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小说 > 玄幻小说 > 非人生物见闻录 > 306、第三章回家·熊孩子全文阅读

306、第三章回家·熊孩子

我饶有兴致的看着熊孩子, 挺好玩的, 不过这是基于他不是我幼崽的前提,若他是我的幼崽....我觉得自己特别能理解为何老娘有时会很想掐死我。

我虽然不沉迷网络,但当年熊得貌似也没差太多。

这么一比,当年创造的初代种真是乖啊....好吧, 不乖也不行,加起来连我一根手指都打不过。咳, 非我暴力,着实是那会大家都没经验,每个生灵都是天生天养, 谁都没爹更没妈, 想找个前辈学学经验都找不到。养幼崽时自然是按着平日里的画风来,而那时候的画风....武力至上。

我道:“你爸来了。”

熊孩子嗤道:“大姐你听说过狼来了没有?”

我瞅了眼门口的马大哈, 又怜悯的瞅着熊孩子。

熊孩子沉迷游戏不可自拔。

然后....他就被按地上暴揍,真的是暴揍, 屁股都打红了。

我怎么这么笃定屁股都打红了?

自然是因为看到了呗,马大哈脱了儿子裤子抽屁股的。

熊孩子哭得脸都要红得滴血了。

马大哈揍了熊孩子好几分钟, 最终还是我看不过去, 再揍下去熊孩子真得羞死了。哪怕我当年收拾初代种幼崽也没在众目睽睽之下脱了幼崽裤子打屁股, 我都是直接上手揍, 脱裤子多麻烦。

我给马大哈递了一瓶水。“揍这么久了, 要不喝口水休息下再接再励?”

马大哈用一种很是一言难尽的神情看着我,仿佛见着了什么非常稀奇的东西。

我指了指猴屁股:“不打就穿上吧,你们人族好像很在意这个。”光溜溜的, 也没个鳞片或羽毛遮掩一下。

马大哈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儿子悲愤欲绝的模样,终于冷静下来了。

只是老子冷静了,儿子却不冷静了,气愤的不理会马大哈,嚷嚷着要离家出走,再也不回家。

我道:“兄弟,你现在就是离家出走又被逮住的情况。”这会嚷嚷着离家出走不是皮痒痒了觉得方才被揍得还不够吗?

熊孩子闻言不解:“我什么时候离家出走了?”

看着熊孩子脸上的神情,貌似没撒谎而是认真的,我诧异道:“你不是离家出走了,这一个星期干嘛去了?”

熊孩子闻言道:“我被传/销的人给抓了,辛辛苦苦才逃回来的,一回来你就打我,我到底是不是你亲儿子?我是你捡回来的吧。”

熊孩子指着马大哈的鼻子越说越气愤。“我要去找妈,我不要跟你了。”

马大哈赶紧道歉,表示自己也没想到熊孩子是被传销给带走了,只是熊孩子既然逃出来了为什么不给家里打个电话,他这个当爹的也不会以为儿子是离家出走了而气得快爆炸。

熊孩子闻言略有些理亏。“不小心....忘了,但你也不能打我啊,你不知道你劲多大吗?想打死我....”

我很清楚的看到了马大哈额头上突突暴跳的青筋,蹦跶得力度,啧啧,皮肤要撑不住了。

我好奇的问:“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好好说话啊,不然马大哈迟早气得再揍你一顿。

熊孩子回道:“传/销窝点没有电脑打游戏,我花了好几天时间才说服了三分之二的人跟我一起来打游戏,他们可大方了,我这几天在网吧的钱都是他们帮忙付的。”

我看向马大哈。“你确定你儿子没有完整的继承讙的天赋?”

马大哈确定以及笃定的道:“我很确定没有,他也就控制一下宠物,还坚持不了多久,更别说人了。”

那就是没靠天赋,纯粹靠嘴炮说服传/销窝点三分之二的人来打游戏的?

我顿觉惊为天人,人才啊。

马大哈听了儿子的遭遇倒没意识到自己的儿子做了怎样惊人的事迹,而是庆幸不已。

不管怎样,人找回来了就是好事。

道别时我好奇的问了下马大哈父子俩的情况,户籍上没有熊孩子亲妈的信息,但听这父子俩之前的对话,显然亲妈还活着,并且熊孩子也知道自己妈是谁,这就有些令人诧异了。

马大哈是人,这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不是返祖,那么熊孩子的非人血脉必然来自母亲。

妖族与人族的婚姻不能维持到人族老死的也不是没有,别看聊斋里很多女妖女鬼跟人类书生的故事,实际上很多女妖与人族男子在一起不是为了精气就是为了玩,分手后赠予书生钱财或什么好处也是分手费。在一起那么多年,书生已经从鲜肉变成腊肉了,啃着没滋味了想换个鲜肉继续啃,自然要处理好后续,分手费尽量大方。至于女鬼与书生,纯粹害人性命,鬼的阴气极为浓郁,普通人族根本吃不消,呜呼哀哉是必然。

露水情缘时有了孩子,女妖一般都会自己带走而非留给人族,自然,留给人族的也有,那就生下的是个纯粹的普通人。

只是,熊孩子都能嚷嚷着要找亲妈,我估摸着亲妈和马大哈并非露水情缘,所谓露水情缘,睡完就走,哪还会留下联络方式让人找上门?

马大哈估计也没想到我会好奇这个问题,犹豫了下,还是跟我说了怎么回事。

还真是露水情缘。

马大哈早些年也是下乡的知青,也是属于被批成臭老九,日子特别难熬的那种。他全家也就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因为他当年年纪还小,因此他的亲人打点操作了很多,将他送到了既偏僻又封闭的山村,使他受到的波及少一些,因此得以生还,但他的亲人们却都在那场动荡中死去了,有自杀的,也有熬不过去而病逝的。

马大哈去的地方不是一般的偏远,那片山林还是妖怪在华夏的重要聚居地之一。

马大哈是在一次采药的时候认识熊孩子他妈的,一见钟情,注意,是熊孩子他妈对马大哈一见钟情,原因很简单,马大哈生得很好看。

忠于美貌的颜狗一枚。

一般来说,知青返乡时,在乡下的婚姻多会结束,抛妻弃子在那年头不是稀奇事。

马大哈因为家人都死光了的关系并不想回城,但他想完成学业,因此回城完成学业后他又回去了。

只是,人族不是妖族,妖族千年万年不老,而人是会老的。

马大哈被分手了。

那只讙爱的是马大哈的美貌,当鲜肉变成腊肉后,很多人都会想换口味。

为什么人族有句古话叫做人生三大喜事为升官发财死老婆?

熬到升官发财的时候老婆的年纪必然已经不小了,想换口味,这个时候老婆死了如何不是好事?老婆死了正好光明正大的娶青春少艾的续弦。

讙还不至于想弄死马大哈,她和马大哈本身也没有婚姻。就算有,妖族对于婚姻也没人族那么看重,觉得离婚仿佛十恶不赦,合则聚,不合则分,只要没有利益纠葛,连离婚程序都不用走。

动辄千年万年的光阴里永远对着一张脸,很容易审美疲劳。

讙便是以鲜肉变成腊肉不合口味了的理由跟马大哈分手的,相当耿直。

马大哈在分手后伤心回城的第二年收到了来自妖族的快递——一个活生生的孩子。

分手的时候讙已经有了孩子,只是没告诉马大哈,但生下来后发现这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族孩子,没有任何法力。一个没有任何法力的幼崽养在妖族未免有些造孽,妖族的幼崽除非是刚出生的,不然都有些法力,平日里打打闹闹也会用上法力,好吧,放只人族幼崽在其中那不是造孽,那是要命,因此讙给孩子他爹发了快递,和孩子一起的还有一大块狗头金,足够父子俩一辈子衣食无忧。

马大哈大抵是化悲愤为动力,更加刻苦的学习,在农学的领域越走越高。

这....要我来说,讙的做法没毛病。

露水情缘嘛,色衰自然爱弛。

快递嘛,这只幼崽显然不适合按着妖族的风格去养,很容易养死,那么快递给马大哈也很正常,而且她也不是完全不负责任,抚养费一次性付清了,相当大方。

不仅付了抚养费,熊孩子每年放长假时去山林找她都能找到,有时她在山林呆腻了跑来人类社会玩也会来看看儿子。

凭心而论,我是真心觉得,讙并无不是的地方。

只是,瞧着马大哈的神情,以及委婉套出这位一直没再婚的事,我着实没好意思说讙一点不是都没有。

回到山庄的时候我将自己的心情与尘寰说了说,并没有期待他说什么,纯粹是倒个垃圾而已,谁让他是准男朋友。“总觉得马大哈挺倒霉的。”

尘寰不以为然。“你没觉得这就是个现代版的聊斋吗?”

我道:“也不是完全一样。”

尘寰点头。“聊斋里的书生拿了分手费后都麻溜的娶妻纳妾,而马大哈却认真了。”

我无法反驳。

尘寰道:“谈不上对错的,讙是妖,只要不被杀死,她能一直活下去,万年乃至几十万年。让她的生命里就一个男人是不可能的事,而且,都说了是颜狗,就更不可能永远了。她若是对一个人族认真了,只会比马大哈更惨。”

我点头,道理我懂。

青蛟就是个活例子,他老婆都死了几百年了,他现在都还忘不了,走不出来。

马大哈很倒霉,但他的放不下只是几十年,百岁之后归于地府,一碗孟婆汤,前尘尽忘,包括曾经深爱的人。而讙,她若是认真了,放不下了,将是永生永世。

物种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注定讙不会对马大哈永远,除非有自虐倾向。

只是,我道:“讙不应该去招惹一个认真的人。”如果大家都是走肾不走心倒也罢了,但问题是你走肾,别人走心啊,这样就造孽了。

尘寰嗤道:“马大哈如今认真,并不代表它初识时也是认真的。”

我撸了把尘寰的毛。“什么意思?”

“我曾在妖族中生活,我知道妖的习惯,游戏人间时它们很少会招惹认真的人,一来怕对方认真了给自己带来麻烦,二来怕自己被对方的认真给带沟里去了跟着认真起来。前者还算小事,但后者,那是必然的悲剧。”尘寰道。“古早的时候不少妖就是这么被短命的人族带沟里去认真了起来,最终,万劫不复。”

的确是悲剧,一个百岁而终,另一个长生不老,前者看着后者数十年不变的容颜很难心理平衡,后者看着前者脸上渐渐爬满皱纹离死亡越来越近更是钝刀子剜心,真正意义上的对彼此都是一种折磨。

唔,莫名想到了少凰与刘元,或许少凰始终没意识到自己对刘元的异样不仅仅是因为心大。更可能是她不想找虐。世间无真正的永恒,哪怕是神也会有消亡的一日,只是还没哪个神能够活到寿终正寝,但那一日仍旧是存在的。诚然,到了少凰这个境界,盘古世界毁灭了她都消亡不了,但它仍非真正的永恒,这世间,或者说混沌虚空亦无真正的永恒,根据神界一些科学家的研究,哪怕是混沌也是会消亡的时候,只是那很漫长,漫长到可能神界如今所有的神都消亡了都看不到那一日。

若是不出意外,刘元会消亡在少凰的前头,不论是躯体还是灵魂。而刘元消亡之后,少凰仍会存在很久很久,久到超乎所有人与神能够想像的漫长岁月。

只怕她潜意识里是拒绝相信自己对刘元的感情的,然而....那团干净纯粹的感情糊了她一脸让她不得不面对现实。

更令人惊奇的是,不复少年时的意气与莽撞,她仍做出了同样的抉择。

我庆幸道:“幸亏咱俩都是长寿种。”

尘寰赞同的点头。

何其有幸爱上的人和自己是寿命差不多的存在。

***

一口气将熊猫留下的初级教材全都翻译了甩给姑获鸟的时候我被尘寰压着去见了朏朏,朏朏和我聊了半个小时后果断给我了一份轻度神经衰弱的诊断书,同时好奇的问我:“你做什么了竟然将自己给弄得这般惨?”

我疲惫的抹了把脸,不是我做了什么,是熊猫太特么的牛,丫写个医学教材都还不忘坑人族一把,你究竟是看人族多不顺眼啊。

什么叫一人造孽,全族背锅。一时造孽,全族永世背锅。

熊猫这就是个代表啊。

初开始翻译时我只以为它编写教材时是思维转不过来,习惯了神界的思维三观,不适应人族的,但本身又不是人族,因此下意识的就写出了神的思维三观。但越往后翻译我就觉得不对味,这是医学教材不假,但怎么还有洗脑教材的味道?专门将人往变态的方向洗脑。

这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洗脑,若非我同时了解神与凡人的思维三观,估摸等我发现的时候也该被洗脑得差不多了,熊猫你丫的心理学造诣已然可以证道了。

临走都不忘摆一道,尽管知道熊猫已经看开放下,如今纯粹是顺手而为,都没过脑子,纯粹是习惯,但能够养成这种逮着机会就坑人族一把的习惯,不管是熊猫还是人族都挺不容易的。

出了医院,尘寰背着我往回走,同时建议道:“要不,别翻译了?”

我道:“不行,虽然死熊猫编的教材里有坑人的部分,但将那部分给剔除了,剩下的都是精华,若是能够吃透,地球的医学水平能涨一大截。”

“可你才翻译了初级教材就已经神经衰弱了。”

我叹道:“之前有容还没走的时候就应该找她收房租伙食费的。”

可惜有容现在已经走了,更无奈的是,别人旅游还能联系上,而有容,哪怕她带着手机你都很难联系上她。别人旅游是往风景好的地方跑,纯粹是为了放松,或是为了艳/遇,有容却不是,它喜欢看文明的心血。

沙漠中的金字塔、热带雨林里的印第安金字塔、巍峨长城、吴哥窟、楔形文字石板.....当文明逝去,当创造者已归于黄土,唯有它们曾留下的造物证明着它们存在过。

有容对这些极为有感触,感触深得它还特别整理了收集到的信息,若非地球人族还没灭亡,她当时就想将信息给顺手传给文明墓园的。

我有点好奇她以前给多少文明收过尸,整理的档案顺手发过我,内容非常的有条理,一字虚言都没有,清晰得....我有点怀疑她是否穿过了时光海去亲眼欣赏了一番那些已消亡的古代文明。

感觉很专业,专业收尸,给文明收尸。

明明影像都很好很漂亮,我愣是看得无比悲凉与心塞,仿佛在看一具栩栩如生的美丽尸体。

我觉得照这个趋势下去,有容离开地球之前肯定能将地球上所有古文明不管是已发现的还是没发现的都给发掘一遍。

当然,都说了是古文明,自然不会在什么繁华之都,想要找神....呵呵哒。

我对尘寰道:“初级教材够姑获鸟用很久了,剩下的我休息好了再翻译,咱们先做点别的。”

尘寰赞同道:“可以,不过你打算做什么?不能是这种对精神损耗严重的事。”

我道:“不损耗精神,我就是想建一座学校,类似少凰跟我提过的雏宫那种。”

“雏宫?南明神族养育幼崽的地方?”

“对啊,现在也收别的种族的幼崽,还是盘古世界第一学府,盘古世界所有知道它存在的种族都渴望自己种族的幼崽能进入其中学习,不过雏宫招人特别严格,每十年招一次生,还只招一百亿名新生。”

尘寰很是无语道:“一次招一百亿名新生还严格?”

我道:“一百亿名是挺多,但问题是它的招生范围是整个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无数小世界啊。”

一百亿算什么?君族一整个种族的纯血人口就有几千亿。而考虑到君族是繁衍能力只能在古神类身上找优越感的古神神民,不能拿来做种族人口标准,如人族这样的凡人种族,敞开了生,几万亿人口都是小意思。

尘寰也无语了。“忽然觉得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高考也不算什么。”

我点头,跟雏宫一比,高考的确不算什么。

“你是因为之前那只半妖才有这个想法的?”

“是,也不是,很早就有这个想法,但下决定是这段时间的事。那只半妖还是好的,它的能力很差,但它的智商很高,这本身也是混血所致,被传/销带走他却能反过来洗脑别人。”我很是佩服。

“人/妖混血还能让幼崽更聪明?”

“大部分时候能,妖通过修炼来完善自身,它们的躯体因此越来越完美,自然也影响了基因,使得正常情况下后代不容易有什么疾病,身体也比普通人健康。”智商也可能比较高。

而人和妖的混血,两种不同的基因相互补充,若能得了双方的优势,无疑是一个很有天赋的幼崽,不是栋梁就是祸害。当然,也有倒霉的泽了两者的缺陷基因来继承,毕竟,不论是人族还是妖族的基因都还没进化到古神类那般变态,可以补完自身剔除缺陷。

“你会教幼崽?”

我说:“君族的初代种都是我养大的,幼生期加成长期有几千年,我当年连一群熊孩子的几千年都熬过来了,我就不信自己还收拾不了一群最多闹个十年八年的幼崽,再闹也不可能比当年的初代种更能闹腾。”

“几千年?君族纯血不是两百岁成年吗?”

我道:“你说的是现在的君族,漫长的岁月为了适应环境,很难说是进化还是退化,我个人的话觉得应该是进化,虽然成长期减短了,但成年后随着修炼血脉也会慢慢提纯,增加寿命,不过力量就只能靠自己修炼了。不似大洪荒时代的纯血君族虽然几千年才成年,成年时都拥有很强大的力量。但总的来说,前者比后者更容易延续下去。”

对于一个种族而言,最重要的不是强大,而是延续,然后才是强大。

“不过以后的话,君族的血脉应该会越来越接近初代种。”我感慨道。

“这又是为何?”

“算是另一种进化吧,现在的君族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大的生存压力了,延续不再是问题,自然就得追求强大,再加上做为始祖的我的苏醒会对后裔血脉的影响,返祖的初代种以后必然越来越多,直至整个种族的血脉恢复至大洪荒时代那般。不过,寿命增加了,人口出生率也一定跳楼式下降,所幸如今的君族人口也不少。”我感慨道。“每个种族都会走上这样的路,寿命与人口增长率只能二选一,君族有以前的底子倒是可以免了走冤枉路的时间。”

几千亿虽然少了点,但想想古神类的人口以及那闻着伤心见着落泪的出生率,好吧,一点都不觉得少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有个重点,古神神民的繁衍能力只能在古神类身上找优越感,而古神类的出生率,很惨,特别惨淡的那种。

还有,讨论个事,构思新文大纲人设时设计了两个角色的人设,都是智商200(因为智商值最高200,实际上肯定更高)的天才,一个是机关术天才,能够改进与发明农具等诸多工具,研发青霉素等推动文明更进一步,但全族因为人类的权力争斗被陷害,导致全族被屠,做为幸存者它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报仇,因为别人屠了她全族,所以她的目标是屠了当年所有参与者的全族,总结:人生目标与意义,屠杀四分之一的人类。

另一个是拥有读心能力,能够感知别人的欲望,知道别人心里想什么的天才,没有人生目标,唯一算是追求的就是因为好奇心旺盛而喜欢研究,会因为好奇人脑的结构而抓几个活人解剖大脑,对活人实验毫无心理障碍。

一个王,挑选继承人时就这俩选择,如果是读者你们,你们会选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