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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往事

“章诗萍,我那些衣服做得怎么样了?”为了避免他们莫名其妙的矛盾,叶纤红只好没话找话地问道。

“完成大半了。”章诗萍转回头答道。“主要是刺锈比较费劲耗时,否则早做好了。”

“那倒是。”叶纤红点点头。“可是刺锈会是我这些衣服的特点,所以不能省略,如果没有它们,这衣服就显得普通了。”

“我明白。”章诗萍突然笑起来。“受你的启发,我们也推出了几款带刺锈的衣服,希望到时候生意会好一点。”

“是吗?”叶纤红有些意外。

忽然想到章诗萍家的工厂,就是靠模仿别人的牌子起家的,又觉得正常了。

弟弟设计的几款衣服,最近一直卖得不错,她们母女肯定也会模仿。

像弟弟在T恤胸前印卡通形象的款式,她们最近就有几款类似的制作出来,弟弟画的是一只羊,他们画的就是一只猴子,估计跟章诗萍所属生肖有关。

章诗萍本身就是学服装设计的,画画功底不错,画一只有特色一点的猴子,一点也不难。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他们这只猴子的模样,跟日本某品牌的那只猴子有些像,所以也非常受欢迎。

“是啊!”章诗萍洋洋得意地说道。“你不是设计了以翅膀和羽毛为主要图案的服装吗?我就设计了一款以火焰作为LOGO的女装,效果非常好。”

两人一说起这个,就忘了刚才的事。

胡向阳在一边听得无聊,就打开了电视。

叶纤红忽然听到一阵熟悉的音乐声,忍不住扭头一看,正好看到电视里一个熟悉的身影,不由愣住了。

倒不是她认识那个唱歌的人,而是认识那个人唱的那首歌,和那段舞蹈,就是她写出来交给别人的《独一无二》。

现在正在播放的是央视一套,这个节目叶纤红也很熟悉,叫《请您欣赏》,主要介绍国内外最近流行的音乐以及文化。

这时候国内的节目没什么创新,所以央视有《请您欣赏》,几乎每个地方台都有这个名字的节目。

大概是主持人少,所以经常播放类似的节目,说到底,是一种偷懒的作法,只要把视频的录像带设置好,就可以让它连续播很长时间了。

这时候VCD还没有出来,靠的是录像机,录像机像素低,所以电视节目清晰度普遍不高,对于看过高清的叶纤红来说,总觉得不舒服。

昨天这个时候,节目在介绍台湾著名的歌手童安格,叶纤红也在过去二十多年后,再次重温了一次九十年代的流行歌。

没想到今天就轮到播放这个首歌了。

那次陪段俊希去慕尼黑舞厅,因为与人发生摩擦,最后决定斗舞,为了帮他赢回摩托车,她放下面子,上台跳了一遍李贞贤的舞蹈,算是帮了段俊希一个大忙。

后来那个担任裁判的女人找上自己,想要这段舞蹈的版权,为了保守自己重生的秘密,她豁出去了,不但把舞蹈给了她,还把这首歌写出来,一起交给她。

这件事已过去二个多月,这首歌也被制作出来并发行了,前些日子经过音像店门口,还听到有人在播放。

但是现场表演,却还是第一次看到。

电视里那个激烈舞蹈的女人,看起来也有点眼熟,叶纤红肯定她是舞厅那个大妈的的女儿,母女俩的相貌还是有些像。

这个女人的舞蹈功力不弱,就连叶纤红这个外行也能感觉得到。可惜她这个师傅不给力,记住的内容有限,更无法完美地表现出来,所以远远达不到前世李贞贤的惊艳效果。

如果自己能完整地把舞蹈跳给她看,相信效果就会好的多。

当然还有其它原因,比如她长得没有李贞贤好看,没有她那么媚那么妖艳,比如她的服饰和化妆打扮,也太普通,缺少让人眼前一亮的特色。

不过现在还是九二年,国内流行的全是港台的音乐,内地原创只能算刚刚起步,能有歌手做到这一步,已经让人非常惊讶了。

估计大多数人第一次看到这首歌,一定会被惊艳到。

或许因为这个原因,这首歌才会这么快流行起来,所以才有资格被央视播放。

也就是说,这首歌在不知不觉中,已经非常红了。

“这不是你跳过的那段舞蹈吗?”胡向阳问道。

他还清晰记得那天的情景,当时的叶纤红,梳着一个古怪却非常艳丽的发型,化着浓妆,在舞台上跳了一段让人血脉偾张的舞蹈,把所有人都惊呆了。

就在那个时候,他明白了自己对叶纤红有了朦胧的好感。

“你怎么知道?”叶纤红惊讶地问。

“那天我们也在舞厅。”胡向阳笑着回答。

这时他才记起,这件事自己还没跟她提起过。

“这么巧?”叶纤红有点无地自容。“你们当时几个人?”

在那里跳舞,绝对是自己重生后的黑历史,原以为除了段俊希,没有人认识自己,所以她才豁出去了。

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胡向阳他们那天正好也在舞厅,还认出了自己。

“白天见过的几个人,除了表哥肖东灿,其它人都在吧!”胡向阳得意地笑道。“还是蒋建辉厉害,一下子把你认出来了。”

“好吧。”叶纤红无语了。

“怎么,小红姐还会跳舞?”章诗萍开始没听明白他们在说什么,等回过神来,惊讶地问道。

“你小红姐是谁?”胡向阳斜了章诗萍一眼,一付与有荣焉的表情。“她比你想像得能干多了——”

胡向阳跟叶纤红单独在一起时,有时会比较痞比较坏,但是在外人面前,他还是比较成稳。

今天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有了种危机感,所以像个护食的小狗一样,跟章诗萍争起叶纤红的所有权。

在叶纤红看来,这样真的太幼稚了。

“你得意什么?”章诗萍可不懂什么叫客气。“我跟小红姐是结拜姐妹,你算老几?小红姐还没嫁给你,你只能算个外人。”

“怎么又来了。”叶纤红恼怒地站起来。“你们要吵去外面吵,别在我耳边闹,我头晕。”

两人一听,顿时蔫了,相互扁了扁嘴,同时乖乖地坐了下来。

叶纤红哼了一声,重新坐下来。

她再次有种自己带了两个熊孩子的感觉了。

外面传来脚步声,叶纤红连忙站起来去开门,弟弟和堂弟回来了。

“今晚怎么样?卖出多少件?”望着两人脸上的笑容,她刚刚被那个活宝弄得郁闷的心情,也一下子恢复过来。

最重要的是,弟弟回来了,她就不必再单独面对这两个人了。

在自己面前,他们可以耍赖不要脸,在安安和兴旺面前,他们还是要脸的。

“姐,今晚又卖出了九十五件。”这次是堂弟郑兴旺抢着回答的。“我卖了六十四件,安安卖了三十一件。”

堂弟现在是老板了,卖衣服没有自己用心,但是自己一晚上就赚六十四块钱,却是实打实的。

加上早上卖了四十八件,加起来就有一百十二块了。

在安安和堂姐的眼里,这点钱并不多。但是对郑兴旺来说,却是笔巨款了。

到现在为止,他已总共赚了九百多块钱了,比爸妈上三个月班,赚的还要多。

当然他不会骄傲,这点钱离他的目标,还差十万八千里,还得继续努力。

“不错。”叶纤红点点头。“你做事比安安努力,也更有恒心,这样坚持下去,说不定将来的成就,比我和安安都大。”

这不是瞎鼓励,而是真实的欣赏。

每个心理成熟的人,都会喜欢工作努力认真的年轻人,特别是叶纤红清楚自己姐弟身上的缺点,就会更认可堂弟的优点。

“这怎么可能?”被堂姐这样夸奖,郑兴旺搔搔头,不好意思地笑了。

“我骗你干嘛?”叶纤红发现堂弟其实有些自卑,所以有心想多给他一点鼓励。“一个人成功,总归靠坚持不懈地努力,而你做事有毅力,这才是我看好你的原因。”

说完,拍了拍他的肩,又补充了一句:“在这一点上,我和安安都比不上你。”

“谢谢姐。”郑兴旺感觉自己的心跳得很厉害,那是一种以前很少获得的肯定和信任。他用发誓似的语气说道:“我一定会继续努力,不让你失望。”

“好。”叶纤红见他这样回答,笑得更开心了。

作为姐姐,她不但希望堂弟将来能在事业上帮助自己,更希望他具有独立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只有这样的男孩子,将来才会成为郑家的顶梁柱。

很明显,郑兴旺现在已学会独立思考了,也有了自己的努力目标,这才是叶纤红最欣慰的。

“小红,那我先回去了。”章诗萍站起来,向叶纤红告辞。

她也是个识趣的人,看墙上的钟已指向九点多,而安安他们又回来了,叶纤红肯定没时间再理会自己,所以准备回家了。

在小红这个护弟狂魔眼里,所有人都比不上弟弟重要。

“好,晚安。”叶纤红巴不得她快点走,免得跟胡向阳再起争执,烦到自己,所以也没假惺惺地挽留。

胡向阳看安安和郑兴旺去了卫生间,从身后一把抱住叶纤红,在她耳边轻轻说道:“小红,跟这个章诗萍你可要保持距离,别被她吃了豆腐。”

“你发什么神经?”叶纤红扭头瞪了他一眼。“我如果喜欢女人,你还有机会站在这里?”

“我不管。”胡向阳扭着身子耍赖。“反正我就是不许你跟她太亲近——”

“行了行了,我知道。”叶纤红受不了挣脱他的怀抱,还在他头上用力敲了一下。

怎么跟胡向阳在一起越久?越没有男女朋友的感觉,反而像养了个儿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