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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混血更聪明、更漂亮?

“相国,马寿成已兵至金城。可惜金城乃韩遂故地,对方已做好防备,我等恐已进军无力。”

夜深之后,荀攸查看着前线最新战报,向老董言道。

微醺的老董晃了晃脑袋,让眼神恢复几丝清明,笑道:“无妨,咱的战略目的已经达成。让寿成等人回来便可,还不耽误参加五日后的会盟。”

“会盟?……”埋头案牍中的钟繇一抬头,总算知晓了老董这些天到底在准备什么。只不过,随后神色就有些怪异,“相国是想打造一个,同铁羌盟对抗的阵线?”

“嗯,汉羌人民统一联合阵线,简称汉羌盟。”

钟繇闻言,随后便道:“这有些不对吧?……相国代表的可是大汉朝廷,就算要对羌人一视同仁,可也不能乱了礼制,屈尊降贵同羌民部落结盟。”

老董嘿嘿一笑,道:“元常你误会了,这怎么能是大汉朝廷同羌胡部落结盟,分明是羌胡部落感蒙大汉天恩、心往向之。”

“积极主动要求结成统一联合阵线,旨在大汉朝廷的英明领导下,对抗那些冥顽不灵的反动派嘛……”

说着又一拍自己胸脯,道:“老夫的确出席了这场结盟典礼,却是作为大汉朝廷代表,主持并领导了这次结盟活动嘛。”

钟繇愣愣听完,不由翘起大拇指:“相国高,相国硬,相国如今用计又高又硬!”

论起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还得是你舌灿莲花董相国。

老董笑着点头,随即又看向荀攸问道:“公达,你那边准备怎么样了?”

“基本已经齐备。”荀攸点头,娓娓说来,“待马寿成大军归来后,我军便足有七万余人……”

“等等……”刚听到这里,老董就一伸手,“老夫是喝了不少,但也没到不识数儿的地步。来之前明明就五万人,怎么这人数儿还越打越多了?”

“公达该不是,将民壮徭役也算上了吧?”

“非也。”荀攸摇头,解释道,“攻陈仓时,我等俘获四千余,城中还剩亲善马腾的六千。后相国又命他为统帅,一路追杀韩遂。”

“一些小的羌胡部落闻讯,纷纷来投,如今马寿成麾下已有两万余羌胡兵马。”

“唔……”老董这才点头,神色有些复杂,“这情况一方面说明老夫眼光不错,选的这品牌代言人很有影响力。”

“另一方面也说明,当地的羌民生活太苦了。为求一条生路,纷纷拿仅有的一条命去搏……”

“相国所言极是。”钟繇点头,道,“在下这些时日遍览史书,分析梳理绣衣使传来的情报,还走访调查参与宴会部落豪强的牧民和汉民,发现边郡情势与司州中原大有不同,黎庶百姓生活极为困苦。”

“边郡此地靠近戎、狄等少数民族,演习武技,崇尚气力,以射猎为第一要务。民俗质朴,不以寇盗杀掠为耻。”

“早年间,大汉强盛、礼仪广播,官员吏民还以酒礼之会,沟通各羌胡部落情感,互通有无。风雨不调的荒年,还曾谷价廉贱,盗贼亦很少,一派和平景象,比中原内郡都要好。”

“可随着王莽篡汉,国势衰败还压迫胡奴羌人,这里也就乱了起来。羌人不畏死,好勇轻生,屡屡舍命反抗。迁徙而来的汉民黎庶,也随之攻杀以抗,如此杀戮百余年,血流成河,结怨甚深……”

说到这里,钟繇不由喟然一叹,才道:“最可怕的,便是动乱将所有礼仪教化、和平富庶全都摧毁,代价也由最贫困、最没有生路的羌人、汉民来承担。”

“早些迁徙来的汉人借便宜牛羊、肥沃土地还能安居乐业,羌人亦用上了汉地的铁器、麻衣、盐巴……”

“然自动乱起,所有一切全都化为乌有,饥寒交迫的无论羌人还是汉民,只能在冬日活活冻死、易子而食,残暴嗜杀的恶徒却越来越强、为祸一方。”

“嗯,不错……”老董闻言也慨然一叹,悠悠灯火照耀下,他此时更像一位哲人,“蝼蚁尚且贪生,何况人乎?”

“所以呐,从来没什么轻生忽死,最根本的原因是活也活不下去,还不如舍去一条命死个痛快。结果传到对方耳中,便成了习性如此……”

钟繇和荀攸对视一眼,不由微微点头,随即对老董拱手一礼:“相国洞察人心,见微知著,我等不如也。”

“嗯,是的……”老董平静点头,然后又一脸希冀地看向他们:这就没了,你们不能再加大点力度?

钟繇和荀攸嘴角顿时有些抽抽儿,后悔刚才的那一丝感动。

可惜已经晚了,马屁不能停。

非但不能停,角度还得清新脱俗,否则老董一样会不高兴。

钟繇无奈想了想,才开口道:“相国高瞻远瞩,想必此番也是洞彻汉羌两族缠结百余年的仇怨根源,才想到了以会盟的形式,以贸易交流为纽带,结联利益共同体,来从根本上消弭两族的隔阂仇怨。”

荀攸闻言,也只能假装恍然大悟,道:“百余年仇怨,不可能一日而定,不过相国如此够了汉羌和睦雄图,便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切都会向好的方向发展。”

“一年不成可以五年,五年不成可以十年……直至此地汉羌通婚,混血儿遍地,数代下来又接受汉礼的教化,自会认为汉羌和睦天经地义。”

“毕竟,他们生来便是如此,又还会谈什么汉羌仇怨?”

“哈哈哈……不错,老夫就是要让此地的马寿成越来越多,他们喜披发左衽如何,好骑马游猎又如何?”

听到这里,老董忍不住得意大笑,‘啪啪’两下一左一右拍了二人大腿,道:“只要接受汉礼教化,坚定认可一个大汉不可分割。不同种族又如何,老夫还可以告诉他们,混血更聪明更漂亮……”

钟繇本来打算揉大腿,可一听老董后一句,当时眼放精光:“相国,当真如此?”

尤其典韦闻言,更是神色激动,耳朵都竖起来了:相国,我那两位可是胡女,还一个栗发褐眼,一个金发碧眼呢。

荀攸兵法韬略无人能出其右,但在这问题上却一无所知:“貌似是真的吧,元常你看那马寿成和马超,的确面鼻雄异、五官立体,比之大多数汉人好看不少。”

“嘁……”老董闻言,不由嗤之以鼻:“面鼻雄异的确是真的,但也别觉得各个混血都会如那两人。至于说更聪明,更是无稽之谈。”

说着,忍不住看了眼典韦,摇头叹息:阿韦你就算了吧,你这智商……呃,好像也说不定,万一基因突变了呢?

老董也记不起,混血更聪明更漂亮谣言是何时兴起的。

但总体上,人类智商好像是符合平均分布规律的:“真要是那样,拉丁美洲应该是全球最聪明的国度了,结果呢?”

荀攸和钟繇又对视一眼,自然不知道‘拉丁美洲’,是大汉的哪一州,也就无视了这句话。

“相国,若混血不能更聪明更漂亮,我等这样岂非在愚弄黎庶大众?”钟繇看起来有些失望的样子,嘟囔了一句。

老董却脸不红、气不喘,一摆手:“那也没人证明混血不聪明、不漂亮啊……”

“为了大汉的团结稳定,让两族年轻男女做点他们都爱做,同时又没啥坏处的事儿,怎么就不行了?”

“对,多尝试尝试,也没什么坏处嘛。”钟繇闻言一时激动,不小心就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然后荀攸蹙眉,总觉得议题开始渐渐跑偏:之前不是还问我,兵事的准备情况么?……怎么现在感觉都拐到,要商量去哪个美女多的部落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