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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四章 时过境迁

酒精只是借口,其实我们都没醉,却又郁郁伶仃大醉的表现自己。

有了酒精的慰藉,在我们心里压抑的情绪,克制的爱,仿若被开闸的洪流,滔滔不绝的宣泄。

我有我的无奈,她有她的委屈,两个人明明相爱,却被迫身隔两地。

再重逢时,那些想要倾诉的言语,却化为颗颗泪珠,嘴角的笑,是欢喜,是悲伤,是懊悔....

我很庆幸,也很幸运,在几经生死,离别的波折中,我们坚持下来了,可能我们无法回到从前,但爱意从未消减。

只不过,我们对于爱情,都有了更深的见解,对于彼此,也有了另一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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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晚,喜怒哀乐像是哨兵一般,轮流替换过我们的表情。

“好啦,时间不早了,我也要回去了。”闫妮妮看了一眼腕表上的时间,露出一抹令人流连忘返的笑容,她用纸巾擦了擦眼角,不舍的说道。

四个小时是那么的短暂,短暂到眨眼即逝,我似乎还没有好好的看上她几眼,她便要离开。

“好,路上注意安全,到家给我发条短信。”我起身相送。

我很想挽留她,可我知道,闫丹丹在留意她,如果她夜不归家,会引人注意。

“嗯,你早点休息。”

闫妮妮的脚步停在门口,转过身,含情脉脉的与我对视着,又轻轻的亲了我一下,这才拉开房门。

“对了,你要的东西,我带来了。”

房门刚开,闫妮妮紧接着又停下了动作,拉开包包的拉链,从中拿出一个透明的密封袋。

看似密封袋中空无一物,可仔细看去,里面是一根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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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祝英哲的头发。

闫妮妮就住在别墅,和闫丹丹一家都住在一起,想要找一根祝英哲的头发,远比我轻松,也更方便。

“谢谢。”

微微一笑,我从闫妮妮的手中接过那个密封袋。

闫妮妮很懂事,她甚至没有问过我,我要这根头发的目的。

不过,以她的聪明才智也能想出一个大概来。

我是混江湖的,又不是学巫术的,要一根头发自然不可能是为了诅咒人。

剩下的,也就有一种可能,做DNA坚定。

闫妮妮离开了,我却无眠入睡。

我回来的消息,只告诉了闫妮妮和胖子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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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不是暴露的时候,闫丹丹手里的证据,是对我最大的威胁。

摆平祝英哲,才能以保我的安稳。

所以,在摆平祝英哲之前,我不能暴露自己。

拿起手机,我拨通了胖子的电话号码。

嘟嘟嘟....

现在的时间还不到凌晨十二点,这个时间,胖子不可能入睡。

电话响了许久,那边才接听。

“喂,彦秋。”胖子的声音从电话中传来,除此之外,还有阵阵风声,和渐行渐远的人群嘈杂。

“嗯,你在哪了?”我开口问道。

“和几个朋友喝酒呢。”胖子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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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的话,来我这一趟。”我说道。

胖子那边已经拿到了祝英哲儿子,祝远洋的头发,我这边也有祝英哲的头发,当务之急是要做DNA鉴定。

有了坚定报告,我就有了一张崭新的底牌。

白天的话,我担心胖子目标他明显,而且他现在是老板,身边跟着不少人,人多眼杂,我回来的消息,还是隐秘的好。

所以,我连夜将他叫了过来。

“行,我这就过来。”

接下来,我将地址告诉了胖子。

大概半个小时后,我的房间内响起了敲门声。

咚咚咚...

我知道,是胖子过来了,但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透过猫眼看了一眼,确定是胖子后,这才打开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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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半年不见,瘦了呢。”胖子一进门,就给了我一个热情的拥抱,又上下打量我几眼,笑着说。

“这大半年不见,你又胖了不少啊。”我同样调侃着。

“胡扯,我最近都减肥了。”胖子走到床边,直接仰了过去。

胖子还是老样子,有坐的地方就不会站着,有躺着的地方,就不会坐着,特别的随意和懒散。

“我看是衣服减肥了吧。”

我玩笑一声,坐在沙发上点燃了一根香烟。

“哼哼。”

胖子哼哼唧唧一声,又支撑起身体,坐了起来,双手撑着床,漫不经心的问:“怎么样啊,去湖南待了大半年,有没有搞到湘妹子?”

“低俗。”

我瞥了胖子一眼,将茶几上的塑料密封袋朝前推了推:“东西到了,明天就抓紧安排鉴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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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妮妮帮你弄到的?”胖子起身,走到茶几前,将塑料密封袋收了起来,一脸奸笑。

“嗯。”我没有否认。

“啧啧...”

闻言,胖子咂了咂舌,一抬手将被子掀了起来,又看似漫无目的的走到了垃圾桶的旁边,低着头,往里面瞅了瞅。

随后,好像很失落似的:“你们两个老光棍,空虚了大半年,啥也没干?”

“干你妹。”对于胖子的贱表现,我也见怪不怪,随口就骂了一句。

“我倒是有妹,虽然是个堂妹,那也不能介绍给你,你可别祸害我妹了,瞅你这一身麻烦事吧,也就闫妮妮能跟你了。”

胖子一本正经的道。

他说的没错,就现在的状态,随时都有入狱和被害的可能,谁家好姑娘能愿意跟我。

但如果我想,女人自然是不缺,因为我有钱。

但为了钱的不能算,因为那些都是一次性计费物品。

“哎,闫妮妮是个好姑娘,等你这些事过去,就抓紧结婚吧,你看人家陆凯多有正事,娜姐都怀孕了。”胖子感叹一声,坐在我对面,也从烟盒中抽出了一支香烟。

“娜姐怀孕了?还真是突然啊,哈哈。”

我干笑两声,心里却是一种别样的滋味。

有祝福,也更感慨。

只能说,时间太快,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

想当年,兰娜出千将牌藏在我身上,陷害我做了刘野的老千,再到我们同住一个屋檐下,同吃同住,一同设局,养猪杀猪。

下班之后,我们还会喝着小酒,吃着兰娜的鱼皮豆,一起坐在沙发上看《还珠格格》,那段日子,别提有多安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