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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我死无罪的,我要上诉

武若林犹豫着,他想大声喊“我是无罪的,有罪的是你们,你们践踏公正,践踏生命,践踏法律,可耻!我要上诉!”但是不知怎么他忽然想起了二十年前他还是一个中学生的时候读过的一篇名为《一份血写的报告》,那是为辽宁省宣传部干部张志新在七五年被枪毙的事件平反昭雪而写的一篇报告。他是含着热泪读完了那篇文章,他从心眼里佩服、崇拜张志新这个女英雄的英勇无畏,痛恨那些判决、批准杀含张志新的大大小小的可恶官吏。那篇报道中有这样一段含糊其辞的话:‘把她按倒在地,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对这句话他百思不解,他是个做事顶真,喜欢刨根问底的人,于是他去问老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老师说,我哪知道?你去问作者去吧!武若林便真的千方百计打听到了作者的电话,刚开始作者支支吾吾,但经不住武若林的反复追问,便说了实话,‘他们把张志新按倒在地,在颈部垫上一块石头,不麻醉,不消毒,用普通的刀子割断了张志新的喉咙,张志心痛得在地上挣扎,把舌头都咬断了。’听了这个回答,武若林哭了,哽咽着说,“他们怎么能这样啊,他们真是法官和警察吗?张志新是共产党员啊,他只不过是说了一句毛主席也犯错误,他们就这样对她,这也太残忍了,简直不是人!”对方无语。而后来,武若林怀着对张志新崇敬、景仰的心情收集更多的关于张志新事迹的材料,知道了关于警官们惨无人道的对待张志新的一些不能公开的材料。监狱官觉得这个女人很漂亮,反正是要死了,也不会说话了,不如在供我们这些无产阶级革命者消遣一下生殖器官。于是他们*了她。然后再枪毙她。据说在当时被称作正义的枪声。在了解到这些内幕之后,当时在武若林年幼的心灵里有些恨他曾经无限崇拜的。你也太霸道了,难道说一句有错误就该被杀死吗?难道你真的就没错误吗?就凭张志新的死,你就有错误,何止是错误,简直是------他不敢再往下想。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社会阅历和知识的丰富,他觉得自己或许有些误会了,其实张志新被杀害的时候,已经病危,不能事事,糊里糊涂。退一步想即使是活着也绝不会因为这样一句话就判处张志新死刑的。有一个材料说,在延安时期,有个老农大骂,被抓了起来。有人主张枪毙这个农民,知道了这件事后急忙把这个农民请到他的住处,在了解清楚这位农民骂他的原因之后,不但没有处罚这为农民,反而为自己部下所犯的错误向这位农民赔礼道歉,并且纠正了他手下的官吏们的错误。由此推理,杀害张志新的罪责不在,而在那些打着捍卫、拥护旗号的坏蛋所为。天下十有八九的坏事都是这些打着正义旗号侮辱、践踏正义的坏蛋们干出来的。而且这种坏蛋永远不会绝迹。那么,这些人会不会割断我的声带呢?虽然时代已经进步了许多,阳光纵然灿烂,但总有照耀不到的地方。比如常年黑夜的北极圈。在山高皇帝远的地方,什么可能性都会有,比如我本来是无罪的,却被判了死刑,这就是证明。算了,还是留着自己的喉咙吧。但是既然法官们又是这样的民主,也不能辜负了他们的好意。那么我该说些什么呢?喊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中华人民共共和国万岁么?这种口号已经不时兴了,再说也没用。另外,喊一个人万岁,这个人岂不是和封建皇帝一样?张志新在她的遗嘱中写过这类话,还不是照样被枪毙,被割断喉咙。那么说些什么好呢?武若林忽然想起了军旅诗人雷抒雁为悼念张志新而写的诗,诗名叫《小草在歌唱》记得他曾热泪盈眶数十遍的诵读过这首长诗,诗的每一个段落,字句至今记得清清楚楚。于是,他说:“法官,我想朗诵一首诗作为我的法庭辩护词,可以么?”

得到法庭的允许,他朗诵了那首诗:风说:忘记她吧!

我已用土把罪恶埋葬!

雨说:忘记她吧!

我已用泪水把耻辱洗光!

是的,多少年了,谁还记得这里是刑场?

----------------只有小草不会忘记,因为殷红的血已渗进土壤。

因为那殷红的血,已在花朵里放出清香。

只有小草在歌唱,在没有星光的夜里。

唱的那样凄凉!

在烈日暴晒的正午,唱得那样悲壮!

------------昏睡的生活,比死更可悲,愚昧的日子,比猪更肮脏!

------------------我敢说,她没又想到死,不是有宪法么?

民主,有明文规定的保障;不是有党章么?

共产党员应多想一想。

法律啊,怎么变得这样苍白?

苍白的像废纸一张。

正义啊,怎么变得这样软弱?

软弱的无处伸张!

----------------这些人面豺狼,愚蠢而又疯狂!

他们以为镇压,就会使宝座稳当。

他们以为,屠杀,就可以扑灭反抗!

岂不知。

烈士的血是火种,播出去,就能激起四野的火光!

我敢说,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红日就不会升起在东方;我敢说,如果罪行得不到清算,地球也会失去分量。

残暴,注定灭亡!

--------------“我要上诉的,我无罪,不服本判决。”在朗诵完雷抒雁的诗之后,武若林平静地道。他坚信,乌云不能蔽日,一手不能这天。飘风不能终朝,骤雨不能尽日,古代哲学家老子这样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