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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红蜓虫

第二天的清晨,朝阳初升之时,两辆猛士军车悄然开出了培山聚集地,相继停在了路边。

前车里,坐在副驾驶上的马晓兰,看着身边的李默,眼中满是不舍。

她当然知道,今天的分别和昨个不同,李默这次是真的要离开了。

“大哥,一路保重。”虽心中似有千言万语,但到了最后,也只是化作了一声告别之言。

李默笑看着她,言道:“用心帮你舅舅,以后咱们双方之间的合作,少不了你从中协调呢。”

马晓兰嫣然一笑:“这倒是,等日后咱们两边的贸易线路建立,我可是要亲自带队去大哥的兴城看看,大哥你倒时候也要好好招待我哦!”

“那是自然。”李默头应道,便转头看向了后座上的韩林:“韩督察,也欢迎你日后到兴城做客。”

“那敢情好,早听你们兴城新奇的东西不少,我是一定要去见识见识的。”韩林客套了一句,又道:“今个事太多,刘叔无暇分身,没能来送李先生,还望你不要见怪。”

李默对此自然理解,自己毕竟杀了方家父子,总不能太张扬,轻笑道:“是刘叔客气了,那咱们就就此别过。”

待韩林和马晓兰相继下了车,他最后朝两人微微额首,一踩油门绝尘而去。

而看着猛士车渐渐消失,韩林却是忍不住一声感叹:“兰姐,你这大哥可真是让人摸不透啊。实话,到了现在我想起昨晚上那事。还是心有余悸。你他当时怎么就真敢下手呢?就不怕失手把自己陷在方公馆?”

原来李默昨晚在潜回培山后,就先一步找上了马晓兰。告知了她自己要去刺杀方家父子。

不过他当时并没有惊动别人,只是交代马晓兰。等自己离开后,再去通知刘边疆。

之所以这样,自然是担心刘边疆不敢冒险,阻挠自己。

但自己一旦离开,那对方就算想拦也没办法了。

而事态的发展,也正如李默预想的。

从外甥女那得知了他潜了回来跑去刺杀方建军,刘边疆立时就明白了其要拉自己下水的心思。

不过这位大佬很快就权衡好利弊,让亲信快速组织起了自己的私人卫队,并派出眼线赶去方公馆监视事态的发展。

所以当李默暗杀得手后。刘边疆的人才会来的这么快。

只不过李默的丰硕战果,实在是超乎了所有人的想象。不然现今韩林也不至于如此的感叹了。

但马晓兰却是一都不觉的怎样,在她看来,就好像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昂然道:“我大哥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

韩林一看这姑娘脸上那副崇拜的模样,直接不话了。没办法,正常人是很难和脑残粉交流的。

而直到目送李默的车消失无踪,两人这才转身上了另一辆猛士。

“回去吧。”上了副驾驶的韩林示意疯子开车。

坐在后座上的马晓兰,却是悄然把手伸进了自己上衣兜里,握紧了里面的那只玻璃瓶。

这瓶子里装着一种血清。是今个李默在离开刘边疆家的时候,交给她的。

而一想起这只血清的神奇作用,马晓兰就忍不住阵阵激动。

这东西,可是李默用江胜的特殊血液。提炼出的那种超级治疗血清,可以大大提升创伤的恢复速度和完美愈合。

虽比之江胜的自愈能力,还有着不的差距。但在关键时刻。却是能起到保命作用的。

不过马晓兰可并不打算留着这只血清,也早就打定了主意要把它用于修复自己那一身疤痕。

对脸上身上的疤痕。她虽表现的看似无所谓,但实则却是在意的很。

而事实上。李默也正是知道她的心思,才会在离开前,最终送了她这只血清。

以前之所以没有给她,当然因为那时候的马晓兰,并不值得他去浪费血清。

不得不,李默的这种做法,实在是太过现实。

而以马晓兰聪慧,前后一想,当然就想明白了其中关节,也忍不住有些憋闷。

但很快她就释然了,如果换位思考的话,她自问自己肯定也不会愿意,把这么珍贵的血清用在一个过客之人的身上。

可大哥最终还是给了自己这只血清,不也正代表着,自己在他的心中已经有了一定的位置嘛。

哼哼!等咱们日后再见面的时候,我一定要让大哥你大吃一惊。这姑娘憧憬着自己恢复昔日容颜,并与李默重逢的场景,脸上的笑容也愈发的得意起来。

……

李默开着东风猛士,走在大道上。

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植物的过度成长,让昔日的公路变得越来越难行。

虽猛士军车有着很好的越野性能,但道路的通行度却实在太差,路况也是愈发的复杂。

李默非常清楚,随着丛林的不断扩张,车辆的作用将会被大大的限制。

不过和复杂的路面相比,不可预知的意外,对车辆的影响才最大。

毕竟野外怪物,虫子,虫尸各种各样的掠食者极多,保不齐什么时候就会撞上,不得不选择弃车。

但一旦弃车的话,那么想要再找到替代的车辆,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现在不比末世初期,由于车辆长时间的停放,能开动的已经少之又少。

而今个,不过是李默离开培山的第二天,就被他遇上了这种很让人无奈的麻烦。

他遭遇了尸群堵路,数量也不少,从吼声判断。应该已经上了千数,而其中还有百只左右的虫尸。

和普通丧尸相比。虫尸很好分辨,都长着一层深褐色的虫甲。

不过这尸群虽然堵住了他的去路。但却并非是在游荡,而是遭遇了其他的什么东西。

李默很快就听到了一阵“嗡嗡”地声音传来,好像苍蝇或是蚊子的拍打翅翼的那种动静。而这种翅翼的高频振动声,当然只有属于会飞的虫子。

他停好车凝目看去,就见几百米外的尸群的上方,飞来了二三十只,长得有像是蜻蜓的巨型飞虫。

又大又鼓的眼睛,宽大的翅翼,长长的尾巴。体长和翼展都得将近两米。通体淡淡的红色。

身子下面,还拖着两条水管粗的长腿。最前端的部分更是呈钩状,且极其锋利,就好像两把镰刀。

李默一眼就认出了那玩意儿,是一种二阶的进化飞虫。

由于虫体呈红色,长得又像蜻蜓。因此在上一个时空里,被人类称之为红蜓虫。

不过这种虫子除了两条镰刀腿很是厉害,倒是没什么其他的威胁,对他来很容易对付。

当然了。要是达到了一定数量的话,就相当麻烦了。

而这些红蜓虫,显然是盯上了虫尸体内的寄生尸虫,在进行捕猎。

虫子之间相互吞吃并不稀奇。甚至不仅是高阶吃低价,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低阶吃高阶也不是没有可能。

虫尸们一样感受到了红蜓虫的威胁。混在尸群中,不断朝着头的红蜓虫发出阵阵嘶吼。

但红蜓虫也能从尸群中分辨出虫尸。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对峙,便果断的发起了攻击。

红蜓虫的飞行速度很快。几乎同时发起了俯冲。那双镰刀虫腿只需一勾,就能轻松的穿透虫尸的虫甲和身体,将之带到空中。

而嘴里的两颗大牙,则是果断的咬向虫尸的脖子,因为寄生尸虫就寄生在丧尸的颈椎上。

红蜓虫的大牙也是极其锋利,咬合力也极大。一口下去,在咬开虫尸脖颈的同时,便会把寄生尸虫吸入口中。再用那满口的尖锐齿,嚼吧几下,最终吞进肚子里。

随着红蜓虫展开了猎杀,尸群也一下子陷入了混乱。尤其是虫尸,在本能的畏惧刺激下,四散而逃。

反倒是那些普通的丧尸,颇有些无知者无畏的意思,居然扑向了发起俯冲的红蜓虫。

只可惜丧尸和红蜓虫之间的差距太大,根本不可能够得到红蜓虫,只能像是没头苍蝇似的,追逐着红蜓虫四处乱撞。

而李默眼见尸群大乱,并且朝着自己这边蔓延过来,只得抓起背包无奈的下了车。

他启动气属性能力,飞上了身边的一棵巨树。

车肯定是别想要了,也不想在尸群和虫子身上去浪费时间。落在了树枝上后,脚下一,一个纵跃就是几十米远,干脆借助着树木的高度走人。

不过李默不想招惹虫子,虫子却是对他颇有兴趣。

这不一只穿梭在树木之间,原本锁定了一只虫尸的红蜓虫,就转而盯上了他。

红蜓虫不吃丧尸,却不代表着不吃人。

以它们的体形,想要吃饱,怎么也得吞下几十只寄生尸虫才行。

可这只千数尸群中的虫尸,总共就百来只,根本不够红蜓虫分的。

因此这只红蜓虫在发现了李默后,立时就掉头飞了过来,就好像发现了大餐的饿狼。

而李默眼见自己被盯上,倒也不急着走人了。

伸手掏出了92,待这只红蜓虫逼近,方才瞄准其大大的眼睛,放了一枪。

接着就听一声尖锐的嘶叫响起,子弹准确的打中了这虫子的右眼,还喷出了一股绿色的液体。

不过红蜓虫的生命力倒是很强悍,虽然毁掉了一只眼睛,却并不致命。也不敢再招惹李默,身子一偏,就像逃命。

但李默怎么可能轻易放过它,脚下一蹬腾空跃起,瞬间就到了红蜓虫的上空。

同时又是一枪打出,这一次,却是打在了红蜓虫的脑袋上。

遭此致命一击,红蜓虫立时殒命,朝着地面就栽了下去。

而下面的丧尸眼见尸体落下,也是纷纷围上,仰头等待着这顿从天而将的大餐。

然而李默可不想把自己的战利品便宜给丧尸,控制着气流下压,瞬间提升了下落的速度。

追上红蜓虫的尸体,伸手一抄就抓住了它长长的尾巴。

接着再次改变气流的流向,转而向上。便带着这只红蜓虫的尸体,再次飞上了巨树。

落在树枝上,李默对围拢在树下的丧尸看都不看。把红蜓虫往脚下一放,伸出一只脚将之踩住,两只大手则是抓住了一条虫腿。手上猛一用力,就顺着虫腿的关节处,将镰刀一样前半条的虫腿给掰了下来。

红蜓虫的虫腿,硬度堪比精钢。但关节处却是最为柔软的地方,因此以李默的巨力将之掰断很容易。

而后,他又是这般,掰下了另外那半条镰刀虫腿。

这两条虫腿都有七八十公分长,前端的弯刃,更是削铁如泥锋利无比。

李默随手挥舞了两下,很满意。

他现在身上就只有两把匕首,根本没有什么趁手的家伙。所以这两条虫腿,倒是可以将就着用。

而后他一甩手,把两条虫腿先钉进了树干,又取出了自己的匕首。

蹲下身,沿着红蜓虫腹部的一条深红色的腹线,将之开了膛。

很快,他就在尸体的肚子里找到了虫晶。随手塞进兜里,却又挖起了虫肉。

和变异兽的肉以及进化兽肉一样,进化虫类的肉,同样是可以用来促进进化度,以及提取元素液的。

不过李默挖肉肯定不是为了去弄进化液,而是为了补给食物。

他离开培山时带的食物,基本都在车里,而背包里仅仅只是一些应急的而已。

现在有了虫肉当然不会放过,因为这玩意不仅可以促进进化度,还非常的耐吃。

加之进化者到了二阶之后,对于进化元素的消耗会快速加剧。已经完全可以以兽肉或是虫肉为食了,根本不用担心身体承受不了。

而比之生吃兽肉,虫肉的味道也更好。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的虫肉都能吃。比如一些含有毒素的虫子,就是绝对不能沾的。

但以李默的经验,哪些虫子能吃还是可以分辨的。

他大约割下四五斤的淡白色虫肉,用密封袋一包,就塞进了自己的背包里。

虫肉吃个几两就能上一天,这些虫肉支撑倒他进入w市,完全绰绰有余。

忙活完了之后,李默便背起背包,拔出两条镰刀虫腿。

看都没看一眼舍弃的猛士车,依然就靠着自己的强悍弹跳,跳跃在林间巨树的枝头,快速摆脱了尸群。(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