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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比书法

 翟宇轩的脸皮就算再厚,听到这个多夸赞的话,他也有些不好意思,连连摆手道:“哈哈,你们就别调侃我了,我算什么帅哥啊!就是换了一身皮而已!”

  沈卿笑了笑,说道:“可是现在的你真的很帅啊,我现在都开始羡慕我的品味了,唉……”

  翟宇轩哭笑不得,道:“你这是夸我,还是在夸你自己的品味啊?”

  沈卿眨了眨眼睛,调皮的说道:“都有嘛!”

  其实,不得不说,沈卿有的时候也是非常可爱的,比如她做出调皮动作的时候。

  “咳咳,行了,我们现在要去买什么啊?”翟宇轩说道。

  “嗯,呵呵,不然的话,我们现在去给我爸妈买点礼物呗?第一次上门,不带点东西,似乎有些不太好啊?”沈卿说道。

  翟宇轩点了点头,摊手道:“反正都是你花钱,我什么意见都没有。”

  “你说我们买什么好呢?”赚了差不多二十分钟,沈卿有些摸不准注意道。

  翟宇轩看了她一眼,笑道:“难道你不知道你爸妈喜欢什么吗?比如,你爸爸喜欢烟酒吗?还有,你妈妈喜欢衣服啊,化妆品什么的?” 

  “嗯,我可以给我妈妈买一套护肤品,但是我爸爸不抽烟不喝酒,只是喜欢喝茶和书法。”沈卿说道。

  翟宇轩点了点头,说:“那就先买护肤品吧!等会再看看别的。”

  护肤品倒是很好买,因为沈卿也是一个女孩子,这一类的东西,她也非常的了解。

  第一次上门,买东西肯定不能买太贵的,否则的话,以后要是买便宜的,肯定不太好,不过,他们好像也没有以后了。

  茶叶的话,便宜的,沈卿的老爸看不上,买贵的,又不太好,确实有些为难。最后,翟宇轩的眼神突然闪了一下,道:“我知道帮你爸买什么好了!”

  “哦?”

  翟宇轩也不说话,他自己动手,买了几张宣纸,还有一只羊毫毛笔以及一瓶墨水。

  “你该不会是想把这个送给我爸吧?”沈卿愕然道。

  “是啊,你不是说你爸喜欢书法吗?礼轻情意重嘛!”翟宇轩笑着说道。

  沈卿有些难以理解了。这个家伙的脑袋里到底想的是什么啊?喜欢书法,从文房四宝?那要是喜欢抽烟的话,他不是随便送一个塑料打火机?做人可以抠,但是也不能抠到这个地步吧?

  “不然的话,我们还是卖一个紫砂壶吧?”沈卿从牙缝里吐出来了这句话。

  她真的不敢想象,如果自己老爹看到翟宇轩的礼物会不会一气之下把他赶出来!

  “算了吧,东西买了都买了,反正都是花你的钱,我也不好意思,既然是见你爸妈,我也该送一点礼物了,对我有点信心好吗?”翟宇轩微笑着说道。

  沈卿瞪大眼睛看着翟宇轩,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好吧……”只是她的心里在想,希望到时候不要太丢人……

  吃饭的地方,让翟宇轩感到有些惊讶,竟然是上次刀疤摆酒席的酒楼!

  走进饭店里,翟宇轩跟在沈卿的身后,两人走进一间包厢。

  “哟!小卿来了啊?”这时候,包间里已经坐上了四个人,一对年纪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的夫妻,应该就是沈卿的爸妈了,两人包养的都非常的好。如果不是因为沈卿先前告诉了他,他准以为他们十几岁的时候就生了沈卿呢。

  坐在他们对面的,是一个中年女人,她打扮的花枝招展,看起来也不显老,只是化妆化得比较重,穿着一身职业装,倒是真有些女强人的味道。

  而挨着她坐的,是一个年轻人,估计就是沈依依准备介绍给沈卿的那个少爷了,从沈卿一进门,他的眼睛就落在了她的身上,不愿意挪开。

  “姑姑,你们早都来了啊?”沈卿对着说话的女人笑了笑,拉着翟宇轩道,“这位就是我说的,我的男朋友,翟宇轩!”

  “哦?”沈依依眉头稍皱,但是这是她先前就知道的,只是觉得自己侄女是骗子的而已,所以根本就没有相信,却没有想到,沈卿竟然真的把他带来了。

  “呵呵,小伙子,坐下吧!”沈卿的父亲招了招手,“我是沈卿的爸爸,我叫沈海,这位是我的妻子。”

  “哦!叔叔好。”翟宇轩冲着沈海笑了笑,又把自己带来的礼物放在了桌子上,“这是我给你们准备的礼物。”

  “呵,来就来了,还带什么礼物啊?”沈卿的妈妈笑了笑,看上去非常的和蔼可亲,结果护肤品,笑道,“这应该是沈卿让买的吧?也就是她知道我喜欢这个牌子的护肤品。”

  翟宇轩笑了笑没有接话。

  当他们看到放在下面的文房四宝时,都稍微愣了一下:“这是?”

  翟宇轩不急不忙,解释道:“我知道,叔叔喜欢书法,但是又找不到什么名人的字,所以就自己带来了笔墨,想要和叔叔好好的较量一下!”

  这时候,沈卿才明白翟宇轩真正的意思,只是心里有些好奇,他会写毛笔字吗?

  果然,沈海大喜,哈哈笑道:“不错,小子,你要和我比划比划是吧?呵呵,好啊!那我们就试试?”

  两个人趣味相同,自然算得上是一份礼物,但是,如果翟宇轩写的字不咋样,那就是出丑了。

  坐在边上的那个年轻男孩嗤笑一声,道:“现在喜欢书法的年轻人,可很少见啊!倒是有不少随便写了几个字,就觉得自己是书法家的人比比皆是。”

  他话中鄙夷的意味非常的明显,是个人都能听出来,沈依依没有说什么,但是表情却显得非常赞同。而沈海和他的妻子,则皱起了眉头,但是并没有发作。

  这个年轻男人叫文强,今年二十九岁,他先前看到沈卿照片的时候,就垂涎三尺了,赶紧让自己的父亲和沈依依好好说说。他老爹也不是什么好鸟,知道了沈卿的身份之后,非常的高兴,能够和沈海拉上亲家关系,对他们来说,绝对没有坏处!

  虽然他们家的公司在沈依依看来是大公司,但是在沈海看来,也要低上不少档次。

  翟宇轩看了眼文强,笑了笑,道:“是骡子是马,可以拉出来溜溜。现在喜欢书法的年轻人依然很多,只是你身边没有这样的朋友而已,你没有踏进这个圈子。”

  翟宇轩的话,很少有人能够听出来这话中的意思。但是沈海闻言却笑了,深深的看了翟宇轩一眼。

  翟宇轩的意思很简单,你不喜欢书法,接触的人也很少有喜欢这个的,无非就是一些喜欢花天酒地的公子哥而已,我都懒得和你这样的俗人说……

  这小子,不急不躁,不卑不亢,还善于用言语回应对手,是个人才啊。这是沈海对他的第一感觉。

  “来吧,既然是这样,我们是溜溜吧!”沈海铺开纸,看了看手中的笔,点了点头。

  写毛笔字的人,大部分都喜欢用兼毫笔,但是,其实羊毫要好上一些,这样的笔写起字不会卡墨,而且还聚墨,一般人确实不会过多的了解。

  先用开水泡了一下笔,等泡开之后,沈海拉干净上面的水,又沾上墨,看了眼翟宇轩,道:“我写三个字,你写三个字,怎么样?”

  翟宇轩拱了拱手:“可以。”

 “好!”沈海笑了笑。

 他闭息凝神,骤紧眉头,沉吟了片刻之后,便开始铺开纸,拉着笔在上面勾画,每一撇,每一捺都非常的用力,入木三分。

 “战荒天?”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却有着说不出的意境和霸气。翟宇轩看了看面露得意之色的沈海,微微点头。

 沈海确实很厉害,这三个字,字透纸背,苍劲有力,颇有强者之风,颜筋柳骨之味。而且,战荒天这三个字,气势汹汹,可见沈海心中的远大志向!

  “叔叔,比较喜欢草书啊?”翟宇轩笑着说道。

  “嗯,是啊,我一直都觉得,草书最适合男人,太过于清秀,那就是女人写的了。”沈海叹息了一声,道,“字也分人啊!我以前喜欢写行书,但是,我却觉得不适合我,因为我觉得行书有些规矩在里面。”

  翟宇轩点头赞许。

  看着站荒天这三个字,翟宇轩陷入了沉默。

  现在不单单是要写字了,而且还要写出来三个字,能够压下沈海战荒天的气势,否则,先不说字,单单内容上,气势上,就被别人压下来,这样会显得很被动。

  但是,战荒天这三个字实在是太霸道了!有什么可以媲美的呢? 

  “嘿,小子,不敢动笔了吧?是不是觉得叔叔的字写的简直可以媲美于书法大家了?”文强在一旁幸灾乐祸道。

  他这样既挖苦了翟宇轩,又夸赞了沈海,做生意家的孩子,没有几个是笨蛋啊!

  翟宇轩微微点头,笑道:“确实,沈叔的字颇有大家风范。”

  沈海看了眼文强,略皱眉头。写字,最重要的就是在乎于一个心平气和,在别人准备写字的时候还说那么多的废话,是一种不尊重,也是一种侮辱! 

  而沈卿,则用一种担忧的眼神看着他,唉,这个家伙,好好的,送什么不好,非要送字,这下好了,把自己绕进去了吧?要知道,自己爸爸的字,可是被很多书法名家称赞过的呢! 

  突然,他的目光一闪,脸上露出了笑容。

  他抬起手腕,扭起眉头,下笔,勾勒,上提,犹如行云流水。   

  “搅星辰?”沈海眼神中闪过一道精光,脸色变了变,最终露出了一丝微笑,连说了三个“好”字,继续道,“不错,不错,搅星辰,这气势可一点都不比战荒天弱啊!魏碑?现在写这样字的虽然很多,但是深入其隧的,很少很少啊!”

  “嗯,魏碑无非讲求两点,下笔如游龙,劲与气十足!”翟宇轩说道。

  “呵呵,我输了。”沈海认真的说道,“我是真的没有比的过你!小子,这三个字,就送给我吧?哈哈,我是真的喜欢啊!”

  翟宇轩点头笑道:“这个自然没有问题,不过我也算不上赢,只能说其实相当吧!”

  “好!哈哈,我随时恭候!”沈海笑道。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