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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赶走副院长周利民

“周院长,如果难度较大,那就算了吧,不要让这件事成为邓秀美等人整你的把柄,影响了你的前程。”乔宝山不安地道。

“我个人的前程比起一个人的生命来微不足道,这并不是我担心的。我担心的是我的话会适得其反,不仅不起作用,还会加快武若林的死亡。不是有个伟人教导我们说,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么?我不知道敌人反对吃屎,我们是不是就要坚决吃屎。但对于咱们那位朱院长执法观念和行事原则我还是比较了解的。他虽然是个共产党员,但崇尚的是二十年代的蒋委员长那一套东西,宁肯错杀三千,绝不放过一个。极左路线和蒋介石那一套东西在精神实质上是异工同曲。八三年那会儿,我在刑庭当刑审法官,他当刑庭庭长。那会儿你刚到刑庭工作。那一年刑庭重判的犯罪嫌疑人有一千多名,有死刑的,有无期的,有死缓的。而许多被重判死刑、死缓、或是无期徒刑的人,为得不过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按常规法律连追究刑事责任都不够。当时我就极力提出反对意见。但结果又怎么样呢?由我保下来的人头半个也没有,有个十七岁的孩子,只是看了一下女澡堂子女人洗澡,就被从重从快杀掉了。那是人命和鲜血啊!都是养生之家,谁没有儿女,一个年轻的生命就因为窥视了一下女人的身体就丢掉了。我坚决反对杀这个青年,力图保住他的生命,但没有成功。听到审判委通过了死刑判决,我当时的眼泪都下来了。会下,朱庭长找我谈话,问我为什么要力保一个流氓?为什么要为一个罪犯的死刑而流泪?是不是和那个流氓的家人有什么关系?我该怎么回答呢?我只好说,我们都是同类,他还是个孩子,抓他的时候离满十八岁还差一个月,入狱后移交法庭审判时才刚满十八岁。而且罪不当死啊,充其量也只是个错误,怎么能够------我想不通。但是朱庭长却说,他也不想杀人,但这是在执行上级的指示,从重从快、从严,这是政治形势下的任务,不如此就完不成上面布置的任务指标。而且对敌人心慈手软就是姑息养奸,就是对人民的犯罪。这种小流氓,现在看女澡堂子里女人洗澡的裸体,到以后必然会发展为*妇女,所以枪毙了是防患于未然。你听听这叫什么逻辑?纯粹是封建统治和四人帮无线上纲、莫须有的那套逻辑。那一次,刑庭因为超计划完成重判指标而由朱庭长荣升为朱副院长。说起来我也算是朱庭长荣升的受益者,在那一年被提拔为副庭长。直至现在我都为自己的那次稀里糊涂的提升而惭愧。我想大概是怕我揭出血腥的内幕而对我进行的的一种抚慰吧。如此来看,我也是那次严打运动的受益者,我没有权利说三道四。可是那个孩子的鲜血,还有许多罪不当死的人的鲜血给我留下的隐痛和心理阴影到如今都没有消散。我因此也将所谓法律的神圣看淡了。这个世界上任何神圣的东西也是由人来*纵的。没有神圣的人就没有什么神圣的东西,只有标榜的神圣。我的话扯远了,这种话按组织原则我是不该对你讲的。但是,我预感到我呆在法院的日子也不会太长了,得罪了陈秀美和朱兆富我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我劝你也小心一些,不要感情用事。”

“怎么会这样呢?法院也不是他朱兆富、陈秀美的家天下。再说,如果真有事实证明武若林的案子是冤案,我想陈秀美和朱院长也不可能执迷不悟的。”

“怎么不会呢?别看你只比我小五岁,但在政治上你还很幼稚。官官相护,彼此照应的潜规则在缺乏民主监督,至上而下靠任命制维系权力的官场上永远不会绝迹。不信我们就看一看,武若林事件很可能就是把我赶出法院大门的一根导火索。”周副院长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