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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章 “变法”(二)

刘苟道:“好了,再来说第二件,减租!”

“诸位,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交些租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没什么不可以,但是凡事得有过度,目前田租多少诸位可知道?

“元皓,你从冀州来,你说说冀州的田租吧!”

田丰道:“上好良田佃户得三成,地主得七成。中等的良田佃户四成地主得六成。下等的五五分成!”

刘苟道:“诸位,佃户幸幸苦苦种粮,最后只得三四成,这像话吗?一年幸苦到头肚子都填不饱。”

(西汉初期农民家里大多是自己耕种农,地够多,佃户少,这样社会矛盾还少一点。

可到了汉末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百份之八十的农民是没地的。那么就只能租种地主的土地,怎么租呢?良心好的地主五五分成。就是地里收成地主只拿五成,佃户拿五成。可绝大多数是三七开,没错,是地主拿七成,佃户拿三成。

用后世眼光来看简直就是变态。可这种情况在中国存在几千年。只是比例有所不同。佃户辛辛苦苦一年到头。拿到手的能有多少?还得上交国家的田税,赋。(主要是人头税)如果年景好,还能混个温饱,可要是年景不好那就只能饿肚子当流民。再加上高利贷,生个病,那就是卖儿卖女。

其实历代王朝都在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如,宋代王安石变法,明代张居正一条鞭法。等等,可这问题真的很无解,地主和佃农之间的租约关系就像后世的房租,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要觉得三七分成高了你别租嘛,大把人租。就像后世大城市的房租,每月打工赚6千,交了房租只剩一半,简直不让人活,可租户一点办法也没,你不租马上就有别人来租。)

赵温道:“那司空觉得收多少合适?”

刘苟道:“以后上好良田,五五分成。中等良田,佃户分六成地主四成。下等良田佃户七分成地主三成。以上是定个基础,地主在这个基础上只能少收,不能多收。

“另外以上所得还要缴纳田亩当中的税赋,税赋也按这个比例缴纳,比如上好良田,需要交四个铜板税赋,那么地主跟佃户便一人一半,以此类推”。

“另外,以后无田奴仆工匠等就不再需要交口赋等税收了。另外所有城池的入城税都免了,不许再让士兵在城门口搜刮百姓,为令者严惩不贷。”

“还有,百姓开荒无主土地前三年所产,都归百姓所有不需任何缴税,三年后每年向官府缴二成田租,缴满五年此地就归开荒者所有。最后还要加一条,如果谁家的田荒了无人去耕种便要受罚。如果是家里没劳力无法耕种,可以先向官府申请,让别人代种。总之不能随便荒了田地。”

众人都觉得刘苟对地主太苛刻了。议论纷纷。

刘苟道:“好了,现在说第三条,商贾同税”。

“所谓商贾同税,就是以后商人和普通百姓一样纳税,要大力提高商人的地位,允许商人穿华丽的衣服。(古代商人地位低下只能穿麻衣,尤其是汉代)商人经商要纳税。但纳税后,要保护商人利益,按一定比例征收税务,如利润丰厚的产品可十税一。利润比较薄的产品,二十税一等等比例。严禁随便乱征多收。税吏多收乱收,重复收税,按贪污处置!”。

“契尾约税,就是买房,买地,大额合同交易等等,签订契约在尾部要有官府盖印才能生效,在合约的总金额当中收取一定费用,暂定二十税一”。(5%。)(后世宋元明清都这么干的,其实就是现代社会也是这么干,印花税就是其中之一)。

“第四、军户免税。优待抚恤”。

“就是家中有人在军中服兵役,就不用缴税,或者减免税收。这样就能鼓励士兵英勇参军杀敌报国,但是只能是直系亲属,如儿子在当兵,父母妻儿,就不用缴税,旁系亲属不算。

“优待抚恤,就是士兵死了要发抚恤金,如有妻儿,地方官员与乡老要照顾其儿女成年。总之让士兵没有后顾无忧放心杀敌。就是战死了妻儿也有人俸养。”

“以上四点是政务变法!”

“另外一点便是逐步废除察举制度,推行科考取士!”

刘苟笑道:“市井中早有童谣,举茂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此等童谣可谓一针见血。”

如今我大汉取士为官之策,太不和时宜了。一个人孝顺父母本是为人子天经地义之事,但是孝顺和有才能有屁关系啊?诸位请看,我帐下许攸没举过孝廉。

诸公,所谓的举茂才(西汉时本是叫秀才,东汉后避讳刘秀,改茂才),举孝廉本就是个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绝好机会。

我帐下许攸,杜乔,都没举过什么茂才孝廉难道他们没才吗?那些州郡刺史所推举的所谓茂才果真有才吗?以我看来其绝大部分都是私相授受举来的饭桶!”

“我刘苟就没人举荐过,否则我也不会稀里糊涂的进宫!要不是先帝厚恩也就没我今天了”。

“所以这举孝廉取士实在不可取!”

杨彪道:“历来都是如此,若不举孝廉如何取士?朝廷总得要官员吧?”

刘苟道:“杨太尉不急,接下来我说的才是重点。”

“以后将实行科举制,所谓科举便是考试举才,设文科,武科!文科取文官,武科取武官。

“第一步,朝廷设考场,如每个县或郡所有读书士子都可进入初考。由朝廷统一出题,让每个读书士子答题。择优者录取一部分。通过郡里考试录取者,即可成为茂才。但这个茂才每个郡都有不少,所以还不能为他授官。但是可为小吏。如,书吏,狱吏,亭长等等!”

“第二步便是把郡里所有茂才再集中到州里,再统一考试一次。如冀州便可让冀州所有茂才到邺城再统考一次。也择优录取一部分。考上的即成为举人。这些举人也还是不能授官。但可授大一点的小吏。如贼曹、税吏官,官署幕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