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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三郎的宠物

早餐就是一大锅白米粥,一瓷碗青辣椒炒牛肉末,一碟泡嫩姜,清淡爽口。

今天爷爷、奶奶、保长、许美婷去赶场去了,也就是赶集,现在公路修好了,到镇上也要不了多久,但是每到5、15、5这三个日子,村民们还是喜欢早早的起床,去清水河上游的两河口去赶场,那是从古留存下来的墟集,他小时候去过一次,至今难以忘却。

启明星还没落的时候就出发,天还是黑的,夏天早上还好,冬天的话,真的是裹着被子出门,那时还没有车没有船,全凭双脚,跋山涉水三个小时,身上还背着货物,一般人是吃不消的,这是现代人难以想象的事情。

饭做好以后,却不见三郎,连三只狗也跑得不见踪影,就只剩下旺财趴在桌子底下看电视,而且看得还是动物世界,现在里面放的正是非洲角马大迁徙的时候,成群结队的角马,个个膘肥体壮,看得旺财口水都流出来了。

小金雕趴在它的小巢里,吃着三郎给抓的小鱼小虾,时不时往外瞅一眼,看见李煜来了,还忙把自己的小饭盆扒拉到身子底下护着,可怜,就它那小身板,盆子大部分还露在外面呢。

李煜看了不由好笑,“吃吧,没人跟你抢。”

小金雕可听不懂,歪着脑袋,乌溜溜的小眼睛盯着李煜,李煜摸了一下它,在它的饭盆里放了一滴灵泉水,接着找三郎去了。

四处找了一下,才看到三郎正蹲在挖水塘的泥堆成的小土堆旁,也不知在干什么,连三只狗也乖乖的趴在那边看着,三条狗看到乐浪过来屁股上的尾巴摇得都快断了。

当李煜走过去时,却见三郎右手里抓着一个什么东西,李煜定睛一看,却是一只巴掌大的白蛤蟆,这么大的蛤蟆他倒是第一次看到,而且还是白色的,不过白蛤蟆被三郎倒提着双脚,都快翻白眼了。

“小叔叔,小叔叔,你看我抓到什么了。”一看到李煜,三郎就兴奋的叫道。

“哦,是白蛤蟆。”李煜看了一下顿时兴趣缺缺,这玩意儿他小时候也见过,不过没这么大罢了。

村里甚至还流传着一段关于白蛤蟆的传说,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贪得无厌的地主老财因为闹出人命后被人告发而遭官府的抓捕,慌乱之中一头钻进了深山老林里,眼看官府追兵将至,那地主老财便往一个山洞里钻了进去,却再也没有出来过。

后来当人们找到山洞时,地上只剩下一堆破破烂烂的衣服,还有一只白蛤蟆正瞪大着惊恐的双眼鼓着肚皮在那“鼓鼓鼓”的叫着。人们都说这白蛤蟆就是地主老财,因为他作恶多端,于是,上天就降下惩罚把它变成了一只白色的癞蛤蟆。

不过这些传说对李煜来说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不过话说这蛤蟆肉好像是可以吃的嘛?

“小叔叔,我想把小白带回去养。”就在李煜怎么想着把白蛤蟆做成一道美味佳肴时,三郎的话却生生的打断了他的臆想。

“啊······,”这蛤蟆也能养,李煜不知道是自己孤陋寡闻还是小孩子童心泛滥,这蛤蟆有什么好养的。

“小叔叔,你看小白多可爱。”三郎抓着白蛤蟆的腿甩着对着李煜说。

“呵······呵······,是挺可爱的,”李煜扯着脸皮干笑着说,这白蛤蟆可爱不可爱他不知道,不过三郎这么甩下去这只白蛤蟆肯定见不过明天的太阳,家里给三郎买的玩具都快堆个小仓库了,这孩子怎么又喜欢上养蛤蟆了。

看到三郎连白蛤蟆的名字都起了,他也不好意思打击他的积极姓,再说这东西说不定被他养没两天就暴毙了,于是也没再说什么就同意了。

带着三郎往家里走,李煜拿手逗着三只上蹿下跳,三郎倒提着白蛤蟆一晃一晃的,看得李煜胆颤心惊。

来到院子里,正好看见黑狗子过来了,“小煜,家里就你一个人呢?”

“猴子和李山都在呢,我们去厨房吧,今天又抓到什么了?”李煜笑道,一眼瞄去,发现他手上紧紧发现他手上紧紧的抓着个蛇皮袋,也不知装着什么,动个不停。

“是好东西,”黑狗子神神秘秘的说,又探头探脑的往里面看了一下,问道:“家里没别人吧?”

这时,三郎提着蛤蟆跑了过来,看到黑狗子,便大叫着黑狗子叔叔向他冲了过来,现在三郎和黑狗子的关系是好得不能再好了,主要是因为黑狗子每次来的时候不是拿着野兔就是拿着野果什么的给他吃。

“黑狗子叔叔,你这袋子里装着什么东西呀?”三郎看到黑狗子抓在手里的袋子不停的动,好奇的问道。

“好东西,”黑狗子摸了摸三郎的头,“三郎,你手里提的什么东西?蛤蟆??”

“对啊,这是小白,好看不?”三郎献宝似的提着白蛤蟆在黑狗子面前晃了晃。

“ 呵,,,呵,哦!”黑狗子一脸无奈,这蛤蟆有什么好看的,丑不啦叽的,除了那两条腿有点肉外,其它一无是处,还值得取个名字。

正在这时猴子和李山也出来了,看见黑狗子也笑着打招呼,众人都去了厨房,李煜家的厨房很大,里面还摆有桌子,平时家里人少,就在厨房吃饭,暖和还有气氛,刚一坐下,黑狗子就叫猴子拿五个碗。

“小煜,去拿点白酒来,最好是你酒窖里的酒,有好东西。”说完自己在厨房的灶台边拿了一条干净的毛巾。他把猴子拿来的碗在桌子上摆好,叫李煜倒了点酒在碗里,这才松开紧紧抓住蛇皮袋的手。松开绑在蛇皮袋上的绳子,顿时,一条手臂粗,一米来长的金黄色鳝鱼溜了出来。黑狗子眼明手快,一把抓住鳝鱼的头,手如钢筋铁骨一般牢牢的把鳝鱼抓住,让它动不得分毫。

这么大的鳝鱼可有些年头了,李煜可从来没见过,都不知道黑狗子是不是走了狗屎运,竟然让他遇到了。

“我的个天爷,狗哥,你太牛了,这么大的黄鳝居然也被你给逮到了。”猴子惊呼道,李山也是一脸难以置信。

这么大的鳝鱼即使是李定学这个常年在外打渔鱼把头也是没见过,今天也是运气好,本来今天黑狗子是在早上去沼泽里放网的,结果没想到在沼泽摸到了这么大一个家伙,起初他还以为是条蛇来的,没想到是条黄鳝,想着三郎还小,就拿过来给他补补身,顺便自己也解解馋。

黑狗子一手拿起放在一边的干净毛巾擦起鳝鱼身上的粘液来,一般抓鳝鱼的话最好是拿条包着鳝鱼抓,这样就不会滑。不过也要看人,黑狗子捕蛇抓鱼的身手可是从小练就,别说是鳝鱼身上的黏液滑不溜丢的,就是包层油,他也照抓不误。

看到鳝鱼,李煜哪还不知道黑狗子要干什么。鳝鱼本身滋味绝美,还可强力补身,鳝血作为鳝鱼的一身精华所系,更有益气血、补虚损、除风湿、强筋骨的作用,不过这服食的时候有一定的窍门,不然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引起中毒,甚至是死亡的危险,这东西李煜小时候也喝过,味道还可以。不过这鳝血对三郎来说是大补,对李煜、猴子、李山和黑狗子四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来说,就有点补过头了,阳气太盛,看来晚上有得受。

黑狗子把鳝鱼身上的黏液擦干净后,一手拿起一把随身带着的尖刀,这刀是他杀蛇捕猎专用,锋利无比。一刀往鳝鱼的颈上划去,顿时鲜血直冒,黑狗子连忙把鳝鱼靠近碗,把刀放下,一手抓头一手抓住尾巴,倒提着鳝鱼让血流进碗里,过了一会,鳝血终于把血流干,刚刚好五碗都有小半碗。

黑狗子把已经流光血半死不活的鳝鱼找了个盆子放好,李煜早已经拿了一根筷子,在五碗血里搅了搅,把血和酒搅匀,拿起一碗,试了下,还好,没什么浓厚的腥味和酒味,把一碗端给三郎,“来,把它喝了。”

“哦,”有吃的不吃,三郎才没那么傻,一口气咕噜咕噜把鳝血喝完,嘴巴舔了舔,有点甜。

李煜四人对视了一下,贼笑,一人端起一碗喝了起来,之后几人便带着三郎在后院里跑圈圈,一直到三郎大汗淋漓这才放过他,不过他们四人却还是在继续跑着。

没法子,这股鳝血的药力如果不让它趁机行开的话,今晚可就有的受,那可是要一整晚都辗转难眠,一柱擎天,浑身发热的,而且这可是李煜从空间酒窖拿出来的灵酒,那效果自然是杠杠的。直到跑出一身大汗,四人这才停了下来。李山直接找来一把椅子浑身瘫软的躺在上面,四人里面就数他体质弱了些。

等歇息了一会儿,李煜把粥和小菜端到桌子上,瘫软无力躺在椅子上的三个人顿时又生龙活虎起来,抄起一个碗死命的往碗里装粥,看得端着一个小碗站在一旁的三郎有点膛目结舌。

'呼噜呼噜"吃着粥,黑狗子对着李煜说:“小煜,明天我可能又要去山上你要不要去。”

“上山,这个······”李煜想了想,还是拒绝了,这几天他还有不少事要忙,只怕没空闲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