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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偶遇小偷

第二天一早,刘境快速换好一套休闲装。自从昨天答应蓝倩做冒牌男友,刘境就知道自己的自由的日子差不多到了。虽然不是真正的男友,但是两人的关系已经好得不能再好了。一是,刘境看待蓝倩并没有其他的男的那种“淫光大方”。

二是,刘境农村出来的,性格老实沉稳,并没有那种花花肠子似地,凭借着自己的帅气和金钱。到处招花惹草,相反,刘境喜欢上一个人就永远不会变。

虽然蓝倩长的非常漂亮,清秀,美丽。而且出生在富家却没有大小姐的脾气,这种女孩可以说是绝版了。但是刘境的潜意识里面很讨厌千金,所以嘛,刘境多多少少看蓝倩有点看不惯。

这时,刘境的电话响了。

“喂?你哪位?倩倩哦,哦?????好好,马上下来。”刘境笑着说道。他不知道的是,几个哥们早在刘境电话响的时候已经醒了。

刘境一走,吴家三兄弟立即醒了过来,看着刘境离开的方向。几个牲口,立即开始叽叽喳喳起来。

“额滴娘啊,刘境着牲口,咋把咱校的校花泡了?你刚刚看见没有?倩倩啊,90%肯定是蓝倩了。”吴光一起来,就开始叽叽喳喳的说道。所谓隔墙有耳,另一边宿舍完全听到了吴光的声音,于是他们也开始讨论。

吴浩苦笑的摇了摇头,一脸失望的说道:“我暗恋校花还没几天,就被刘境这厮个抢了。哎,上天啊,为什么不给我一个这么帅气的脸呢?”

“靠,你什么意思?”吴成听了就怒了。因为吴浩说的话很明显有着另外一个意思。那就是吴家的父母长的太丑了。而且更可以说明吴家其他的两兄弟也是一样的。

吴浩显示一愣,马上意识道自己说错话了,眼神躲躲闪闪,只好打了个哈哈道:“啊?没意思,没意思,呵呵??????”接着几位兄弟又开始聊些其他的。

但是可怜的刘境却浑然不知,在昨天晚上就约好了,今天早上六点出来。因为大学堕落的原因,睡懒觉的人实在是多的不能再多了,加上军训第一天,其他的人早累坏了,这么早起来那就是神了。

可惜啊,刘境却忘了最后一步,那就是手机。他完全没有料到自己的手机铃声把几个哥们吵醒了,更没想到,八卦是会像风一样吹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我的大小姐,今天去哪啊?”刘境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道。而蓝倩却是笑嘻嘻的,如果有人注意到蓝倩的眼神的话,就可以发现,里面充满了浓浓的爱意。只是刘境这个初哥根本就没见过罢了。

蓝倩想了一会儿,说道:“去百货商场!”

“啊?!”刘境自然是知道女人会购物,而且知道女人购物,最倒霉的就是身边的男人。曾今刘境看到过,韩剧里面的那些男女,男的性质昂扬的进去,结果出来的是后拖着一大堆东西。身体则和阳痿的人差不多。

“不去是吗?”蓝倩脸色微微变了,不太高兴的说道。

刘境连忙摆手,笑道:“哪能啊,陪一个大美女自然是我的荣幸,我是你的冒牌男友,自然要付这个责任嘛。不过,去购物我没钱,要购物你出钱。”

其实刘境是有钱的,上次那三百万刘境动都没动。虽然是三百万,但在这种顶级千金中,和三百块没什么区别。所以嘛,刘境绝对不可能将三百万平白无故的给一个刚认识的人花。

蓝倩稍稍的鄙夷了刘境一下,不高兴的说道:“泡我竟然没有钱?真不是男人。”

刘境听了什么不是男人,一下子就怒了,男人可以说他笨,说他蠢。但是绝对不可以说什么什么不行,或者不是男人一类的话。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当然,刘境也不可能淡定道那个程度,怒道:“靠,什么人那,是你让我充当你的男友的,我又不是你真正的男友,再说了,我家穷地不能在穷了,留着钱上学都不够,还请你?要不是加你可怜,谁愿意冒充谁冒充。”

蓝倩脸色黯淡了一下,但是瞬息又恢复了光彩。心理不断的想着:他是冒牌的,他不是真的???????他不是真的,他是冒牌的。

这时,前方有一位身穿夹克衣服的男子引起了刘境的注意。

此时,刘境和蓝倩正在一个小巷子和大马路的中间地段。6点钟,已经有不少的人开始起床上班了。而且超市也开始营业起来,大部分上班的谁不是拿着一个包包,穿着短袖,打扮的着整整齐齐的?但是那位男子却不同。

男子一身打扮在这种天气绝对是引人注目的。如果刘境是正常人的话,绝对会将这种人和SB化为等号。

但是,刘境不是。男子走在路上,而且总是往人群中挤来挤去。而且总是碰到了一个人,撞完人就跑。跑的时候还说声对不起。

一般人肯定会认为他不是有意的,现在是上班时间所以并没有对这种人太多关注。大部分的人还要上班。所以直接将这种人过滤掉了。

但是刘境是什么人?脑子进化了,视力也进化了,全身都进化了。感知能力不知道比常人多多少倍,而且隐隐约约有种第六感。刘境可以清楚的看见,对方的手上拿着一个极小的刀片。没经过一个人都会在对方的口袋上面划一刀,然后得手走人。

“站住,小偷!”刘境是个农村里的孩子,农村人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的险恶,只知道有贼就要抓。绝对不能放走危害社会。

其他的人立即就懵了,下意识的往口袋里一摸。刚刚毫不知觉的几个被害者,立即反应过来。正看见夹克男子正准备下手。心理顿时就火了。

夹克男子看的,简直是郁闷的要死。眼光狠狠的瞪了刘境一眼,将偷来的东西往地上一丢,快速的向巷子里面移动过去。

刘境自然不能放过。转头对蓝倩皆是道:“我要去抓贼,你去百货商场等我把,我抓了贼就过来。”说完,也飞快的向巷子的方向移动过去。

临走的时候,刘境还隐隐约约的听到蓝倩喊道:“刘境,小心一点。”那声音和一个照顾自己的妻子一般,让刘境的心理暖滋滋的。不过,当下刘境根本没有时间分析声音,当下他要抓贼。

不得不说,做贼的这一行必须先学好跑步的速度。那速度刘境都赞叹不已,心道:靠,这么快的速度,你赶着去投胎啊?

如果那位小偷听见了,肯定会大骂刘境:“靠,我步子慢下来,等你们送我去投胎啊?”

“站住!”刘境边跑边喊着。那速度,绝对可以在奥运上拿金牌了。可惜,这时小巷子,根本没多少人。

“草泥马隔壁,别以为你一个学生了不起,要不是老子没刀子,信不信老子一刀捅死你?”那位小偷看见刘境穷追不送,心理开始变得暴躁起来。而且更是想不通的是,一个学生就有他这个小偷30多年的跑步速度和经验?难道这刘境打娘胎里就开始跑步了?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刘境也感觉微微有点累了,第一次这么剧烈的跑步,虽然进化了。可是绝对没有这么完善,要不然,刘境很有可能天下无敌了。但是,刘境依然不泄气,边追人还不忘大骂:“我顶你个肺,你小偷属狗的?草泥马的,哪有速度这么快的。看来自追到你不将你剁碎了,老子我就不信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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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也是见到过的,但是小鬼我还未满18,加上小偷有刀子,所以,根本就阻止不了。这里小偷的确有点夸张了,要不然怎么叫YY小说嘛。(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