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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九十三章:踩了狼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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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宠第一级:你是我的宠,你要替我杀怪升级练练功;

宠宠第二级:你是我的宠,你要驮我上天入地冬天剪毛给我做大衣;

宠宠第三级:扫地作饭煮咖啡,还要赚钱供我乱消费;

宠宠第四级:……

女人!够了哦,再废话我秒了你!

啊啊宠宠,不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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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着一身铜皮铁骨,虽然刚开始被毒气薰得有些晕头转向,秦庄至少还能分得清东南西北,他完全不知危险为何物,而且这厮错有错着,因为牢牢记住了楚连城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她说:最危险之地也是最安全之地,有毒之物衍生之地必然也有与其相生相克的解毒药材,于是他只要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劲,就立刻从附近乱采些植物吃了,被他这样误打误撞,竟然还学会了认不少种解毒草,一路上秦庄都很幸运地胡闯乱闯,采集了满满一麻袋人形首乌、老山参,灵芝,还有一颗他认为只是亮晶晶较为好看的,罕见的紫色雪莲花,其叶瓣通透如水晶,共分八瓣,花叶碧绿迎着光仿佛能见里面有流光隐动。他不知这种雪莲被称为紫晶莲王,经数百年光阴方能孕育出一株,生长在极阴极潮之地,属世间罕见,能解百毒,既然这株莲王在蜀南山中被孕育出来,它的功效便比普通莲王还要神奇。可以压制蜀南山里各种毒物的毒性,不明所以的秦庄只是因为怕压坏了这么漂亮一朵花,所以一直藏在怀中随身带着,使得他幸运地获得了紫晶莲王的灵气滋润,一路上他如蝗虫入境,见到果子就摘。见到野兽就逮,吃的吃的,杀的杀了,他认为有用的东西就留起来,简直如同入无人之境,随身两个大麻袋很快就装满了。于是他想到一个办法,用兽皮又缝了几条口袋,能背就背,实在背不动就找了一个山洞先藏起来。话说这里好东西真多,就连狼肉也特别鲜美,这家伙又哪里知道寻常人吃了这些在蜀南长大的野狼肉。早就翘辫子去见列祖列宗了,亏得他运气好,才能活到现在。

不过他就算再迟钝也发现了这里地狼与寻常狼有所不同。它们有着漆黑的皮毛,油光发亮,四肢有力爪牙尖利,虽然狼模狼样,却有一个奇怪的特性,它们会喷火!

就在秦庄准备再一次猎几只野狼来研究研究。终于因为不小心踩了狼窝。引来群狼攻击。人类身上鲜美地肉味似乎更加刺激了它们地野性。连续三天三夜。秦庄与狼群博斗。先前凭着他飞纵腾挪地轻身功夫。一把削铁如泥地好剑。着实杀死了不少野狼。但是狼群越聚越多。它们喷出地火焰烧焦了秦庄地头发。爪子挠破了秦庄地衣服。饶是他自命武功高强。奈何双拳难敌四爪。更何况是不计其数地爪。最后逼得秦庄只得经常停下来休息。才有精力对付它们。金眼狼王非常难以对付。秦庄已经与它交锋数次。没一次讨到便宜。双方势均力敌。而怀里地干粮也剩下不多。

秦庄掏了掏怀里。摸出最后一块烤得焦黄地狼腿肉啃起来。肉味虽然香气扑鼻。但对树下地群狼来说。却更加刺激了他们地战斗。一只只全都扑上来。争先恐后地用爪子挠着峭壁。似乎就要爬上把这个残害它们同类地人类撕碎了扯烂了蜂拥啖之!

秦庄吃了两口肉嘴里哼哼着一首小调。转头去看峭壁间掠走如飞。仿佛一只大鸟从天上飞下来地白衣人。虽然看不清他地脸。但是如此近距离地瞻仰绝世高手地风采。于云雾之中。若隐若现有如仙人。秦庄羡慕地咋咋嘴。发现自己和人家地差距竟是如此大。果然一山更比一山高。强中自有强中手。哪一天要是自己也拥有这样地身手。该多好呐!白衣人并没有来救他。只快速地朝他瞥了一眼。便继续寻找着什么。根本没有理会在下面喊救命地秦庄。似乎看出秦庄并没有什么危险。朝他戏谑地扯了一下嘴角。

秦庄翘着腿坐在树上。有恃无恐地啃着狼腿。没有发现狼王正绕着大树底下兜圈子。呜呜地低咆两声。一双狼目忽地放出狡诈地光。

“啊!啊呀!”

秦庄正吃着肉。没防备野狼一只接一只。叠罗汉似地叠起来。迅速排成了一道狼梯。当秦庄猛然回过头。一道带着碧绿色泽地火焰忽地朝他喷来。同时一道闪电般矫健地影子以迅雷不及掩耳地速度。朝他扑来。锋利地爪牙闪过两道比镰刀还要锐利地亮光。

说时迟那时快,秦庄情急向后仰去,身体失去重心就向地上栽去,他正准备借力来个鲤鱼打挺,却发现群狼虎视眈眈,正在地上张大了嘴磨着爪子等候他光临,紧急中秦庄一掌拍向地面,劲风扫过之处带起几片狼毛,同时也打死了一只正在他下方的野狼,他惊讶地发现,这群狼不仅会喷火,而且有智慧!秦庄掌下的一头黑狼口鼻喷血倒在了地上,群狼正待再次扑来,秦庄借力再从地方掠起,如鹞子般腾空而来,踩着几个狼头而过,再一次躲开野狼王的攻击,但是他的衣服头发却不能幸免,被喷出的火焰烧了个干净,几乎连眉毛都不放过,秦庄好险才找到另一个安全据点,对着天空一声大吼:“高人!为何见死不救?好歹看在同类的份上啊!”

随着这一声大喊,秦庄的脑门被人敲了一颗爆炒栗子,抬手一摸,多了一个大包。白衣人正在观察什么,不耐烦地说了一句:“别吵。”

“可是我快要被吃了啊!”摸着被石头砸痛的脑袋,秦庄不由纳闷地想,为何自己会第一眼就觉得这人是一个好人呢?

“我看你是一名剑客,你地剑呢?”白衣人的声音又从上面传来,秦庄发现他用的是传音入密之术,没有看到他的嘴巴在动,耳朵便听到了声音。而白衣人此时正在等待着什么,神情显得有些严肃,因为距离略近了一些,秦庄看清楚他的模样,只见他发黑如墨,唇红齿白,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

“看什么呢?狼又要扑上来了!”白衣男子不悦,他似乎对人家盯着他的外貌流哈拉子很反感。

“……啊……我的剑,”秦庄猛然醒过来似地答道,“本来是有剑的,不过在对付狼王的时候被那兽一爪子挠掉了剑柄,可惜了一把好剑啊!”

“接着这个。”白衣人什么也没有说,忽地挥手从上面扔下一样东西,秦庄快速地探手操过,发现是一枚兽骨似地东西,磨成匕首形状。秦庄接过划了一下树枝,喀嚓,碗口粗地枝丫应声而断。

啊,好犀利!

秦庄一喜,操刀在手,灵活地转了一个圈,再次面对朝他扑来的金眼狼王,一刀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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