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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六:沙漠中的匪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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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如意郎君的面前搏得一个好的印象分,她甚至一改往目的强盗风格,退而求其次说道:“既然大家都这么爽快,那么今日无论谁输谁赢我们都不抢这支破商队了。只当是以武会友给大侠一个面子。”她说着这话,眼睛一瞟看向露出半个脑袋的歌舒乐天。

楚连城便道:“好。”

歌舒乐天嘟嘟哝哝地不服气:“说我破商队?竟然说我们这支价值百万两白银的商队叫破商队?”

“难道你嫌银子多想让别人来抢吗?”楚连城哼他一声,他便委委屈屈地闭嘴。只见坐在他前面的身影一晃,楚连城已经轻身跃起,足尖在骆驼背上一点,便借力跃上半空,打了两个转,落下来时从空中提住了一个骑马大盗的衣领,把他提起丢下了马,她便跨上马背,手中白芒一闪,抄过了那大汉腰间的佩刀。

“好身手!”众人只看得一阵眼花,女大盗喝了一声彩,便也策马赶上来。

二人这一番激战二看得人眼花缭乱,斗得难分难舍,刀剑激撞带出了点点火星,沙漠中风沙刮面,忽见两道人影均从马背上跃起落在沙丘上,气劲猛地拍向黄沙,澎澎声中周围好像被筑起了一道风墙,只见在一团黄沙卷舞之中,似有强横的气流涌动,形成了一个小形的气漩,肉眼无法看得真切,他们的出招实在太快了,那些商队的押货脚夫都是三脚猫的工夫,大盗们也只是仗着有把力气就出来混的一个个粗汉,自是看不懂那些强悍的招式。

在场只有歌舒乐天懂一些,他从阿三手里取过一包瓜子就喀嘣喀嘣地嗑着,观赏着难得的精彩的战斗,而且他还鬼头鬼脑地打开连城挂在驼背上的皮质水桶,想看看那只在水桶里休眠的千年冰蟾。忽然“嗤”的一道刀气划开了挂在腰间的水囊,水顿时哗哗地流了一地。歌舒乐天被吓了一跳,面前人影一晃便已经被人拎起丢下骆驼,那人复骑到了骆驼背上。

“我输了。”楚连城向女大盗拱手道,“按照约定,我不会再插手管你们之间的事了。”

“喂喂!你不能这么不讲意气啊!楚兄——楚兄——”歌舒乐天惨嚎着大叫。

“且慢。”女首领忽然亦叫住楚连城,“其实是我输了,你看。”她露出一只袖子,暗中使力就把袖子撕破了一道大口子。心里则在想着这个帅男人真很坏啊!居然不等她自动认输他就先一步主动认输,很不厚道!很狡猾!想要脱身吗?没那么容易,她百灵也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人,要不然就不叫沙漠鬼见愁大盗百灵!

众大盗都捂着嘴偷笑,被首领厉目一扫,沙盗弟兄们立刻咬紧牙关一脸悲愤地模样,把刀剑向天空中指着大吼:“岂有此理!这小子敢欺侮我们老大,大家上!砍死他!”

“住手!”女首领佯装喝令,就把这些假装往前冲的匪类们招了回来。她脸色微微一红,顿了一顿道:“大侠身受重伤,若非你有意让我,我恐怕也不能胜你,不知大侠可否赏光,到我们山寨中一坐?”

“也好,那便恭敬不如从命。”连城也不客气。看歌舒乐天的反应,这伙沙漠大盗估计也不是穷凶极恶的坏人。她这么一想,便应了下来。

这女大盗百灵的功夫不错,以自己现在只剩二成功力的状态最多只能和她打个平手,连城便卖个破绽故意输了给她,因为她直觉赢了是不好的,看那些人脸色有多么古怪就知道了。今天天气不好,灰蒙蒙的天空好像又将要有沙尘暴要来的样子,接受她的提议先避避风沙再上路也无不可。

歌舒乐天也要求到大盗们的寨子中去躲躲,其实这群沙盗最初时是由一群各国被流放到边关的罪犯和在沙漠中迷路被他们救起的人组成的,他们在沙漠中占据了一个绿洲,经过了很多很多年以后,他们娶老婆生孩子就在沙漠中过起与世隔绝但自由自在的生活,平常以种植热带植物为主,偶尔也打劫一下商队。不过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们其实都不是坏人。

歌舒家在这条沙漠路上行商百年有余,对于沙漠中每一股割据的势力和沙漠中另外一些零星住民的情况都了解得比较仔细,为了保证路上的安全和能得到足够的水源、食物等的补给,歌舒家亦会准备一些给沙漠绿洲中的住民的钱财和物资,以换取他们的帮助。所以这伙沙漠大盗和他们这支商队亦有着交易上的关系,只不过歌舒乐天经常会惹怒百灵,大家以前都知道百灵垂涎于歌舒乐天的美色,不过今天看来好像是又移情别恋了。

歌舒乐天抹把冷汗,真是又庆幸又愉快!还好还好!没想到这百灵这么快就转移目标,真是让他虚惊一把!

“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我新结拜的兄弟楚连城,这位呢就是黑风寨的大当家百灵。”歌舒乐天充当起了两人之间的介绍人,连城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见这小子又自动把自己和他的关系升华到了“结拜兄弟”她也没计较。

百灵则是亦步亦趋地跟着楚连城,哪里注意歌舒乐天这小子在说什么废话?

歌舒乐天也不生气,小麦色的脸上尽是春光灿烂的笑容,一对笑涡若隐若现。

前面望见绿色的植物,袅袅的炊烟和听见小孩子们吵闹的声音从面前一条大河的旁边传来。

若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在沙漠中还有这样大一个绿洲,足有一个普通的小镇那么大。渐渐看到村头的河流了,宽阔的河边铺满鹅卵石,河床较浅,源头像溪流一样清澈而干净,河边有打水的少女,嘻嘻哈哈地笑着,打闹着,互相泼水。她们听到驼铃声,见到有客人来了便害羞起来,匆匆地打了水每人将一个陶瓮顶在头上,匆匆地往寨子里去,也免不了回过头偷偷地瞧一眼远方的来客。这些妙龄女子脸上蒙着面纱,穿着鹅黄和大红的纱丽,款式好像舞衣的样子,上衣和裤子分开,露出一截雪白的肚脐,肚脐上还镶了美丽的金环,她们的头发乌黑油亮,纱巾外露出的眼睛深遂有神,一个个竟都是美人胚子。

“因为这片绿洲与女儿国接壤,刚才看见的那些歌舞姬便是来自女儿国。”歌舒乐天解释道,“离此地不远我们便进入女儿国境内了,先休息一晚上,到时带楚兄去参观这世上最奇特最豪华的妓院,我请客,包管连城兄满意!”

歌舒乐天还没有说完,就觉得后脖子衣领一紧,就被人揪住拎了起来,一把刀冰凉冰凉地就架了他的脖子上,百灵一脸杀气:“你这臭小子!可别带坏了我家相……嗯!我们这位大侠!”她已经把蒙面巾拿了下来,如果搁到以富态为美的审美年代,其实百灵长得挺不错,脸盆圆圆的,眼睛是双眼皮,皮肤与沙漠中的女子相比就非常难得,白晳如牛奶一样。这也叫胖有胖的好处,至少皮肤特别好。

随着驼队慢慢进入寨中,村里也渐渐热闹起来。有人喊着:“歌舒家的商队送粮食来了!”

也有人喊:“古拉提娜!慕菲!你们相好的来了!”顿时人们的嘻笑声响起一片。看来这支商队与寨中百姓相处十分融洽,而且是熟稔得不得了。

连城下了骆驼,歌舒乐天笑嘻嘻地就来勾她的肩膀,被她不着痕迹地避了开。他们的驼队进了小镇,小镇里竟还耸立着一座三层高的城堡,城堡两旁是两条小街,边上各有民房。见到商队到来那些男女老幼便纷纷从屋子里面跑出来观望,还有的小孩子便围住了驮满货物的骆驼好奇地追逐着,嘻闹着。想不到一伙沙盗的聚居之所,竟然也是世代桃源一般。

“连城兄你看这里很不错吧?到时我再带你去见识一下女儿国的繁华,那里的女子个个标致,不过民风嘛……未免彪悍一些,像你这样有个性的男子可是很受女人欢迎的哦!”

歌舒乐天笑嘻嘻打量他,楚连城白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