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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谢道年离开滨城的时候,走得很突然。

那一夜,好似什么都发生了,又好像什么也没发生,有时候他们也会见面,也会聊天,但谁也不会再去提那道哈姆雷特式的问题。所以,在外人看来,或许,包括他们自己,都把自己欺骗了。

谢道年是麦嘉的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

麦嘉是谢道年的知己。很重要很重要的知己。

但仅此而已。

明明话题可以很深入,但偏偏两个人却默契地绝口不提。她与他,终于把感情藏在深深的湖底,任由那湖面风波不兴,那冰冷的湖面任由它结冰,任由冰越结越厚,厚到坚不可摧,终于安全。

仿佛真应了那句老话,退一步即是海阔天空。

她陪他去看工地,寒冬数九,盛夏炎炎,她走在他的身后,戴着安全帽,丝毫也不在意周围人诧异的眼光;她陪他出席楼盘开幕的酒会,从布展到现场活动,她是最默默无闻的功臣,他举着香槟,冲她点头示意,是的,很多时候已经不需要说谢谢。他从不会在她面前皱眉叹息,以至于,她差点相信,谢道年无所不能,谢道年无懈可击。只有很久很久之后,她才会从蛛丝马迹里捕捉到他当时的困境与不易。这个男人,只会让她看见最完美的一面,丝毫也不肯透露半点残缺。

他依旧是她最无可挑剔的耳朵,仿佛输入问题便可知晓内心最真实的答案,她发烧发到39°,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她一睁眼便会看见他,然后看见他放心地呼出一口长气,“医生说你差点烧成肺炎。”却一点也不在意自己眼底泛起的青紫。是的,无论她发生任何事,他总会是第一个出现,然后在众人到场之前,又悄无声息地消失。每次,当她被麦琳气得毒火攻心的时候,被工作压得喘不过气的时候,他坐在她的面前,只需要沏上一杯清茶,只需片刻,她便回归灵台清明。

有些时候,她也会想,或许这样未尝不是一件幸事。给彼此一段距离,让他保留自尊,让爱有所余地,或许在分别的那一天,她更能接受失去的痛苦。

只是,没想到。这一场离别,来得如此突然。

那一天,还是麦嘉送的行。

“还会回来吗?”这两年,谢道年在滨城的工程早已完工,是一场漂亮的开头仗,各中心酸他不说,但不代表就可以轻描淡写地一扫而过。如今,刚刚站稳脚跟,可袁三却出了事。

她不明白具体何事,只好叮嘱他,万事小心。

最终,她还是问出了口,“你还会回来吗?”

没有人知道答案。

原本也没期待什么答案,可谢道年还是说出了口,“嘉嘉,找个人结婚吧。”

或许他不在这里,对彼此都好过。

麦嘉以为自己不会痛了,那个已然已经麻木的地方,可,为什么,还是会,好像被人猛然打了一拳,抽搐似的疼。

她笑了,“当然。”那面具上的她,哪里看得出她已经30岁了呢?哪里知道这个30岁的女人用了她生命里最奢侈的那段年月赠给了一个男人,却得到了一场空欢喜。

而现在,这个男人对她说,“嘉嘉,找个人结婚吧。”

好,当然,结婚。

离开机场,麦嘉的笑容一直没有变过,三十岁的女人。呵,原来岁月真的经不起推敲。

她几乎耗尽心力,而他,不过当她繁花过眼。

离开,很好,一直这样,保持离开,保持离开的姿势,不要回头看我。我看不见你笑的弧度,看不见你的汗水滴落,看不见你手表指针跳动的一格,我在安静的同时高声歌唱,我看着太阳移过云层投下阴影,玫瑰从盛开的顶端呈现枯萎的脉络,你看见过吗?那么高,那么无足轻重,那么无足轻重。可是我对你像对高音那样无力抗拒。

我们在一刹那笑过,我们在一刹那拥抱过,我们在一刹那手指缠着手指一起跳下去,我们唾弃泪水恐惧时间,我们在一刹那把一辈子的情话都说完然后永远地沉默。我们一起离开吧。

你说过我是你永远的少女。我会离开那个断代,永远不再回来。永远不曾回来。

那阳光太过刺眼,太阳镜也挡不住的刺眼,终于刺伤了泪腺。

谢道年知道,他会失去她。终于。

滨城,只是栖息地。

他以为,他站在这里,以一个守护者的心态,在最近的距离,做她的影子,做她的使者,直到终点的来临。

曾经,在那个秋雨绵绵的雨夜,他以为,那是离幸福最近的瞬间。

然后,他陡然放开双手。

任由自己被寂寞的黑洞吞噬殆尽。

他当然知道,医学昌明,并非一场手术就能让人了断俗尘。最高的记录是23年,而5年、10年的人比比皆是。他无意去挑战这样的记录,因为活着并不仅仅是活着,至少对他而言。

很多事情,非要堪破了生死才会明白。

死并非是生的对立面,死也并非只是结局。

而生的意义却远远凌驾于死亡之上。

怎样活?在医生的耳提面命之下,终日不可见阳光,因为医嘱有云,做过移植手术的病人远比正常人更容易受到阳光的侵害;终日与*、苯妥英钠、二丙级醋酸、利福平、异烟肼这些绕口的药片为伍,为血液浓度指标忽上忽下,提心吊胆;体温高一度,低一度,衣服穿多了穿少了,甚至连菜品稍微不新鲜,都有可能被送进医院;更重要的是,这些不得不服用的药物里,常常会让他产生头晕目眩之感,有时候连视线都感觉模糊。

这样的活,当然,你们一定认为他与正常人无异,可只有他自己知道,是一种怎样的小心翼翼才能换回半载性命。

这样的活,与苟活又有何异?

他有太多事情要做,他拿自己剩下的命作为筹码与上帝来一次豪赌。

他还记得手术后第四个月,他在北京奔走,第二日醒来,发现马桶里可疑的血迹。最后还是去医院输了三天液,医生才放他回去。

他还记得他跟袁三一起去外地出差,饿得两眼发昏,袁三不知就里,还想办法给他买了一杯豆浆,直到医生把血液检查指标上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加号指给他看时,袁三那时的表情,恨不得受罪的人是他自己。

当然,这样的事情对他而言,实在数不胜数,医生从最开始的担心到勃然大怒再到最后的无能为力,甚至对他说:“你是不是还想再做一次手术?”

或许不仅仅是肾,对于他这样的人而言,死亡实在无需太费周折,皮肤癌,肺炎,糖尿病,任由一个,都可以让他的生命嘎然而止。与其小心翼翼地避让,他只能选择在仅有的时间里做更多的事情。

是的,他当然知道自己有多麻烦。他从不肯让麦嘉陪他去医院复查,他无法想象在每一个凌晨醒来,让她看见自己孱弱的身体站在体重计上为了或上或下的体重,露出忧心的表情;他更无法接受她每日拿着体温计为他量体温,每日提醒他吃药,每周提醒他复查,出门前提醒他防晒,吃饭时提醒他饮食,即使她不说,可这些细节都在宣示着自己是一个病人的事实。所以,从不肯让自己最虚弱的一面展示给外人看,他宁愿她误会,他也不能把这残缺斑斑的自己展露在她面前。

他不敢,他怕。

袁三,或许是个理由吧。

于情于理,他都不能再留下去,既然自己并非良木,为何还要蹉跎彼此?(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