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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闫素素不知道,闫玲玲说这句话的时候,抱持着怎么样的心境,但是她可以猜得到,那该是一种绝望的,无奈的,没有出路的,暗无天日的悲怆和哀凉吧!

暗暗了叹息了一口,闫素素率先离开了两人,走了回去。

冬日的清晨,阳光有些薄凉,淡淡的在青石地板上洒下一层鹅黄色的光纱,院子里的冬梅开的旺盛,一阵风,就染人一头一脸的香气,闫素素没有换衣,而是站在这薄凉的阳光下,熏着这涌动的暗香,心思百转千回。

“为什么你不来?”她轻抬素手,折一支梅花,幽幽问道。

“呵呵,说的是我吗?”一股好闻的竹香渐近,闫素素嘴角,暂放了一个大大的惊喜的笑容。

“三谷!”纵然他的真实身份已经不是个秘密了,但是闫素素还是喜欢称呼这个最原始的在两人之间形成秘密的称呼。

身后男子,白衣翩跹,温文尔雅,脸上是千古不变的银色面具,面具下的嘴角,微微的勾着,弧度美好的让人沉醉。

“呵呵,不会说的真是我吧!”蝶谷仙本是说笑而已,但当看到闫素素见到自己惊喜的目光时,心口,忽然猛烈突跳了起来,某种可能性,让他连笑容里,都盈满了某种深深的期待。

“你真的来了,我说的就是你!”闫素素本不知道蝶谷仙满心满眼的期待,直言道。

蝶谷仙的心,因为她的直言而跳动的更加厉害,眼神里盛放了某种喜悦,也愈发的浓烈:“原来你也……”

“我都等你好多天了,你不知道,你要是再不来,我大姐可能就要郁郁寡欢而终了。”闫素素急切的开口,打断了蝶谷仙所有的言语。

他眼中的喜悦,也因为她的话,变得暗淡,甚至有些灰暗:“你等我,是为了你大姐?”

“也不全是,我身上有病,自己发懒,不想医治,就想劳烦下神医蝶谷仙。”闫素素如平常一样和他说笑,却见他没有半点反应,只用一双受伤的眼睛,看着她的水眸,半晌,才淡淡的开了口。

“最近我很忙!”

他忽然之间的冷漠,让闫素素觉得奇怪:“怎么了?忙什么呢?”

“一点事!”他的声线,依然是那么漠然,眼睛里那一瞬间的受伤已经收敛,换做了平静似水,“你大姐的事情,请你转告她,我早心有所属。”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面具下的眼睛,始终看着闫素素。

闫素素后知后觉,不是她迟钝,而是对于蝶谷仙,她从来都没有往那方面去想过。

蝶谷仙说他已经有了心仪之人,这个闫素素也听闫玲玲说起过,只是闫玲玲不是说,蝶谷仙是得不到那个他所喜欢的人的吗?既然如此,他为何还要执着?

“三谷,其实我大姐她……”

“今日我来,不是来听你说这个的,只是来看看我送你的原矛头蝮怎么样了。”毫不留情的打断了闫素素的话,蝶谷仙似乎并不想和她进行这个话题。

闫素素明白强扭的瓜不甜,只是替闫玲玲觉得心疼,原来蝶谷仙早就知道了她的心意,只是一直以来,却选择不闻不问,只因为他早就心有所属。

最后一次,她想为闫玲玲争取下,最后一次:“今天,拓跋王子约了我们三姐妹游玩京城,其实只是因为他看上了我大姐,大姐似乎很伤心,你真的不能……”

“不能!”

“如此决绝?”

“感情的事情勉强不来。”

是啊,有时候感情确实是勉强不来的,既然他都这么说了,闫素素只能放弃了做说客:“原矛头蝮很好,今天恐怕不能带你去看了,我进去换身衣裳,就要去赴约了。”

“他既然喜欢的是你大姐,为什么连带着约见你和你二姐?”蝶谷仙跟着她进屋,问道。

闫素素回头:“说是怕大姐觉得羞涩害怕。”

“哦,我知道了,你身上……什么病?”蝶谷仙的语气,恢复了以往的温文,不再冷漠如冰霜。

这种转变,连带着让两人之间流动的气氛,也恢复了以往的轻松自在。

闫素素笑道:“不是大病,就是体内有寒气,回头你给我诊诊,开两贴药估计就没事了。”

“自己不就能医,还等我,这种病若是耽误了,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他有些责备的道。

“这不麻烦吗,不是说厨子不吃自己做的饭,剃头的不给自己剃头,我这也是看病的不想给自己看病,不可以吗?”她俏皮的对他笑,他跟着笑,有几分淡淡的——宠溺。

闫素素怎么都没有想到,今天到场的,不止拓拔岩一人,居然还有一个人:元闵翔。

今日的元闵翔,与平素里似乎有很大的不同,平日里的他,总是一身玄色长袍,一双黑色马靴,表情一丝不苟,神色冷酷的能把人冻结。

可今日的他,却难得一见的束着发髻,发嵌宝紫金冠,穿了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长袍,金黄色的要带上,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脚上瞪着一双黑缎金底的小朝靴。

一身的金红色彩,衬的他的身份,更为高贵。原本冷酷如霜的容颜,也在这金红色彩的衬托下,不再冻人了。

相对于元闵翔奢华高贵的装扮,一边的拓拔岩则是简单多了,依然是一袭藏青色的长袍,穿着黑色的长靴,身上唯一的亮点,就是腰带了。

这是一条银色的腰带,腰带上系着一片翠绿的玉叶,随着他步履的停顿和前进,叶子在腰带上旋转打弯,如同活了一般,飘渺起来。

闫素素姐妹三人,穿的各不相同,当属闫妮妮的衣着打扮较为喜气俗艳,一袭大红色的兔毛边儿锦缎棉裙,包裹的她玲珑的身段紧紧实实,前凸后翘。

头上的饰品,用琳琅满目来形容毫不为过,最为夸张的是她的妆容,红艳艳好比猴子屁股,这妆容配上这一身衣服首饰,虽然彰显了她的身份,但是却也让她整个人看上去,俗不可耐。

相对于她的俗不可耐,闫玲玲全然成了一位脱尘而出的仙女。

三千青丝,在脑后绾了个风流别致飞云髻,轻拢慢拈的云鬓里插着一枚简单的木兰簪,身着淡粉色的对襟连衣裙,绣着鹅黄色若有似无的连珠团花锦纹,外罩玉色烟萝银丝轻纱衫,在腰间用一条白色软纱轻轻挽住。

一阵风起,吹动她的纱衣,送了阵阵她身上淡淡的木兰花香入鼻,当真让人陶醉。

脸上的妆容,成了整身衣服的画龙点睛之笔,只因为,根本就是无妆。

闫玲玲的皮肤本就是姣好完美无缺,晶莹剔透的如同水晶,平素里一直被胭脂水粉遮盖着,显不出其动人风姿来,今日她没有化妆,那羊脂玉般的肌肤,就这样赤果果的一览无余的暴露在了空气中,娇嫩的如同水豆腐,好似一掐就能溢出水花来。

闫素素身为女人,都为闫玲玲着迷,她自然明白,闫玲玲这一身的打扮,怕是也将拓拔岩给迷的七荤八素了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