然的珍稀名贵食用菌类,被誉为"菌中之王"。

据说美国在日本广岛投放原子弹后,人类死伤惨重,但是唯一存活的多细胞微生物只有松茸,目前全世界都不可人工培植,它长在寒温带海拔500米以上的高山林地。

松茸名称的由来历史悠久,最早源于我国,约7000年前,松茸诞生于横断山脉的香格里拉原始森林中。

宋代《经史证类务急本草》有过记载,松茸秋季的8月上旬到10月中旬采集、食用,有特别的浓香,口感如鲍鱼,极润滑爽口。

松茸在日本被奉为"神菌",日本人习惯于秋季食用松茸料理,信奉"以形补形",食之具有强精补肾,健脑益智和抗癌等作用。

知道松茸的稀少和珍贵后,李煜也不气馁,慢慢地在松林里转悠,就当是放松心情罢了,上次去螺蛳沟去采松树菌的时候,李煜就想到了松茸这一美食,但是螺蛳沟的地理环境湿润、暖和,是不会出产松茸的,这次李煜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青云山碰碰运气,毕竟松茸在青云山可是有先例的。

森林里荆棘丛生、树木高大,遮蔽了天空,林中显得阴森诡谲,黑狗子和三只在前面 开路,旺财跟在李煜身边,踩在厚厚的落叶上也悄无声息,豹子旺财在李煜空间待了一段时间,被灵气改造后,皮毛鲜艳,金钱纹路清晰,性格温驯,跟在森林里的样子天差地别,饶是和它有着生死大仇的黑狗子也没认出来。

吴大富羡慕的看着旺财道,“兄弟,你这运气不错啊,人家的宠物都是狗啊猫的,你却弄只豹子,改天给哥哥也弄个飞禽猛兽的,出去也壮壮威风。”

李煜摸着旺财的顶瓜皮笑道,”富哥,你可为难小弟了,这豹子、老虎就是我九死一生给你弄来了,可你敢带出来么?到时给你一个偷盗国家保护动物的罪名给你弄进去了,兄弟给你送饭事小,你也遭罪不是。“

”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就不能说点好的么?“吴大富为之气结。

倪楠在旁边笑道,“富哥,小煜说的是实话,你要是弄着豹子老虎,看你这身好肉,指不定谁喂谁呢?”

“你们就联合欺负我吧,猴子,你富哥今儿遭劫了,你就不帮帮我?”被李煜和倪楠奚落,吴大富自知双拳难敌四手,转而寻求同盟。

“啥?富哥你说啥?山里雾大,我什么都没听见,也没看见。”一边是老大,一边是合伙人,两边都惹不起,死道友不死贫道,猴子很聪明的选择了装傻。

吴大富忿忿道, ”果然有很什么样的老大,就有什么样的小弟,你也甭叫猴子了,叫猴精吧。“

众人一边说笑一边前进,山里下过雨后,各种野生动物也偷偷摸摸的钻出来了,由于李煜没有下令捕猎,三只倒也是没有对偶尔出现的山鸡野兔实施抓捕,顶多叫几声吓吓它们,弄得鸡飞狗跳,给寂静的山林平添了几分热闹。

看着三只几个在跑前跑后地闹腾,李煜脸上不禁露出一丝笑意,这三只不愧是狼犬的后代,加上空间灵泉的改造,体型彪悍,智商直线上升,基本上能够领会主人的各种命令,连黑狗子都羡慕、嫉妒不已。

黑狗子家也有一只猎狗,只是看了李煜家的狗之后,他也没带出来的心思,其实那只老猎狗李煜见过,除了脾气不好,不听话之外,啥都没得挑,在山里能和野猪干架,就那老猎狗的凶悍程度,三只一起上都不够人家上菜,估计也就是旺财能和它斗一斗。

李煜原来也养过一头恶狗,还没板凳高呢,家里人被它咬了个遍,李煜想着这狗有前途,当时准备培养成一只猎犬,不听话不要紧,能逮兔子就是好狗,谁知道训练了半年,这狗除了吃饭的时候不在咬李煜之外,啥变化也没有,给李煜气得不行,拉到山里去打猎,结果一去不回了。

就在这时候,三只对着一丛灌木大声吼叫,连带着旺财也打起精神,立刻让李煜意识到它们似乎有了一些发现。

只不过这丛低矮的灌木长得相当密实,它们尝试了几次都没有能够顺利地钻进去,只能围着灌木不断转着,试图寻找合适的入口。

李煜走上前去一看,原来在灌木丛的中央,一只鸟儿正在瑟瑟发抖,三只的狂吠声几乎把它给吓死了。

“别叫了!”李煜拍拍三只的脑袋,让它们到一边去。

李煜往灌木丛瞧了瞧,这只鸟儿的状况似乎不太好,羽毛凌乱,翅膀上沾着点点血迹,好像受了伤。

”呀!小鸟,它受伤了。“许美婷惊道。

李煜试着伸手往灌木丛够一下,那只鸟儿吓得连滚带爬躲开李煜的大手,嘴里发出‘嘎嘎’的叫声。不过,它再怎么躲闪,也是无法逃脱被李煜一把抓住的命运。

李煜把小家伙掏出来仔细一瞧,小鸟大小只有手掌长,灰色的羽毛,尾巴却是白色的,尾巴顶端有星星点点的暗紫色,却是李煜没见过的鸟类,看这模样,大概刚刚学会飞行出巢,它的左翅不知道什么原因被折断,失去了飞行能力。

李煜估计昨天下午下雨的时候刮风,导致这只小鸟受伤,沦落在灌木丛中。不过,这只小鸟却非常幸运,因为它在灌木丛中度过了一个夜晚,毫发无伤,堪称奇迹。

要知道在丛林里,鸟儿的天敌实在数不胜数,更何况是受伤失去飞行能力的鸟儿,简直就是移动的食物。蛇类、松鼠、狐狸、野猫还有其他的肉食类动物,都会对这只小鸟产生致命的威胁!

这只小鸟居然能够在危机四伏的丛林里度过一个晚上,让李煜感叹不已。

”这是只什么鸟?我怎么从来没见过?”猴子看了李煜手中的小鸟一眼,奇道。

山里长大的孩子对鸟类的认知很广,李煜还记得小时候整天掏鸟窝、射麻雀,但是大人看见了往往会责骂,说是小孩子把麻雀抓在手里玩,以后写字手会抖,还有吃饭的时候不能喂狗,否则记忆力会不好之类的。

吴大富和倪楠估计连麻雀和燕子都分不清,问也是白问,黑狗子看了一眼李煜手里的小鸟,咦了一声,接着又仔细看了看,随后语气凝重道,“这恐怕不是一只普通的小鸟。”

“要是普通的鸟我们还会不认识啊?狗哥,你这不是废话嘛?”猴子相当无语道。

“你小子着什么急啊?就不能等我把话说完啊?”黑狗子没好气道,“这是金雕,你当然不认识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