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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妖城计划

“嘶嘶...”

太白星君闻了闻,满脸陶醉,然后抿了一小口,眼睛瞬间睁圆,紧接着就扬起酒袋,畅饮了起来。

咕咚,咕咚...

一斤神仙醉很快被一饮而尽。

黄金的牛眼中燃起了兴奋的火焰,暗中,他将右手挪到身后,悄悄的握住了后腰间的一把玄铁匕首。

“啧啧...”太白星君眨眨眼,脸庞微红,很是享受的吧唧了两下嘴巴:“好酒,好酒哇!”

致幻!致幻!致幻...

黄金心里热切的嘀咕着,同时,将那柄匕首慢慢的拔出。

然而,过了几秒钟,只见太白金星眯着眼睛摇了摇头,竟然什么事都没有。

黄金一惊,立马将匕首插了回去。

心想,这老头好大的酒量!

太白金星意犹未尽的看了看大葫芦,然后屁颠屁颠的跑到小宵仙子跟前:“那个,小宵啊,把你的灵石借本仙用一下,行不?”

小宵一怔,连忙捂住了腰间的储物袋。

“本仙下月发了仙俸立刻还给你。”太白星君诚恳的说道。

“就您那点仙俸,还不够还酒神的呢。”小宵仙子送了他一个白眼。

“本仙对天道起誓,肯定先还你的。”太白厚着脸皮说道。

小宵仙子不为所动。

“本仙给你两分的利息,行不?”太白竖起两根手指,接着说道。

小宵仙子眼珠转了转,若有所思。

“三分!”

......

大概一炷香的功夫过后,太白星君终于说服了小宵,将她赞了多年的一万块极品灵石全都借了过来,然后在黄金那里换了五袋神仙醉,开始举袋畅饮。

“咕咚咕咚...”

“啧啧...”

“好酒,好酒。”

.....

过了盏茶功夫,当看到最后一袋酒下肚,太白竟然也只是稍微有些脚步不稳之后,黄金瞬间懵逼了。

正常情况下,六斤神仙醉,三头牛妖都要致幻!

这人是酒仙吗?

难道...九尾狐转卖假酒了?

想到这里,黄金连忙爬到大葫芦上面,用手指蘸了一点酒水,然后放入口中尝了尝。

刹那间,猛烈的酒气钻进肺腑,他心中顿时一震。

这酒没问题啊!!!

就在这时,太白星君也爬了上来,凑到黄金身边,讪讪的说道:“妖王,你这里能赊账不?”

黄金贼兮兮的瞄了一眼太白身上的仙衣,心中立刻乐开了花。

不过,他脸上却是装作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店小利薄,恕不赊欠!不过...”

“不过怎样?”太白星君急切的问道。

“你要是有什么仙衣啊,法器啊,之类的,倒是可以拿来换酒喝。”黄金回答道。

“嗖!”

他话音刚落,就惊喜的看到一件白色道袍落在了自己的头上。

“斟酒,斟酒!”

“好嘞,好嘞!”

......

大约过了一刻钟,黄金抱着凌云仙衣、步云靴,避水腰带...还有两双袜子,美美的咧开了大嘴岔。

而那星君则是坐在草地上,背靠着一根竹子,开怀畅饮着。

不一会,只见他将最后一滴神仙醉倒入口中后,冲黄金喊道:“妖王,再倒一斤酒来。”

黄金瞥了他一眼,说道:“拿法器来。”

太白一愣,然后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白大褂和大裤衩,尴尬的笑了笑:“那个,裤头你要不?”

“不要!”黄金冲他翻了个白眼,连忙招呼小妖继续赶路。

“喂,等一下!”

“嘭!”太白微醉,不小心滑了一跤。

“星君!”小宵仙子连忙上前搀扶。

“快追!把飞仙酿的配方买过来。”

黄金闻言一惊,立马将大葫芦扛起,一溜烟奔向金兜洞。

......

金兜洞,一间被当做临时会议室的石室中。

陆天、蝎子精,以及六个结丹后期的小妖头目,围着一张大理石桌分主次落座。

此时,陆天正循序善诱的给他们讲着‘不能吃人’的道理和做妖的规矩。

“主人,自从您下达了禁止吃人肉的命令,金兜山的妖兵一天之内就跑了半数之多。”蝎子精陆如玉蹙眉说道:“而且,离开的都是一些法力高强的。”

陆天无所谓的笑了笑,然后扫视众妖:“宁缺毋滥,在座的各位,如果还有想走的,本尊不勉强。”

剩下的这六位小妖头目,不是兔妖,就是麋鹿、蝴蝶等弱小动物修炼成精的,而且大多是女性,确实法力低微。

“我们兔族本来就不吃肉,我愿意留下来。”一个头上顶着两只大耳朵的女性兔妖说道。

“嗯,大王待人和善,又懂得那么多的道理,我也愿意留下来侍奉大王。”另一个名叫小蓝的可爱兔妖跟着说道。

“我也留下来。”

“我也不走。”

...

一时间,其他小妖头领纷纷表态。

“好。”

陆天满意的点点头,而后,对蝎子精吩咐道:“如玉,你带着小妖们在妖界中宣传一下,只要是化神期以上的妖王前来投奔,本尊提供所有的修炼资源,并有顶级神通相送,但是‘不准吃人’这个规矩,务必要遵守!”

“是,主人。”陆如玉当即应诺。

陆天摸了摸下巴,心想,喽再多,也抵不上一两个天赋异禀的大妖,只要‘薪水’够高,还愁招聘不到人才?

陆如玉若有所思的看了看陆天,犹豫了一会,最后还是开口说道:“主人,妖族多数都是吃荤的,金兜山禁止吃人,就算有大妖为了灵石和神通前来投奔,估计忍不了多长时间,嘴里就要淡出鸟来,到时候...”

“哦?”陆天闻言,顿时陷入沉思。

这句话,倒是提醒了他,薪水固然重要,但如果生活待遇太差,恐怕还真留不住人。

不过,那些妖精们不是藏于洞穴,就是风餐露宿,就说这金兜洞,也只是有一些简陋的石具而已,最多能遮风挡雨,又有什么生活条件可言?

在这万里大山之中,要是能有一座像人族那样的城市就好了。

无论妖精们想吃什么,想用什么,都可以自己去买,多好?

想到这里,陆天立刻打起了精神。

既然没有,为什么本尊不能建一座出来?

完全可以找人族来教小妖们如何建设城池,开设饭庄、店铺等。

就以灵石为货币,定好物价,立下规矩,派妖王来维持秩序。

前期,用女儿国的税收在人间购买物资,卖给妖城中的商铺,换取灵石。

后期,待妖城壮大到可以自给自足之时,就从店铺中征收灵石税,同样可以源源不断的获取灵石。

只要这座妖城建设的足够好,还愁那些妖精们不来投奔?

而且,招揽到的妖族越多,妖城的税收同样也会越来越多。

一箭双雕,两全其美,且不快哉?

念及于此,陆天立刻下了决心,对众妖说道:“本尊决定,要在这金兜山之下,通天河之畔,建一座妖城出来!”

“妖城?”众妖闻言,皆好奇的看了过来。

“这妖城的意思就是...”

陆天伸出一根手指,正要给小妖们解说,却突然看到黄金那厮连呼带喘的闯了进来。

这厮肩上扛着个大葫芦,进门后,腋下夹着的一包东西不小心掉了下来。

一时间,道袍、皮带、靴子、袜子等,洒了一地。

只见他的屁股后面,跟着一个身穿大裤衩的白胡子老头。

而那老头的后面,还跟着一个清纯可人的小姑娘。

众妖见状,顿时齐齐一愣。

心说:这厮搞什么灰机?难道,是在人家老牛吃嫩草的时候,偷了人家的衣服不成?

......

ps:感谢大耳朵草民的打赏,耳朵大,有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