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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遭遇刺杀

“呵呵,就你这小心眼,当了掌门,铁定一毛不拔的那种。还送……送给石进通?得了吧。他虽然对你有救命之恩,但这些年你也还得差不多了。没你之前那些行当,他石氏现在能这么有钱?”

“石家的产业,都是他自己弄起来的,我可没帮他。”

“好好好,你没帮。就上次小陆强拆的避暑山庄,没记错的话就是你送的吧?有恩报恩,这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只不过你以为你在报恩,人家不一定这么想。他们姓石的,贪得无厌,连偷矿这种事都做得出来。要算报恩啊,咱家这座矿都给你报了一年多。”

“你什么意思?你怀疑青砂矿一事是我跟他们勾结的?”

“没没没,我不是这个意思。你说你,老这么冲干嘛?青砂矿的事情,明摆着是他跟那个谭长老设计的,我这么说——哎,算了,不说这个。你跟我可以凶,但你跟长老们可真得好好处,你现在是掌门了。”

“哼,我不信你就这么轻易把位子给我。要是过两天小然带了解药回来,你是不是打算一脚把我踹下去?”

南宫明没说话,细细品茶,往院子外的东方瞅了瞅。

说实在的,他真希望女婿能成功把解药带回来,真希望自己这毒能解。如果老天爷让他做交易,他愿意把所有东西都拿来换,这样就能再照顾女儿几年。

可惜,他心里并不这么相信。

“虽然不知道小陆怎么看出是蚀神散的,也不知道他怎么会有解药方子,但从他那眼神看得出来,这解药没那么好找。你信他?他昨天只是说给瑾儿听,我这个老狐狸还看不出来?”

南宫仁这下也不说话了。是的,他也分明看出陆然无奈的眼神,就算真的知道解药方子,八成也找不出来。那么容易找,这还能被列为天下三大奇毒之一?

所以,这意味着南宫明的日子不多了。

“哎,这都是命。我有我的命,你也有你的命。明天到校场开个会,露个脸,开始干活吧。我手上一些宗门的东西,也跟你交接一下……”

……

自从离了南宫府,陆然心情沉重,意志坚定,一直快马加鞭往城东赶路。

他座下的马,是八百里良驹。马上的鞍,是上好牛皮鞍。鞍上挂的两个带子,里面装了三天的干粮、三天的水、三套衣服鞋袜和三千两银票。

本来,他是想多带点票子,比如带他个十万二十万的,毕竟买药肯定得花钱。不过仔细一想,两种药材实在太珍贵,可遇不可求,应该不是几万或者十几万能解决的。再说现在府上要用钱,也给不了这许多。

于是,干脆就只带了个路费。

按照槐州城到扶风国东南边境的三千里距离,以及扶风国边境到洛神山五千里距离,这八千里路的云和月,初步估计骑马来回要二十三四天,算上他在洛神山找药的时间——乐观一点,假设以他的聪明才智三天就找到了——前后大概一个月。

一个月的伙食费和可能出现的路费啥的,差不多就是三千两左右。

当然,这只是理想情况。万一找药的时间比较久,或者路上遇到几个强盗啥的,这种就是特殊情况。特殊情况,那就即兴发挥吧。

“驾!”

策马扬鞭,驰骋天下!

很快,他出了东城门。

“驾!”

很快,他抵达了白水支流。

不愧是八百里良驹,从南宫府到城东,再到白水支流,前后差不多五十里,竟然只用了半个时辰。

“嗯,看样子来回赶路要不了二十几天,快的话十八 九天就够了。”

想到这里,他心情越发激动起来,一鞭子抽下去,让马儿跑得更快了。跑得越快,到得越快;到得越快,拿得越快;拿得越快,回来跟娘子团圆得越快!

白水支流中间,有座桥。

这桥,没啥好说的,就一桥而已。我要说的,是桥上的人。

桥上的人,绝大多数也没啥好说的,都是进城出城的农夫,偶尔夹杂着一两个赶路的马夫和马车,和往日里没什么两样。

不过今天,桥上多了两个平时不常看见的人物,而且是带着黑头套的人物。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穿着黑衣带着黑头套桥头行凶?

没错!

“金长老,你看我这回踢的动作怎么样,没毛病吧?”

其中一个黑衣人站在马旁边问道。他刚刚做了个回踢的动作,力量之大实在罕见,气势之猛实在震撼,差点儿就把桥头石柱子上的石狮子上的鼻子给踢掉了。

说实在的,刚才那个回踢动作简直完美,无可挑剔。

金长老跳下马来,伸出手,在他肩膀上拍了拍,语重心长:“老邓,你的回踢已经没毛病了,真的没毛病了。可是,你特么能不能不要在穿黑衣行事的时候,叫同伴的真实名字或者称呼?”

“额……那你为啥喊我老邓?”

“我——”

驾!驾!驾驾!

突然,远处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驾马声。俩人打起精神,先上马,认真远眺。

“果然是这小子,老邓,上!”

“额,你又喊我老邓了……”

两个黑衣人也“驾”了一声,纵马冲上前去,拦在来人之前。

啪!

一个飞脚,赶路人陆然被狠狠踹下马,摔得连滚带爬。

先出手的是金长老。他心狠手辣,手脚利落,从不拖泥带水。看见陆然被成功偷袭,他二话不说一脚蹬在马背上,变换方位,朝地上的陆然一爪子扣过去。

这是一招“蜈蚣爪”,是五毒门众多爪法中比较狠毒的一种,毒攻不咋滴,但是力道大角度巧妙,据说用得好能够一招锁喉,当场毙命。金长老就是众多高手中用得好的那种。

此时,陆然还没滚停,别说还击,就连到底发生啥情况了都还不知道。正常来看,他死定了。

可就在这时,金长老锐利的眼睛突然扫到了地上的一个小包袱。这包袱是刚才陆然被他一脚踹中的时候,跟着从马鞍上滚下来的。

包袱本身没啥好看的,虽然料子不错,造型精致,拿回去给女儿或者侄女用是非常好的。但包袱口微微冒出来的几张银票的一角,着实好看——“一千两”!

其实银票只露出来一点点,“千”字还有一半在包袱里面,但金长老作为在江湖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手,看到半个字就能猜到全部,一眼就看出那是面值一千两的票子。

而且以他锐利的眼神观察,虽然那三张银票叠在一起,只是轻微地错开了一点,但还是被他发现了——一共三张!三千两!

宗门长老,是一个非常光鲜的职业。在家里可以随意打老婆,出门备受路人忌惮,到了宗门别说学员,就是教官都能随便欺负。

可是他们工资其实是不高的。虽然有些长老身兼要职,例如招生长老、后勤处长老等等,权力大,没个三五年就能贪出几栋豪宅,可金长老这种普通的藏经阁副长老,实在没啥油水可捞。

因此,看见三千两银票之后,金长老心动了。三千两,对他这个长老来说,那是两个月的工资,够他到醉春楼潇洒一段日子了。

不过作为一名专业人员,金长老还是有点基本的职业操守的。现在他在干什么?在刺杀!既然是刺杀,那就得心无旁骛,以目标为目标,杀!

这是理想情况。理想和现实,向来是有很大差距的。于是金长老一边想着刺杀陆然,一边想着去拿银票,不知不觉中,偏了方向。

咔!

手起头落!一只吓坏了的兔子遭殃了,整个脖子被瞬间掐断,脑袋滚到陆然面前,把陆然也吓了一跳。

这一神奇的声东击西之法,被在后面观看的邓长老看在眼里,不禁引起他莫大的疑惑——奇了怪了,金长老不是近视眼啊,怎么跟只兔子过不去?今晚来兔肉火锅?

作为被刺杀的主角,陆然吓了一遭之后,醒悟过来。

前一刻自己还绷紧了心思,一心赶路,没想到后一秒稀里糊涂被人一脚踢飞下来,还拿血淋淋的兔子脑袋恐吓一番。这,实在有点欺人太甚。

而且讲真的,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在一个法治社会,在一个上面还有行人赶路的桥头,居然有人敢穿黑衣行事。黑衣,黑衣啊,这是黑夜专用衣!

他气不过,抽出早上刚让董凌风改造后的七星剑,刺了过去。

其实,他是知道对方的实力的,毕竟刚才那一脚踢得他中午吃的饭都快喷出来。这还是在他穿了上好的青砂软甲的情况下,以他现在直追武师八重的境界来看,对方估计是武师巅峰的高手。

可是,那又怎样?实力,并不单纯取决于修为,更在于实战。

刚才这一幕是个人都看得出来,对方修为高但是技术不行。他这么一个大活人,在地上滚,没躲,对方冲过来竟然偏了两米远,杀了只兔子而已。

既然对方实力不行,他有上好防具,还有极品宝剑,当然要现场报仇争口气。

“纳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