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都市小说 > 一捧玫瑰灰 > 第六十章全文阅读

最后,还是谢道年把袁三送回了家。下车的时候,袁三已经喝得有些高了,说话颠三倒四,步履也有些紊乱,谢道年原本想送他上楼,袁三一把把谢道年塞回车里,“走好啦您!”然后又跌跌撞撞地进门了。

谢道年摇头笑了笑,开车走了。直到谢道年的车消失在袁三的视线里,他的眸子腾地一下变得清明起来,全然不似刚才醉酒的模样。

原本已经到了家门口,袁三坐在台阶门口,掏出一根烟点燃,抽了两口又狠狠地灭了,拍了拍身上,转身按响了门铃。

“回来了?”梁荷书刚才听见门外的汽车声,已经猜到袁三回来了。许是在刚才的空白时间里做了些许心理建设,神情恢复了些平静,不至于早上那般慌乱。

袁三原本想扯出一丝笑容,后来发现还是牵强,嘴角扯动了一下,终究没有成功,“嗯,回来了。”声音低沉,散发着浓浓的酒气。

“喝酒了?”她转身给他拿双拖鞋出来,口气平淡地仿佛只是等待晚归的丈夫,而不是一年多没见刚刚出狱的丈夫。

默契依旧,他换了鞋,走进客厅,随手递给她刚脱下的外套,她转身挂在玄关处的衣架上,头也没回,“茶几上是刚泡好的茶,解解酒再去休息。”

袁三突然觉得眼眶有些湿,压抑了许久的情感在胸腔里发酵,愤怒,嫉妒,仇恨,爱意,内疚,磅礴而来,搅得内心一阵翻腾。明明各怀心思,可偏偏要去维持平常夫妻般的平静。

他颓然地坐在沙发上,环视着四周,什么都没有变,仿佛他没有经历过那一场牢狱之灾,熟悉得仿佛今早才刚刚离家的男人。他心忒地就软了,脑海里想到的全是梁荷书的好。

他第一次见到她,她只是银河王朝酒店里的一名侍应生,无意间弄脏了他的衣服,她傻傻地站在那,大堂经理走过来一边诚惶诚恐地道歉,一边呵斥,袁三瞥了一眼,原以为她会有些害怕,或者委屈,没想到嘴角眉间都是一股倔强。

就这样入了眼,进了心。不知是怎的,每次走进酒店,他的视线总会不自觉地去搜索那道有些瘦削但却倔强的身影。周围的朋友打趣他,以为他玩腻了,想换换清汤小菜。一开始,他也是这么安慰自己。所以找了个理由,约她出去。没想到却吃了闭门羹。

他低估了她,以为这小妮子玩的不过是欲擒故纵的戏码,没想到人家是真的没有看上他。

直到后来,她肯对他说一两句正经话。“我跟你天差地别,没事别找我斗闷子。”纤细温柔的外表下,性格倒是直爽,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可袁三,却偏偏入了魔。

真是穷追不舍,到了后来,他都不知道自己到底爱她什么,只是越发觉得离了她便不能活。于是,他带着她大哧哧地走到父母跟前,“你们听好了,我这辈子就娶她一个。”说完拽着她出了家门,果真就跟家里断了来往。

只有到这个时候,她才肯正眼看他。他笑着说,“好了,现在我们两个一样了,都一无所有了,这下你敢跟我在一起了吧?”她先是哭,后来又笑了,第一次主动抱他,吻落在他的眼角,他突然觉得什么都值得了。

如今想来,那段日子竟是最幸福的。他每天跟着谢道年起早贪黑,谈生意,带人看房子,跟楼盘谈代理,开着一辆富康车东奔西走,可不管多晚,每当回到家,他一开门,都会看见她站在玄关处,轻轻地说,“你回来了。”然后给他拿拖鞋,帮他脱下外套,等他走进客厅,一定会看见茶几上放着热气腾腾的一杯茶,不一会儿,她就从厨房里出来,端出一碗汤或是一碗面条,“外面吃得不踏实,吃点东西再休息吧。”

他看着她,无数次,他都会觉得得妻如此,夫复何求。是的,她爱他,所以他要加倍对她好。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要给她最好的,名正言顺,富足安逸。他以为这是她想要的,所以更加努力地去得到。

那场婚礼,迟来了许久,可终究还是圆了他的一个梦。他的身边站着他曾经立誓非姝不娶的女子,而他给她了最豪华的婚礼,他的父母终于在一杯媳妇茶之后,化解了多年的心结。没有比这个更好了的,不是吗?

他加倍地爱她,加倍地对她好,包容她的一切,然后对她的变化置若罔闻。其实,他是知道的,却从不以为然。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是他有了些许家底,换了房子换了车之后?她对他说,酒店的工作多么的枯燥,这低人一等的工作不做也罢。他听在耳里,竟觉得理所应当,他的妻子理该由他来照顾,怎么忍心让她吃苦?是他的生意走上了正轨,忙于应酬的那段时间?她对他说那服装设计的课*真乏味,不学也罢,还不如买衣服开心。他宠溺地亲了亲她,“宝贝,你想干嘛就干嘛。”

是那场婚礼过后,她的身边不再是往日的那些同学邻居,而是圈子里的那些太太小姐之后?后来,她竟比他还要忙,她有时跟他说自己在会所,在做SPA,在跟某某的太太在一起度假,在香港,在上海,在巴黎,他也不甚在意,只是偶尔抱怨,“不要玩得不着家。”竟没有想过,如今的她跟初始的那位眉目倔强的少女已然有了天渊之别。

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对她好,甚至在监狱里,在那只有一扇小窗户的小房间里,他想到的还是只有她。他已经习惯扮演照顾她的角色,以为她还是那只羽翼未丰娇弱又倔强的小鸟,他总担心她会吃亏,会委屈,会受气。他总是这么想着,想到心脏一阵阵的绞痛,他总是觉得自己对不起她,真的对不起,竟任由着她一个人在外面忍受着凄风苦雨。是的,全是他的错,从头到尾他都没有怪过她。

他只是不甘心,为什么,什么时候,他心目中那爽气敢爱敢恨的少女竟变成了如今这般模样?

那个男人,真能带给她快乐吗?还是她已经迷失得不知道什么叫快乐了?

袁三的眼角有些酸涩,他看着坐在对面的梁荷书,突然觉得眼前这个跟自己朝夕相处若干年的女人,这个他曾经发誓一辈子只娶她一个的女人,这个他以为用尽了生命全部力量去爱的女人,竟是如此的陌生。她比最初见的那时更漂亮了,妆容精致,即使在家里,她也容不得自己脸上有分毫差池,是什么时候,她的神情竟跟他从小见到的阔家小姐一般模样了?高高在上,自以为是的冷傲,一副持靓行凶般的盛气凌然,那股天生的倔强去了哪里?那股不假颜色的冷冽到了哪里?那股不卑不亢的气势到了哪里?

到底是她变了?还是自己变了?

“荷书,你有没有话想对我说?”他终于还是选择开口。

她没有做声,只是沉默。空气突然变得压抑,重若千顷。

他终于还是起身,像是做出了莫大决定。

“如果你觉得他真的好,那我同意离婚。所有的一切都给你,这套房子早就登记在你的名下,江边那套别墅也是你的。我刚出来,没什么多的余钱,你要是觉得不够,尽管开口。”他的声音有些暗哑,仿佛一首再也唱不下去的歌曲,他歇了歇,继续说到,“如果你要回来,我会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以前怎么过,以后还是怎么过。我给你三天时间,考虑清楚了给我电话。”说完,他再也没有勇气留在现场,砰地一声门响。房间里又只剩下了一个人。

梁荷书的眼泪这才缓缓地流了下来。

一开始,只是流泪,后来她再也压抑不住,捂着脸,恸哭起来。

她设想过无数次这样的场景,他会打她,会骂她,会不理她,但从未设想过,他竟对她说,你走,我放你走,你留下,我一如既往。

她真的没有想过,竟会是这样的答案。

这辈子,她都没想过会遇到袁鸣秋这样的男子。她会痛恨,亦庆幸,可如今心里泛起的竟只有深深的悔恨。

假若她没有遇见他,他没有招惹她,那该多好?

她只是住在长安东门平民区的一个小女子。父母早早地下了岗,在居民区的门口摆了个小摊卖早点。她似乎过早地就洞悉世事,还是读初中的时候,天不亮她就起来帮父母摆摊,卖豆浆烧饼油条,炸油条的油翻滚着,熏得她眼疼,别说衣服,就连书包上都泛着一股挥之不去的油条味,周围的同学都叫她油条妹,不是嘲笑她迟迟未发育的平板身材,而是她无论如何勤洗衣服都洗不去的油条味。读书用功又有何用?她的父亲掏出家里所有的存折,上面的数字让她绝望,“我们家就只有这么点钱,怎么供你读大学?”她终于灰了心,报读了中专,老师痛心疾首觉得痛失良才,可她还那么小,就已经明白命里无时莫强求的道理。

毕业以后分配在酒店在实习生,这壁丽堂皇的地方出入者非富即贵,她冷眼看着周围的同事做着栖高枝的美梦,然后看着这些所谓的有钱人觥筹交错嗤之以鼻。是的,她痛恨他们,痛恨一切比她富有的人,因为他们的富有剥夺了自己的权利,他们的存在讽刺着自己的贫穷。 一开始,她是瞧不起袁鸣秋,纨绔子弟,仗着有点权势,对她抛出了橄榄枝,难道她就应该欣喜若狂吗?然后就等着跟那帮同事们一样的命运,打发点小钱成为这些人的过眼云烟。她是不屑的,甚至是痛恨的。所以,她从来都是冷眼看他,对他极尽嘲讽,毫不留情。

直到被他缠得有些喘不过气了,她才发狠想吓退他,“你敢娶我吗?你父母会同意你跟我结婚吗?不结婚谈这些做什么?”

她以为他会知难而退,没想到他二话不说就拽着她回了家。直到那一刻,她才发现自己真的动心了。她一直以为像袁鸣秋这样的人,与她,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是决然没有交集,所以她才那么决绝拒绝他,他固然是好的,对她极尽温柔,可她总觉得这一切都不像是真的,如同她断然不会相信仙度瑞拉的童话一般。只是当他真的抛却了所有,她才有了点真实感,仿佛从虚无的云端降到了地面。她终于肯相信,终于敢相信,眼前这个男子,是属于她的。

其实,那段日子,她相信,她是爱他的。或许一开始已经爱了,只是不敢,可那段她终于可以与之平视的那段日子里,她才肯敞开心扉,勇于承认,自己是爱他的。

在之后的日子里,她总是怀念起那段日子,跟自己从小到大的梦想竟是如此接近。其实,她要的并不多,就好像那段日子,岁月静好,天下太平,他不是那高高在上的高干子弟,她也无需仰视才能企及他的视线,她与他不过只是俗世里的平常小夫妻,各自忙碌,各有苦乐,她每日等着他回来,看着洗尽尘埃,已是心满意足。

是什么时候开始变了呢?是他骨子里的那股不甘愿?是他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那种距离感?是他获得成功后那得意志满的神情?她终于明白,他终究不是安于蛰伏的命,当初的困窘不过只是龙困浅滩,他终究有一天会回到属于他的世界去。

可她怕,怕身后的流言蜚语,怕眼前那些带刺的眼神。她逃避过,从不愿意抛头露面,她不喜欢跟他一起出席那些社交场合,那些饭局,那时的她尚且自卑,听不懂他们说的那些话,就连看着谢道年,她都会从心里生出深深的戒备与抗拒,因为她知道自己离那样的一群人很远很远,仿佛一举一动都渺小地不值一提,稍微说多一句,看着他们的眼神,又觉得露了拙,丢了人。是的,她就是那么自卑,所以才去读书。可心不静,处处都是尘埃。她没有办法,始终追赶不上他的步伐。

直到后来,那场全市瞩目的婚礼,她从那些复杂的眼神里找到了答案,原来飞上枝头的麻雀,成为凤凰,不在于它能飞多高,而是它能否承受这样的高度。

一开始,她安慰自己,只是不愿意给袁鸣秋丢脸,她开始学穿衣打扮,开始学着用这些名牌把自己武装起来,她要学会的不过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以袁鸣秋太太的方式生活着。

她看着周围人的眼神,不再是清澈地犹如一滩清泉,她看着他们,终于不会那么一览无遗地表达自己的鄙夷与不屑,她只是冷漠,用冷漠伪装虚弱无力的内心,然后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人人都在扮上流社会,她以为只有把自己扮演成了名媛淑女才能站在他的身旁而不会逊色。只是,那些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才会觉得内心一片虚空,像一个无边无尽的黑洞,她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这样犹如芭比娃娃的生活,每一日都在消耗着她的精血,她曾经深以为然的爱情,她会有种错觉,自己亦是凉薄的,爱情无非只是幻觉,而如今她与他,不过是金装披着那对木偶上演着一出叫佳偶天成的童话而已。

直到他出事的时候,她才惊觉,自己的第一反应竟不是他会如何,而是自己该如何?她竟有种解脱的感觉,仿佛终于可以脱下这繁冗的戏服做回自己,她太累了,累得都忘了到底是什么让自己变得那么累,她终于可以不用伪装做那个养在深宫里的蔷薇。

去医院的时候,她就觉得自己已经不是自己了,很早之前就不是了,之前的自己多么怀念那甘苦的岁月,那么怀念那狭窄空间里的两人世界,可从什么时候起,她就变了?她想的竟是,如果没有爱,那么有许多许多钱亦是好的。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终于开始信仰这些死物,房子,车子,存折,珠光宝气的日子,原来这些才是真的,纵然他们没有生命,可却能给她安全感。

她那么缺乏安全,爱着的时候觉得危险,迟迟不敢靠近,拥有的时候觉得虚空,迟迟不敢袒露内心,直到失去的时候,她都不敢去抓住,生怕又是一场空。所以,她索性做了一回薄情的负心人,在那群人眼里,她看到了他们的鄙夷,是的,那种拜金女子现实人生毫无情义可言的鄙夷,她不在乎,她对自己说倘若这样能保存尊严,总比低到尘埃的空等来的安全。她终究还是不信他的,从头到尾的不信,爱可以不由心,可理智却始终提醒她,眼前这个男人即使一无所有,即使身在炼狱,他都不会完全地属于你。云就是云,泥就是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