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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仪式感

几个人上了统领的书屋,刘庸依旧通过大树探听里面所发生的一切。

先是用他们自己独特的礼仪方式行礼问好之后,三位总兵席地,盘腿而坐。

王家家主书信上所使用的语言也是獠人部落特有的文字。獠人统领将王家家主的书信递给他们,一一传阅。

待三人看过之后。

獠人统领开口了:“各位总兵。王总兵的书信你们也都看到了,大唐名将程咬金各位都听说过吧,骁勇善战,武力非凡。乃是大唐天子李世民的亲信,现在他就在王总兵的微子镇驻扎,而且只有几百个人。你们都各自说说自己的想法吧。”

刘庸到这个世界也不过几个月,在长安城还算小有名气,如今在微子镇一段时间也有了些名声,可他终归还只是个新人,比不上程咬金的鼎鼎大名。想当初他刚到微子镇时,王家家主都不知道他的身份,更别提这些久居深山老林冥顽不化的‘野人’了。所以两人同龄并没有太过在意王家家族书信中所提到的国师刘庸。

“杀!”

“杀!”

“杀!”

三位总兵毫无犹豫,同时脱口而出。

獠人统领失望的叹了口气:“唉!以你们的行事作风只知道杀杀杀!就不能用用脑子吗!我獠人何时才能走出大山,真正的统领天下、名垂千古。”

一位总兵疑惑的开口问道:“那统领的意思我们应该这样做?”

“王总兵的信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若能生擒,岂不是更好?”

“生擒?擒他又有何用?又不是女人,能为我獠人繁衍部族。生擒一个汉人回来岂不是浪费本就不多粮食?”

“废物!程咬金是什么人?这可是大唐战无不胜的将军,这可是大唐天子李世民的亲信!这可是统兵十几万的大将军!若是能生擒了他,不光耀我獠人之威,挫他大唐军人之神勇气。日后还能用他跟李世民换一些钱财粮食,此事一举多得,好处多多!”

其他三位总兵听完之后恍然大悟。

獠人大都身形匀称,速度敏捷。可长久以来生存在山林之中,少与人接触,心思不够活泛脑子都不太聪明。

“反正一切都听统领指挥,你就说接下来怎么打吧!”

“好,现在所有人听令。”

獠人统领一拍大腿,其余三位总兵皆迅速起身,神情庄重。

“伟大的山神啊!最敬重您的獠人子民告上。”说着獠人统领及三位总兵以及小酒馆的老板,还有那位领路人,皆是跪倒在地,高举双手三拜九叩。

这种仪式叫做敬山神,是一种比较粗略的心理暗示。别人每次出兵反叛之前都要进行这样的一次小仪式。

“三统兵听令!集合最伟大的獠人战士两千,兵分三路攻下微子镇!生擒程咬金!山神万岁!”

“生擒程咬金!山神万岁。”

“生擒程咬金!山神万岁。”

“生擒程咬金!山神万岁。”

刘庸在山谷外的一棵大树上听得清清楚楚,也了解了事情的所有。

王家家主的信上应该是告诉了獠人统领程咬金在微子镇的事情,要他们发兵微子镇。生擒程咬金攻占微子镇。

继续待在这儿也没什么必要了,当务之急是回微子镇好,让程咬金有个预备调些兵过来。刘庸原路返回,所幸有着成千上万的信号兵,要不然他还真的走不出这片迷宫似的森林。

刘庸虽然能打,可却还没自信到要凭着单枪匹马一人的肉身之力,抵抗成千上万的獠人部队。就算几千个人站着不动,任着你打,累也累死了。

战争还是要由士兵来完成的,老老实实当个混吃等死的国师先生,挺好。

微子镇距离黎城几十里地,昨天夜里刘庸怕跟丢直接跑步跟着小酒馆老板的马儿一路狂奔几十里。

转转悠悠、跌跌撞撞、走两步问一下,走两步问一下,足足走了半个时辰,刘庸终于才从深山里闯了出来,到了黎城本想着租匹马儿一路快马加鞭回微子镇。

价格都谈好了,上马一试才恍然明白过来,他妈的!老子不会骑马呀,**。

价都谈好了,刘庸又不要了,卖马的老板还以为刘庸闹他玩呢,眼看都要生气了。没办法,刘庸在系统仓库里翻了半天,面值最小的也是银子并没有铜板什么的。白白给了人家一两碎银字这才得以脱身离开。

没了马儿,还是指望自己胯下的两条大长腿吧,一路从黎城出发又是几十里路跑回了微子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