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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第九章血脉·华胥

人性的下限, 你永远都想不到――庄主

赵哥来的时候我正在看尘寰杀羊。

大清早的杀什么羊?改行当屠夫?

还真不是, 只是准备早餐而已。

回来后我就发现自已对熟食的兴趣越来越少,相反,身体对生肉的渴求却越来越强烈,回来第三天我吃了一口熟食, 然后就吐了,目光下意识的扫了眼外头, 大街上有不少人,想吃生肉。

尘寰对此很是担心,怕我突然控制不住自己上街上抓人吃, 回头肠子毁青, 赶紧去给我买生肉。只是,他还没回釆熊猫就递了我一块生肉, 脑子反应过来之前我的身体就己接过生肉啃了起来,而脑子也旋即跟了上来, 肉的滋味,怎么说呢?虽然没吃过生的猪肉或羊肉, 但这生肉的感觉真的不太像这两者中的任何个, 可又确实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似乎在哪吃过。

边啃边想, 然后, 想起来了,前段时间被少凰借了身体的后遗症时期我啃过人肉,貌似, 就是这个味儿。

我当时就呸的吐出了嘴里的肉,跑去地窖一看,小白鼠果然少了一只。

我问:“人呢?”

熊猫答曰:“昨晚上想吃宵夜,冰箱里没食材了。”

所以我将熊猫给炖了三天炖了个八分熟真不能怪我凶残或是变态,实是这只熊猫太能拉仇恨了,跟它一比,少凰简直乖乖鸟。

不过,经过死熊猫那么一折腾,我现在就是想啃生肉也拒绝别人提供的了,必须是在我眼前被宰杀取肉的生肉我才啃。啃生肉我是没有芥蒂的,大洪荒时代啃了千万年的生肉,而千万世的轮回里也不是没有过需要吃生肉的时候,甚至在雷泽的时候我都没少吃生肉,一些特殊的肉类只有生食才能最大限度的吸收其中蕴含的能量,因此对于吃生肉一事我的接受良好,但再好也没好到吃人肉的地步,相反,我对此很排斥,我可是还记得自己的身体里有着一半的人族血统呢。

赵哥看看生羊肉,再看看脸色灰白已经半丧尸化的我,原本诚惶诚恐、激动、好奇等多种情绪混合的神情变成了惊讶。“小庄主你怎么还没好?”

我怎么还没好,这话你问我我问谁去?问那只死熊猫什么时候玩够吧。我这几个月睡觉要么一直睁着一只眼,要么让尘寰给我守夜,就怕哪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死熊猫的实验台上,另外三只一天三场实验,数月无休,精神都快崩溃了。结果少凰与阿莯告诉我,这已经很有人性了,韶光神宫的无节操无耻无下限.....那三只还没真正体会到。

我当时就忍不住问了句:“那怎样才是真正体会到?”

两只告诉我,韶光神宫素来狼多肉少,因此除了道侣,别的“小白鼠”,大多是共享的,全宫共享。曾有个仙人得罪了阿莯,阿莯将其丢给了自己的徒子徒孙,后来仙人的同门找来,阿莯早就忘得差不多了,因此表示,带走吧。然后,仙人的同门挨家挨户的敲了三百多户实验室才将自己同门的零碎给收齐全。

我说:“这么丧心病狂,就没人管吗?”

“又不会死。”这是两只给我的回答,一击将我ko。

死不了就不是大事,这是古神科的普遍思维逻辑,但这世上还有个词叫生不如死呢。

不过,这也让我更警惕死熊猫了,这几个月都没怎么休息好,要不是现在这副尊容实在不适合出门,容易引起恐慌,我是真想搬出去的,不过,既怕别人恐慌,也怕自己控制不了自己伤人,也只能继续忍着与熊猫共居一座屋檐下。

只是这些是不会与赵哥说的,不管是谁,得知自己生活的天地有熊猫这种恐怖分子,能安心?

赵哥这几个月的生活,不比我好多少,确切说,很多人的日子都挺累的。

阿莯将一大片人给沉进地心岩浆层是干脆果断了,但考虑到那些人的身份,有俗世的富豪,也有各种非人生物,这就是个超级烂摊子。而赵小弟的身份,以及我们几个典型的东方人长相,不难猜到我们的国籍,然后纷纷找华夏麻烦,施加压力。

高层心理什么感受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没人敢因为压力将我们给卖了,一来是他们做不了我几个非人生物的主,二来,他们不敢卖阿莯,但凡历史不是体育老师教的,听完赵小弟的经历都不难猜到阿莯的身份。

不过,这几个月,国际上台面台下都挺热闹的。

玩政治的就得厚脸皮甚至不要脸,这几个月,国际上就是这么个情况,扯皮条扯得很热闹。

别的国家指责华夏,华夏也不客气,阿莯是弄死了很多人,但那拍卖会本身就不干净吧。

打个比喻,早上的时候卢浮宫丢了一件珍宝,那么晚上的时候说不定就能在拍卖会上见到,而从这个很多人都知道的比喻也可以知道那个拍卖会拍卖的东西都是什么来历。

扯皮扯得热闹,但真敢动武的却没有,阿莯轻而易举将人丢进地心的手笔吓着了不少人。

我问:“有事?”

因着熊猫的事,我一直没想起国家的态度,光应付熊猫已经耗费了我太多的精力,而且,做决定也是需要时间的,我也就暂时将这事给放后头了,也因此,我现在才想起赵哥还是这几个月第一次有官方的人来拜访,显然,这是有决定了。不过这是单方面的,阿莯未必配合。

赵哥问:“我能否见一见风前辈?”

我琢磨了一秒钟才反应过来所谓风前辈是哪位,这不怪我,现在这年代,姓氏是合一的,但在阿莯那年代,姓是用来区别婚姻的,同姓不婚,怕生出畸形来,也就是说,姓这个东西,只有在跟婚姻有关的时候才用得上,也因此,阿莯习惯自称华胥莯,又不是打算相亲,犯不着专门提自己姓什么。

阿莯那样的习惯,我都要忘了华胥是她的氏不是姓,而按着现代的习惯,她的名字应该是风莯。

我说:“稍等一下。”

说完向在给白梅树浇水的小鸩打了个手势,小鸩立刻跑进了屋里,很快拿了一本砖头书出来,真的是砖头书,比砖头还厚,拿来砸人的话绝对比砖头更有杀伤力。

砖头上有两个非常有名的字:《圣经》

赵哥的头上是显而易见的黑线,理解,刚看到这本砖头的时候我也同样满头黑线。

我将圣经塞进赵哥手里。“阿莯让我转告你,人族要么像这里头记载的一样当宠物,要么当丛林法则的生存者,没有第三个选择。”

阿莯还不愧是证杀伐之道的,崇尚丛林法则。

做为神,她对待自己种族的态度还真挺实在的,人族作大死的时候她会抽人族几巴掌,让你醒醒,人族捅了大篓子的时候,比如远古时惹了少凰这种大麻烦的时候,她打不过少凰,却也会尽其所能保留人族的血脉不绝。除此之外就什么都不管了,是吃饱喝足还是摔了跟头她都只看不管,因此若让她像人族普遍的爹妈一样负责孩子一辈子的负责人族一生,估计她宁可去死。

丛林法则之下,活下来的就是好人族,阿莯的思维逻辑估摸就是这个。但你还不能否认,她这样养种族的逻辑是最合适的,要真跟圣经里记载的上帝一样养人,用阿莯的话来说就是:这是养人还是养猫狗?

嗯,养猫狗。

这是阿莯在国外买了本圣经打发时间,结果越看越无语,最后看完了的无语评价。

当宠物,吃喝不愁,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愁,亚当与夏娃早先在伊甸园过的不就是这样的生活吗?活似动物园里养着的动物。阿莯绝不可能容许自己过那样的日子,不然她当年也不会义无反顾的跟着一个来路不明并且有食人习性的家伙跑了,嗯,食人习性,孔雀大鹏好食人,而与孔雀大鹏有血缘关系的食性如何从少凰的身上也能找到线索,丫同样吃人啊,我不认为孟凰的食谱里会没有人族这一物种。

这丫头,当年为了力量也是豁出去了,大抵也是她运气好,碰上的是孟凰那个好集邮的奇葩,若是少凰或别个,那她的下场就两个——汤镬之鼎或烧烤架。反正我不认为这家伙会不知跟着一个来路不明的非人生物走的可能下场,能证道的再蠢也蠢不到哪去,但她还是那么干脆的跟着走了,走的时候必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一场豪赌罢了。

而从阿莯的自身经历也不难猜到这家伙的心性,宠物什么的,不适合她,而以孟凰的性子,她既然能教少凰做神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没理由教徒弟另外一套。而按着孟凰的逻辑,自己都做不到的事便没资格要求别人,既如此,阿莯想来不会愿意将自己的族人当宠物一样养着,至少,我觉得能将少凰这株歪脖子树给扳正的孟凰教不出耶和华那样的奇葩。(好吧,按着世俗的标准,少凰也谈不上三观正,至少三观正的人即便心里每个亲人有轻重之分,但没有任何一个正常人能够不假思索的做出弑父救姐的事情,尤其是她那实验根本不靠谱,甚至她自己心里也清楚那法子多不靠谱,只是不死心罢了,而因为不死心,她轻轻松松的就压上了她老子的命。但你也不能否认,跟别的神类比起来,少凰的三观已经很良善了,不信的可以看看死熊猫)

赵哥不清楚阿莯早年的事迹,毕竟,他们已经亲手抹去了阿莯的事迹。但不懂也没关系,圣经看得懂就行,懂丛林法则的含义就行。

“我懂了。”赵哥说。

懂了就行。

我表示你可以滚蛋了,再在这晃悠,我怕自己忍不住烹了他。

赵哥问:“我可以见见她吗?”

裸/奔有什么好见的?

我说:“远祖就跟明星一样,只可远观,不可近瞧。”瞧了的话很容易失望,距离产生美,懂不懂?

阿莯故意将三七这么一只祸害给带到人间界来的做法,她最终用一句话ko了我:华胥鼎。

华夏族本身就是不干净的,丢了华胥鼎,那可是重罪,阿莯拿它们冒险,本就无可厚非。就好像一个良民和死刑犯,两者只能保一个时,除非死刑犯是自己的亲人,否则人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是毫无疑问的。何况,阿莯做的还不是必死的选择,只是将死熊猫放在神界没个人看着,又是这个节骨眼上,没法放心而已,因而被踢到人间界时,阿莯顺道将死熊猫也给带上了。

然,这样的理由说服得了我,说服得了众神,说服不了人族。

赵哥最终被打发走了,我问玄衣赤裳俨然神女也的确是神女的阿莯。“你有没有后悔?”

阿莯茫然的看着我。

“死熊猫放在人间界,真的很不安全。”我说。

“放在神界更不安全,只要碰着对忍住落井下石的机会,它不会错过,而我不能保证这个节骨眼上它会不会碰上干一票大的机会。”阿莯说。

好吧,对于熊猫这种,几个月前的我肯定无法理解阿莯,但现在,做为亲身体验者,我只能说,确实挺无奈的。

面对一个三观不在一个世界无法说服,更弄不死的家伙,除了无奈你还能怎样?本庄主将死熊猫炖了个八分熟,熊猫当了两个月的熊猫木乃伊,愣是没咽气,相反,她的恢复速度挺不错的,这会已经恢复了健康,连皮毛都一如既往的油光水滑。而考虑到少凰说的,这家伙曾拿池刃上神研究胚胎重生法,我估摸着,自己便是用神力将这家伙给弄死,它也迟早复活给我看。

人族招惹了死熊猫,我已经无法用倒霉或作死来描绘此事了。

莫名的,我同情的看着阿莯,真不知这事究竟是人族倒霉还是她更倒霉,为了族人捅的麻烦,她只怕千万年来都没对熊猫放心过。

阿莯道:“它平日里也不这样,只是在可能有机会的时候才会想顺手做点什么。”

我嘴角抽了抽,想呵呵。“罢了,不提这事了,你的躯体怎么办?要不要找政府帮帮忙?”

神人没了躯体,想要找合适的躯体有多麻烦就不重复了,不过对于阿莯而言,想要找一个可以用的躯体不是难事,地球上十几二十几亿基数,量变引发质变嘛,真正难的是找一个特别好的躯体,没道理委屈不是自己不是?哪怕只是临时用的。

若是找政府帮忙,想来效率会很高。

阿莯道:“我只用死人的躯体,你觉得人在欲/望的驱使与投上所好之下不会故意弄死别人,再将躯体送来给我?”

这个,还真不能高看人性。

既如此,那就只能自己慢慢找了。“华夏人口最多的城市莫过于北京上海,要不我们去北京上海的大街上蹲几天?”

“我只用死人的,用活人的伤天害理。”阿莯提醒。

我说:“总能碰上阳寿将近的,不过,你还真够有原则的。”

“师尊教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真到了死亡的时候,谁还能控制得住自己?守得住自己的底线?”真正的死亡面前,圣人也可能化为卑劣小人,要不怎么有盖棺定论这个词呢?

阿莯反问我:“你以为三十六为何弄死池刃研究胚胎重生法?”

弄个神人来研究怎么重生,可以理解,为了活下去,不管是人还是神类节操下限都是可以放得很低的,但,我现在才意识到,死熊猫原来还是很有节操的,至少它没去研究怎么个夺舍百分百成功法或如何跨物种夺舍无后遗症。

作者有话要说:  卡文,缓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