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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流云之云动 第一百章 不死将心

这是什么玩意?变形金刚?林大侠傻眼了,或许说被亮瞎了。

没听说金属也会尸变啊,难不成是当初的陪葬品成精了?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蓦地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忘记叫什么名的网络小说,好像里面有记载过这类玩意,似乎是拿金属和尸体用秘法炼制而成,刀枪不入,水火难侵,很是难搞。难不成就是眼前这家伙?

这下林风算是蒙对了。

康普瑞斯其实也是一个奇才。他的魔法天赋在皇天大陆近三百年里,可排进前三。就连现任魔法公会的会长单论在魔法上的造诣也差他一筹。只是越是惊才绝艳之辈,想法便越是不能以常理揣度。康普瑞斯一生最崇拜的不是法师们信仰的元素之神,而是万年前被放逐的魔神。所研究的魔法,亦为黑暗魔法。

但凡魔法师,都是灵魂强大,身体脆弱,在岁月的流逝面前,常常身体先败下阵来。为了追求永恒不朽,延长寿命,康普瑞斯以大智慧、大勇气自创尸魔法,将本体变成了僵尸,灵魂成为尸魅。只要有尸体存在,他就能靠吸收尸气,一直生存下去。换句话说,只要这大陆上的人类没死绝,烂绝,他就能一直存在。虽然黑暗魔法中还有一个办法叫夺舍,但被夺舍的身体也是有寿命的,并不能一劳永逸。

在某种程度上说,如果不出意外,这的确能使他存在很久,久到人类不灭,他就不灭。但由于魔法师本体太过脆弱,炼就成僵尸也强不到哪里去,不但行动缓慢,还不能见光和空气,否则就会很快腐朽,如此一来,他只能生活在黑暗之中。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康普瑞斯一直致力于研究一种没有缺点不惧腐朽的完美僵尸,以作尸魅宿体。因为尸魅本身是靠吸收尸气来维持存在的,一种类似于鬼魅幽灵的东西,没有实体,本身并不具备什么杀伤力,也不能和魔法元素产生联系,从而释放魔法。所以必须找个宿体。

功夫不负有心人,历经多次失败后最终被他成功炼制出四具猛尸,分别以金银铜铁命名,现在出马的就是铁尸。

可这四具猛尸依然不够完美,只能算个半成品。虽然克服了普通僵尸的弱点,能够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不畏毒物,不惧阳光,但作为尸魅的宿体有一个很要命的缺点,不能使用魔法。并且没有自我意识,不能自主行动,只是一具具坚固的死物,想要发挥战力除了靠尸魅附体,还得依靠魔法宝石来提供能量。这样一来,就好比是以一个魔法师的灵魂操作一个钢铁躯壳去跟人近身肉搏,全凭一股蛮力,战力如何,可想而知。

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康普瑞斯又研究出尸化之法,找生前身体强大,武艺高强的死尸,以执念为灵,怨气为魂,附加康普瑞斯的意志,并通过秘法祭炼。将死尸变成忠于自己的僵尸。这样炼制出来的僵尸不但能够自主行动,还保留了生前的战斗本能,战力强大。并且身体坚固,不惧腐朽。但是由于以怨气为魂,还是不能见光,并且不能附体。因为一旦尸魅附体,做了主导,就会失去战斗本能,而且还不能使用魔法。但当作苦力或护卫使唤还是很不错的。

难道世上就没有一种既能够拥有强悍肉身,又有强悍战力,且能够附体,不惧阳光的僵尸存在么?就在康普瑞斯几乎就要放弃的时候,有人给他指点了一条明路。

说,如果一个人生前实力足够强大,意志足够坚定,对于未来的危险都会有隐隐的预知,在身体灵魂灰飞烟灭之前,为使传承不断,或有什么未了心愿,都会预先留下一份东西。就好比龙城飞将叶不归,虽然身死了,但定然有东西留下,其中必然包含其一生对武道的领悟……这份东西在江湖上被称作“不死之心”。只要能得到并吸收,那么康普瑞斯立马会变成武道高手,然后再附体于金尸,实力提升不是一星半点,就算横扫天下都不是不可能的。又何必执着于魔法?

其实这个说法,在魔法界早有传说。说实力强大的魔法师在死前为了避免断了传承会集所有魔力和精神力将自己一生的魔法成就寄存与灵魂之石以传后人,谓之传承之石。康普瑞斯当然也听说过的,如果那天自己要完蛋了,他也会这么做的。但他没想到,在侠客中也有这样的事情。因为在魔法师眼中,这些自称侠客的家伙不过是一群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莽夫罢了,怎知灵魂的无上奥妙。

在得知英雄山可能有叶不归的不死将心的时候,康普瑞斯毫不犹豫,带着他的四具猛尸来到将军墓。

只是他找遍了整个墓地,也没找着叶不归的墓室。

他干脆就扎根下来,打起了持久战。先是施展尸化逐渐同化了所有能被同化的死尸,然后慢慢寻找。

原来这将军墓在建造的时候,为了抚慰英灵,令其安息,除了法事连月的做,还在整个墓室底下建了一个墓中墓,这墓中墓里布置着一个庞大的镇灵魔法阵,阵眼就是叶不归的灵柩。据程公子说,这些人生是人杰,死为鬼雄,除叶不归外,别说法阵,就是阎王也镇不住。

康普瑞斯在众尸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墓中墓。找是找到了,镇灵魔法阵却把他难住了。虽然他也是魔法师出身,但他是研究黑魔法的,现在又变成了尸魅,这光明系的镇灵法阵正好克他。康普瑞斯使尽浑身解数,都不能再前进一步。不过康普瑞斯并不气馁,活人还能让这死物给难住?如果他还算是活人的话,他这话说的还真不错。

经过两年时间日积月累的消耗,这镇灵魔法阵总算被耗光了能量,不攻自破了。他也终于得以进入墓中墓的中心。

但他依旧没能找到叶不归的棺椁。并为此付出一条银尸的代价。

之后程铁衣又背叛了他,所以他很暴躁。几乎想要带着金尸到龙城之内狂杀一番。

在这个节骨眼上,林风的出现,让康普瑞斯又看到一种新的可能,更加完美的可能。他仿佛已经看见一个即能施展武技,又能施展魔法,并且不怕阳光,不惧腐朽,强横无匹的完美宿体出现在他的面前。

他不再暴躁,而是狂热了。

PS:终于百章了!小小的感慨一下,求收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