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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章:你听说过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吗?

.“呐,绚都君。你【半死】应该怎么定义呢?”

绚都:卧槽,这家伙想干嘛?不行!不能怂,这种时候就是要强硬一!

绚都咬牙切齿地喘息着:“你这混蛋,我……”

轰!

金木一个侧踢,鳞赫一砸就带的绚都砸穿了好几层楼的水泥板。

绚都趴在地上,终于是没有力气话了。

旁白君:啧…所以嘛,绚都这孩子从问题儿童,后来又离家出走不像董香接受了店长爱的教育。脑沟和正常人的完全不同啊,正常人脑子没坏掉的服个软,声姐夫我错了金木一高兴不就放过你了吗?为什么要作死呢?

金木站在绚都背后,阴沉的声音从趴着的绚都背后响起,让他毛骨悚然,背后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那你【半死】的定义是什么呢?”

金木按了按手指,自问自答道:“就是杀死一半啊!”

“我觉得就是将杀死你的行为进行到一半的意思啊…”

绚都不可置信地看向背后,砸穿楼所扬起的灰尘还没有散开,在若隐若现中,金木的脸庞如同黑暗中的魔鬼,恐怖…强大……

“如果将全身的损伤当做【死】这个[单位:1]的话,那么半死就是身体的一半咯。”金木好像在思考这样的可行性。

绚都瞪大了眼睛,他真的开始有些害怕了,可惜这熊孩子最后的机会被自己作死作没有了,现在他连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就算有,金木也不会听了。

金木还在思考着可行性呢:“可是如果将上半身和下半身视为各为一半的话,两者造成的伤害又相差太多了。即使下半身没了,也能够活下去。但是如果上半身被破坏掉的话,那了就死了呀。”

绚都都快哭了,丫的有你这么变态的吗,还能玩吗?动不动就这样还有没有我这个舅子的活路了,这样好吓人啊!

金木还在自言自语(吓唬孩子),“如果那样的话,不如就试试内脏吧!可是又要考虑各种价值啊,话回来,内脏的各种分类还比较复杂呢,我也不是很懂喰种内脏会不会有什么不同。”

“比如[脑袋]的话,一个人也只有一个,但是细分的话还有大脑、脑、海马体……等等,太麻烦了呢。”

绚都的眼泪已经在眼眶打转了,你麻痹的不带这么玩人的啊,要杀就杀,你吓唬劳资算什么英雄好汉呐!

金木恶意地笑了:“所以啊,我就觉得应该是【骨头】吧!”

金木撇了撇自己的手指,“人体的骨头大概有二百零六块,虽然不知道喰种和人类的身体构造是否相同,但是如果骨头被全部折断的话,应该就会死吧!骨头是左右对称的,所以一半也显得很容易判断呐。”

[卧槽这家伙想干什么?]绚都开始方了……

金木缓缓抬起绚都的一根胳膊,“综上所述,现在开始要…弄断你的一百零三根骨头。”

喀嚓……

“啊!!!……”

恐惧与痛苦让没有了力气的绚都叫出声来,这次他是真的怕了这个姐夫,丫的下手是真黑啊!

“你傻叫什么啊!”金木打断了绚都连绵不绝的叫声。

“嗯?”

金木一巴掌拍绚都头上,“这次看在你是为了保护姐姐,不想让她到处作死的份上,我就放你一马,只断你一条胳膊。如果再敢犯的话,劳资先打断你第三条腿,再打断你全身骨头,听见了吗!”

绚都愣住了,这种从大悲到大喜的感觉真刺激。

顿时从他的内心中对金木产生了一种奇特的好感,让他不由自主地服了软,“姐、姐夫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金木一愣:恩?这个剧本有不对啊!本来是想这货如果继续硬气下去,我就直接打残他的,可是这货怎么就服软了啊。我这人又吃软不吃硬,啧……就放他一马吧!

金木直起身,“记住了,这次初犯我就不再追究了,如果再敢犯同样的错误的话,弄死你哟!我会一直盯着你的!”

绚都在听到金木‘我会一直盯着你的’的时候,突然心中如同鹿乱撞,扑通扑通的。

绚都,“我这是怎么了?”

金木:“嗯?你什么?”

绚都弱弱地:“姐夫,没什么,就是没力气走路了,你…你……”绚都的脸渐渐红了起来。

“干什么啊!”金木有不耐烦,对于这个打伤姐姐的熊孩子他实在没什么耐心。

“能不能抱我一下!”

金木:“……不行(▼皿▼#)。”

“为什么?”

金木指着绚都的面前:“自己抬头看,你的同伙来了。”

绚都抬头一看,来的正是神秘莫测的野吕。

野吕话也不,直接抄起绚都,带着就走了。

绚都看着金木离自己越来越远,突然心中涌起了一股空虚感。

……这种感觉,究竟是什么呢?

旁白君:绚都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感觉呢?这就是著名的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了。

所谓的斯德哥尔摩症候群,又称为人质情结。

197年,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一家银行发生械劫案。劫匪冲进银行,警察很快就来到,绑匪劫持了两男一女做人质。警方在银行外荷枪实弹地包围,与银行的绑匪谈判放人。事件僵持了许久,劫匪叫警方先撤走,警察不肯。劫匪有时向外放了两响空枪,全市的人都很紧张。拖了几天,双方谈判有了结果,绑匪把三个人质推出来,循警方指定的一条路逃走。这时警察追了上来,想救人质,也想抓绑匪。但怪事发生了,三个人质却帮绑匪掩护逃亡,大声叫匪徒逃命,其中一个女人质还挺身替匪徒挡枪。这就是著名的: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症,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人。

综合来可以这样认为:在劫持人质案件中,人质与劫匪由于长时间幽静在一个封闭空间内,彼此之间关系变得密切,有可能会产生一种特殊的友谊,人质开始同情劫匪的遭遇,而面对警察无力拯救他们感到愤慨和反感;而劫匪也有可能对人质产生感情,视人质为可以争取更多利益的资本.在现场处置劫持人质案件中,警方一方面可以利用这一现象减少劫匪对人质的伤害,另一方面又要防止这一现象使人质出现不利于警方的行为.因此,警察的现场处置必须要把握好平衡这种局面的策略.

据香港警务处犯罪心理学家分析,产生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条件主要有:

1、人质必须有真正感到绑匪(加害者)威胁到自己的存活。

、在遭挟持过程中,人质必须体认出绑匪(加害者)可能略施惠的举动。

、除了绑匪的单一看法之外,人质必须人质必须与所有其他观隔离(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讯息)。

4、人质必须相信,要脱逃是不可能的

相信大家都看到了,关于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所有的产生条件金木和绚都正好都集齐了。

1、绚都的确明确地感受到了金木会杀了自己。

、金木却又没有严重伤害绚都,反而出了‘这次就放你一马’的话,这是其二。

、人质必须得不到外界信息。

4、人质必须相信自己逃脱不了,这不废话吗,你试试你被打成这样还能跑?

综上所述:绚都符合所有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达成条件,啧……

这也就造就了后来一段关于姐弟争宠的孽缘之路,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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