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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0章 旧情重弹

五六个穿着国色天香“制服”,其实就是潘厚仁借用的后世大酒店门童的那种衣服,看上去有些古怪,可是已经被国色天香的客人接受的服装。

这些打手大多脸上长着横肉,一看就不是那种好人,然而此时他们竟然被一群斯文人给逼住了,丝毫不敢有所动作。

而耿钟也看的分明,在几个打手的保护下,小婵娟穿着一身白色的长裙,右胸却是被鲜血所染红。而在两个打手的脚下,还踩着一个同样作斯文人打扮的年轻人,看模样,这厮就是伤了小婵娟的罪魁祸首。

“让开,我们要送掌柜的去疗伤!”

一个打手在冲着那些斯文人怒吼,然而回应他的,却是斯文人这边的吼叫:“放人!”

“一个贱藉,妓户,伤了就伤了,活该!”

“你们知道踩着谁么?他可是咱们的才子!”

“可不是么,来年的状元郎,信不信回头就拆了你们这破店!”

听到这些斯文人的吼声,不仅仅是耿钟皱起了眉头,就连被打手保护,因为失血过多而脸色苍白的面孔上,同样出现了一丝担忧。

是的,跟秀娘不同,小婵娟是真正的在册的妓户,也就是这些读书人口中的贱藉,真要是将官司打到官府里去,最后吃亏的必然还是小婵娟。

这个道理不仅仅是小婵娟懂,耿钟懂,那些打手同样也懂。

事实上若是要说身份的高低贵贱,小婵娟这个掌柜的,甚至还不如她身边的那些打手。

但世界上的事情真能够用简单的身份一概而论么?

假如真是可以这样的话,那就不会有“宰相门前七品官”这样的说法了。身份,仅仅是个相对的东西,高低贵贱,主要还是看背景,或者说,看主子!

纵然那些打手被一群腰系长剑的读书人气势所逼,但是对于耿钟来说,却没有半点关系!

要论身份,好罢,潘家长住着大明当今的国师,而他耿钟更是国师亲手调教出来的,这个身份怎么算?

所以耿钟没有继续犹豫下去,他气沉丹田,发出一声怒吼:“都他娘的给俺滚开!”

若是光是声音大,那也没有用!

作为一个从小向大山伸手刨食的猎户传人,耿钟深知这个道理,所以在他大声虎吼的同时,他也出手了!

鹰爪一般的双手,紧紧的扣住了距离最近的一个书生,不等那书生反应过来,痛呼出声,耿钟双手一较劲,已然将那份量不轻的书生给生生从地上拎了起来,随后双肩一抖,竟然直接从二楼的楼梯之上扔了下去!

杀鸡给猴看!

耿钟的行径顿时引来一阵惊呼,就连那身上带伤的小婵娟,也情不自禁的捂住了她的樱桃小嘴!

从二楼楼梯直接扔下去,这已经不是解决问题,而是在进行一场谋杀!

耿钟,一个潘府的寻常家丁,竟然胆敢谋杀一个读书人,士子?

他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还是背后有人在给他撑腰?

就在耿钟对那伙读书人下手的同时,京师驯鹿社里,也是沸沸扬扬!

“又是那个国色天香?”

“又是那个潘厚仁?”

照理说,这个时辰大家都应该歇息了才是,但在驯鹿社里住着的,大多数还是外地进京师求学的学子,他们当中又以十七八的年轻人居多。这年轻人嘛,精神自然是旺盛的,晚上睡不着,相互邀约着喝点小酒,聊聊天,畅谈一番人生理想抱负,那也是正常的紧。

当国色天香里有人欺负读书人的消息,不知被谁传入这驯鹿社之后,这些还没有睡下的学子们忍不住了。

潘厚仁也好,国色天香也罢,总之对于驯鹿社的那些学子们来说,那都是天敌,世仇。

好吧,谈不上世仇,他们还过完一世呢,只不过在这些学子心中,潘厚仁,那就是世仇!

上一次的事情虽然最终是被朱棣强压了下来,可年轻人嘛,总是有叛逆心理,压力越大,这反抗的心思也就越强烈。

没有机会倒也就罢了,如今既然有个发泄的口子出现,驯鹿社这些热血沸腾的年轻人,又岂会放过。

“走,搞那国色天香去!”

或许将“搞”字后面的字都换成国色天香里某个姑娘的名字,才是群情激奋的学子们当中大多数人的心声,只不过这种龌蹉的话,大家都是读书人,自然要隐藏起来,总之既然搞了国色天香,那不就等于是在精神上搞了那些女人?

要知道,驯鹿社里并不是每个学子都是有钱人,跟后世扩招之后的大学差不多,一部分是有文才的,而一部分,是有钱财的。

且不提驯鹿社这边已然沸腾,回过头来再说国色天香周围。

往日里国色天香就是这条大街上最为瞩目的一个地方,如今里面闹腾起事来,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整条大街,紧跟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开始向整个京师蔓延开去。

任何人都知道,在这场变故的后面,必然隐藏着一支黑手,就连潘厚仁家中的那几个女人,虽然她们没有能够前往现场,内心当中也都猜测到了这点。不管是秀娘还是漪梦,甚至在阴谋诡计方面最没有天赋的段灵玉,脸色都因此变得很难看。

潘厚仁在京师里的敌人当真是不少的,而且有些敌人的份量,着实不轻,就比如说张軏,他的兄长可是英国公啊。从上次《大明好歌声》活动现场,大家看到的那英国公的反应也能知道,两人之间的矛盾压根就没有解决,反而是因为时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深刻。

“这一次又是谁在背后动手呢?”

秀娘皱起她的双眉,像是在询问,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会不会又是刘重那个阴魂不散的?”假如说漪梦知道驯鹿社此时的动静,她一定会对自己的判断多出几分信心来,只因为最有可能发动驯鹿社的人,就是那个刘重了。

当然,杨稷也有可能。

但现在谁也不敢保证漪梦的猜测是正确的。

只因为除开小婵娟受伤,派出耿钟去营救之后,潘府还没有收到最新的消息,信息量太少自然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来。

而对于身在遥远太平港的潘厚仁来说,那就更是一无所知了。

说起来这个时代并不是没有快捷的通讯方式,比如说使用信鸽,然而潘厚仁出门的时候压根就没有带上一笼鸽子,即便他带了鸽子那也只能是单向发送信息回去,处在不断移动的他,又如何能让京师里飞出来的信鸽找到呢?

同样的,在太平港的潘厚仁也很忙。

夏布朝和潘德明这两个不速之客打乱了潘厚仁的计划,不仅仅让潘厚仁没有时间去完成沐斌交待的任务,更重要的是,潘厚仁感觉自己很难以一颗平常心去面对潘德明,尤其是当潘德明说出明年年中去昆明完婚这件事情之后,潘厚仁突然感觉自己有些羞愧。

是的,羞愧。

从某种意义来说,潘徵徵才应该是潘厚仁的第一个老婆,只因为两人之间的亲事,那是由潘诞老爷子和潘厚仁的老爹定下来的,而那个时候,潘厚仁才仅仅一岁而已。

也就是说,潘厚仁跟潘徵徵之间,已经存在十多年的夫妻关系,站在这个角度来看,现在潘厚仁身边的任何女人,都无法比拟。

然而,因为潘德明前些日子态度的转变,让潘厚仁彻底将潘家抛开,将潘徵徵抛开,而跟秀娘等女举行了正式的婚礼,等到明年再跟潘徵徵正式举行婚礼,好像从道义来说,很有些过不去。

“厚仁啊,你说,聚宝盆的具体位置,究竟是在哪里?老爷子临终前的那句话,你应该没有忘记吧?”

即便此时房间里只有潘厚仁跟他在,可潘德明在说起这个事情的时候,仍旧是将声音压的很低,好像是深怕隔墙有耳。

“记得,老爷子不说过.”潘厚仁正要重复潘诞临终前说的,关于聚宝盆的那句话,却突然被潘德明给拉住,“记得就行,千万不要说出来。”

潘德明的这种谨慎让潘厚仁感觉很不自在,虽说现在两人是在赖三的屋子里,可潘厚仁自信在他全神贯注的警戒时,应该没人可以靠近偷听而不被他发现的。

“二叔我想了很久,还是弄不明白,老爷子说的那个地方如此之大,该要如何去找一个小小的盆子?”

“是啊,那可是整整一座山啊!”顺着潘德明的话头,潘厚仁也是摇头发出叹息,他脑海里回想起潘诞老爷子最后的说话:聚宝盆在紫金山上。这紫金山,难道说的就是京师城里的那座紫金山?

假如说真的是京师城里那座紫金山,想要找到聚宝盆怕真还是一件无比困难的事情,先不说紫金山的大小,光是想要进入紫金山,那就是一件无比困难的事情——紫金山,可是在御花园里,即便潘厚仁经常出入皇宫,可他能够进入御花园的次数却是少之又少,只因为御花园里可是有皇家女性活动,寻常人等,那是进不去的。

连进都进不去,就更不用说在紫金山上大肆寻找一个破盆子了!

听了潘厚仁的解说之后,对于紫金山并没有多大概念的潘德明也变得长吁短叹起来。

“这么说,岂不是一点法子都没有了么?”

潘德明突然之间如此关注聚宝盆,这让潘厚仁心中觉得很是奇怪,“二叔,难道最近家中生计很困难么?”

“厚仁你何出此言.哦,其实也不是这个原因,只是觉得吧,祖上传下来的宝贝,任由其流落在外,心中总不是个滋味.”潘德明用言辞掩饰着自己内心的情绪,却是不想让潘厚仁看透他真实的想法。

“也是.”潘厚仁点点头,这聚宝盆说起来简直就是一件神奇的物件,其功能假如说真的是那样,即便是到了后世科技昌明的年代,指定也是做不出来的。潘厚仁记得在后世曾经看过一本名家写的科幻小说,对于聚宝盆的解释,好像是来自另外一个文明的“金属复制增殖器”彻底的一个科幻产品。

假如说没有穿越这回事,潘厚仁心中也是不相信有聚宝盆这种东西存在,然而现在,他还真是不敢肯定这种超人类科技物品的真实性。

一时间两人也商量不出个结果来,不一阵子那夏布朝又来了。因为两人的关系,潘厚仁自然不准夏布朝再居留在简陋的军营里,而是让夏布朝跟他一起住进了赖三的府中。

这不,早上起来晨练之后,去军营转了一圈回来的夏布朝,又来找潘厚仁这个小兄弟来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