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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因陋就简

结果,管家豪斯科博先生立刻就提出了异议:“大人,我们没有那么多皮革。”

做皮头盔,可不是随便什么皮子都可以。不仅仅要讲究制作工艺,也要找合适的动物皮。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大量使用皮甲的时候,可是讲究要犀牛皮做皮甲的。这边条件没那么高,可是也得用牛皮之类的才够结实啊。

所以,每人一顶皮头盔,都得从长计议。

头盔……有些人打hema的时候用摩托车头盔……有了!

张伯伦一拍大腿。

虽然说,现代安全帽需要的塑料等材料是这边无法满足的。但是过去中国没那么多塑料产量的时候,难道就不戴安全帽了?

所以有个东西就可以派上用场,那就是柳条编制的安全帽!

张伯伦马上令人采集来藤条、柳条一类的东西,又在这边夜里睡觉的时候在地球那边的本体迅速查阅资料,准备编制柳条安全帽。

而他又想到了,越南人头上的那种硬壳帽。或许也能派上用场。他一查资料,才晓得那个是“木髓头盔”(pithhelmet)。期初是白人殖民者普遍佩戴预防意外的一种轻型头盔。这几乎是当年白人探险家的标配,很多影视形象中的白人探险家就是戴着这个东西。它是用树木中间的软髓部分制作的,因此易于加工又便宜。而且戴起来十分轻便。还设有帽檐遮阳,小孔通风。怪不得当年的白人殖民者,以及后来的殖民地民众那么喜欢佩戴它。要知道,那往往可是炎热的热带亚热带地区呀。我国解放后也有沿用它的。叫遮阳凉盔,配发给在雨林、岛礁等场所的部队。

当然了,无论是木髓头盔还是柳条编制的头盔。防御力都是有限的。维京人战斧的当头一劈足以同时粉碎盾牌和头盔。这俩东西在其面前大概真跟纸糊的一样。而就是长剑之类的破甲能力有限的东西,想要劈开这俩种头盔也不是很难。

然而,张伯伦给新民兵佩戴这两款头盔,本意也不是抵挡那些攻击。他的假想敌很明确:哥布林。

除了那些“返祖种”之外,寻常的哥布林,力量有限。而且所用的装备又十分简陋。在哥布林手中正规的军用武器十分少见,甚至很多哥布林在使用棍棒、石斧这类原始人级别的武器。因此,这两款头盔也能挡上一挡。对于哥布林那种短小的投石索投出的小石块,粗制滥造的短弓发射出箭矢也都有很好的防护作用。实战中很多杀伤就是这些流矢造成的。此外戴上它也可以防止在混乱的战场上磕碰到城墙或者战友的盔甲一类的硬东西,也可以防止摔倒后头部磕伤。

而且这两款头盔,还有一个好处。够轻够透气。只是坐在电脑前看动画当然体会不到一个沉甸甸又不透风的头盔压在头上还要进行激烈的运动会是什么感觉。但是无论是实战中的士兵,还是建筑工人,都有因为嫌弃沉重闷热于是摘掉保护自己的头盔,因此受到伤害的大量案例。而这两款轻便头盔,戴起来的舒适性可就要好的多。

两种头盔都便于制造。很快就生产了一批。下发给那些新民兵之后,他们是爱不释手。纷纷戴上它,神气活现的在村子里走来走去。

“还不快摘了。屋里你也戴!”一名农奴大叔不满的呵斥自己的儿子。而他的儿子嘿嘿的傻笑着,摘下来头盔还爱不释手的抚摸着。

而隔壁。“哎呦!当家的,这吃饭的时候你就摘下来吧。”

如此种种,在这片领地上是普遍的发生着。

人类往往有一种崇尚强大的心态。具体体现出来可以看到很多人喜欢军品,将自己打扮成军人的样子。当年的时候,我国平民百姓也很流行戴军帽,以能搞到一顶军帽为荣。到了现代。则是什么美军三沙迷彩啊什么战术手套啊统统穿上身,甚至还有穿一身纳粹德国军服送桶装纯净水的。

而在这个时代,使用刀剑的人,也是在平头百姓之上的。那么多人投入到冒险者的行列中,无疑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他们不愿意握锄头,而愿意握刀剑,赢取金钱和荣誉。尽管,这一行十分的凶险。

如果只是发一杆木矛,肯定没有这个效果,但是戴上头盔之后,感觉就截然不同了。因为头盔属于护具,护具的价格可要比简陋的武器贵得多。不是什么人都能佩戴的。

曾经几时,撒克逊人中只有贵族才佩戴头盔和护身甲。而法兰克王国的《里普利安法典》中规定头盔的价格是6索里迪,相当于一件锁子甲的价格的一半。当然显然那指的是精心打造的金属头盔。同样在法典中,牛的价格是1索里迪,而马的价格是6索里迪。不得不说当年的欧洲真的是畜牧业发达而农耕落后。

当然,《里普利安法典》的时代要早的很,那会西欧的生产力还很落后。

比较而言,现在张伯伦下发的头盔带给这些人的心情变化。相当于上不起学的穷孩子穿上了校服。小演员穿上了礼服走在了红地毯上。

让这些新民兵开始飘飘然,感觉自己也能向骑士老爷的阶级越升。他们相互打探着,坚信没错。“你们看之前的那批民兵现在不是要转成职业士兵了吗?”“我看到原先那些兵都在训练马术,莫不是都要当骑士了?”

至于盔甲,就更难办了。铁甲是昂贵而又稀少的。当年的查理曼大帝曾经下令禁止盔甲出口。也下令拥有12份地的人服役的时候必须带上盔甲否则重罚。想要给农奴民兵们都配备上盔甲实在是太难了。琢磨了一下,他命令制作布甲。其实就是两层亚麻中间填上棉花、破布、羊毛一类的东西。与其说是甲,不如说是厚外套。也就是挡挡磕碰和流矢,以及劈歪的刀锋。聊胜于无。《战略战术兵器事典:中世纪战衣》的记载:“普通士兵的身体护具通常是有结实衬垫的[软铠甲]或[衬甲衣],也就是内层塞入羊毛、棉花或者破布之后,以绗缝法固定垫料制成的布质长罩衫。”如果是在一些写实的欧洲古代战争影视作品中,它或许会有出场。以其厚实的模样,外表上遍布的菱形缝线令人印象深刻。

它们同样让那些刚领到它的新民兵自豪了半天,穿在村子里走来走去的炫耀。盔甲,这是战士的象征啊,而战士阶级毫无疑问是比农夫阶级地位要高的多的。当兵在一些时候确实是一种荣耀的。就算是这样简陋的东西,在这个时代生产起来还是要颇为花费时间的,只能一批一批的装备。第一批拿到手的人都是张伯伦比较看重的民兵,确实也有资格炫耀炫耀这新鲜玩意。

但是真正用于防身的,还是盾牌。盾牌意义重大,这种护具出现的很早,又应用很广。一些民族因为条件所限,近乎赤身裸体的上阵,却也要在手里拿上一面盾牌。例如人们印象中的祖鲁黑人。其实,像法兰克人,撒克逊人等等当年作为蛮族的时候,同样也是防御靠盾牌,进攻靠短矛的。盾牌相比护身甲,要容易制作的多。张伯伦命令同样适用柳条藤条一类的编制盾牌。这是一种古老的盾牌,亚述人就在使用它。和希腊人打仗的波斯人广泛应用它。日耳曼蛮族也用它。中国明代有着大量的藤牌的记载。直到21世纪,印度警察还在用它作为正规防暴盾牌的代用品,抵挡表威民众的石块。盾牌的一个好处在于它远离使用者的身体。因此有些时候即便是被击破,敌人的武器也不至于续而能够直接顺势伤害到使用者。这种简单原始的护具,其实非常的有效。

当他将这些图片上传论坛之后,立刻有人惊呼道:“我去!藤甲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