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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唐歌的猫冬生活

猛犸群在残牙的尸体周围,足足停留了三天,方才离去。部落的猎人们也在这里耐心的等了三天。虽说以他们如今的武备,足矣对猛犸群发动攻击,迫使它们离去,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猎杀过残牙之后,一向不挑食的半坡豚猎人们,却对山脚下那一座座移动的肉山失去了兴趣,仿佛已经不屑于对它们出手一般,很有五岳归来不看山的寂寞感。

收拾了残牙的一对牙齿之后,狩猎队打道回府,开始了混吃等死,整天除了养膘别的啥也不干的幸福生活。

不得不说,二虎沟的商队还是很给力的。即便是手中的财货不足,他们也没有任何低估半坡豚金器价值的行为,而是和唐歌协商以后,决定明年继续给半坡豚供货,以补足那批金器的余额。而且,在满足了唐歌对货物种类的要求下,他们尽量的提高了货物的质量,这也让半坡豚如今的生活质量,跨越了一个非常大的台阶,可以说,如今部落的族人们,吃的用的,在中州那边都属于不可多得的奢侈品。

对于二虎沟“分期付款”得行为,唐歌没有丝毫的抵触,反倒是生起了一股奇货可居的优越感。三十箱货物,其中的金器只是半坡豚半个月的生产量,反倒是琉璃器,耗费了工匠们许多的精力。可就是这二十五箱只需半个月就能生产出的金器,换来的是二虎沟举全部落之力,经年累月的拼命工作来打工还债!

唐歌一直坚信,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和二虎沟的这笔生意,也实实在在的证明了这一点。这件事也充分的证明了控制金器流通量的重要性。半坡豚为了取回圣火火种,曾经给中州炎族送了大量的金器和琉璃作为礼物,可是白得的东西没人心疼,唐歌坚信这一点。果然,中州炎族的那些土鳖们压根就没把那些金器和琉璃当回事,甚至为了一夕欢愉,就舍得把那些宝贵的器物当做嫖资给送出去,可见当时的金器被作践到了什么地步。唐歌不知道那次送礼之后,二虎沟在中州炎族收购了多少金器,但他知道,数量肯定不少,要不然,如今的金器也绝不会被炒到天价。

还好唐歌让老镰的商队又带了一批金器前去中州炎族,尽量的把价格炒了起来,这才帮中州炎族挽回了不少损失,也让他们充分的重视起了半坡豚的实力,能迎回圣火,其实二虎沟对半坡豚的贡献也不小。

不过即便二虎沟贡献再大,唐歌也不会让过多的金器外流。不管什么东西,都是越少越金贵,如果说,半坡豚一个月只卖一件金器的话,赚的绝对比卖一百件多得多,而且,金器生活用品流落在外还没什么,如果是武器的话,说不定哪天这些武器就会被人拿着对付自己的族人,所以,控制货源对半坡豚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尤其是武器。唐歌所说的武器轻易不再外流一件也绝不是在开玩笑。

按理说,准备好充足又丰盛的食物之后,猫冬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可是唐歌却是个例外。

因为建城的事,唐歌已经许久没有进行身体方面的锻炼了,而大石头似乎想要趁着这个冬天,把唐歌以前拉下的功课统统补出来,于是唐歌的悲惨生活彻底来临。

唐歌的练功场,如今已经彻底变成了族人们的健身房。通过一次次的扩建,如今这片场地占地很广,里面有各种唐歌能想象到的锻炼器械,族人们没事就来这里活动活动筋骨,更多的是趁着空闲,拉着自己的孩子来这边练习武艺的。唐歌如今就是其中最苦逼的一个。

大冬天的,想出去打猎,嫌冷,在家坐着,又闷,所以族人们一个个闲的蛋疼,于是,练功场现在成了部落里最受欢迎的娱乐措施,一整天都人流不断。

狗子抱着切蛋刀,靠在一根木桩上,一脸幸灾乐祸的冲着惨遭大石头折磨的唐歌喊道:“砍他腿!砍他腿!往裤裆里踢啊!唉……你这孩子笨的……”

“有本事你来试试!”唐歌手持一长一短两跟木棒,一边拼命的抢攻,一边愤怒的吼道。

“啪!”见唐歌分心,大石头老实不客气的一棍子敲在唐歌的胳膊上,疼的唐歌呲牙咧嘴,又不敢去揉,只能竭力闪避大石头的进攻。

唐歌在前,亚当在后,一人一兽形成包围之势,拼命的攻击大石头,可惜却连大石头的毛都摸不到一根。亚当还好一点,野兽的身体优势是人类不可比拟的,一岁半的亚当,昂起脑袋已经跟成人一般高,端的是威风凛凛,很有百兽之王的威势。亚当虽然奈何不得大石头,但可以凭借着矫健的身体躲开大石头的大部分攻击,可唐歌就不行了,无论他怎么努力,依旧毫无还手之力,还不时的被大石头抽打,可谓是苦不堪言。

小娅横坐在一根木梁上,两条腿豪放的叉开着,一边晃悠着脚,一边津津有味的盯着大石头一家子的“殴斗”,嘴里还闲不住的赞叹道:“啧啧!亚当可是了不得啊!连大石头的攻击都能闪开!看样子,等亚当彻底长成之后,估计连大石头都拿它没辙。”

狗子不屑的啐了一口吐沫,道:“别说长成以后,就是现在,部落里又有几个人是它的对手?”

这话一点不假。小老虎亚当,如今已经彻底蜕变为一头威风凛凛的巨虎。不说别的,单说那和成年人一样高的个头,以及庞大修长的体型再加上钢鞭一样的长尾,就能给人一种难以抗衡的压迫感,再加上亚当的成长极快,又有大石头不时的调教,所以,那身手不是一般的矫健灵活。以前亚当小时候,大石头在做唐歌和亚当的陪练时,还能当做戏耍消遣,到如今,即便是大石头,对上亚当的攻击,都要全神贯注,不留余力的防备,可见亚当的厉害之处。

可虽说亚当身手极好,但也仅仅是对大石头造成一定的压力而已,真正想要伤到大石头,还是做不到,皆因大石头实在太变态了。

如今的唐歌,对大石头的身手有了更全面的认知。以前,他只知道大石头的身手好,而且是全部落武艺最高超的一个,但到底好在什么地方,高在什么地方,他却不甚了解。

如今全部落都在猫冬,可以说这个冬天是族人们这辈子过的最闲的一个,在部落里闲着没事,一帮子缺少娱乐的青壮小伙子们,少不得要去斗兽场或者练功场约斗一番,这也是如今原始社会非常流行的一项运动,通过不断的打斗,来锻炼自己的格斗技巧,提高自己得生存几率,可以说是一项不错的消遣。

唐歌观看过大石头的一场决斗之后,这才了解了大石头的恐怖之处。

半坡豚族人不多,原本只有百十口子至亲族人,后吸纳一些奴隶,如今也只有一百出头。这百十来人里,谁的身手好谁的身手差,大家心里都清清楚楚。因为身手越好,本事越大的,在部落地位自然也就越高,也是部落里最有名望的存在。当然,像老九那种没脑子的除外。

例如说,大石头以下,长山的身手最好,更加上脑子灵活,为人机灵,所以,部落里有大事小事,都需要长山去办。其次是青山,青山身为酋长,按理说对武艺的要求不高,只要他能把部落管理好,让胖巫满意就足够了,可偏偏青山也是身手矫健之辈,和长山对上也能不落下风。小娅是一个神奇的存在,同样是能和长山过招的,但碰上青山,一招落败……同样奇葩的还有哑巴,哑巴是一个正面相对几乎无敌,背后偷袭瞬间被秒的角色,如果哑巴的耳朵能听得见的话,估计也是个大石头一样的怪胎。至于其他的狗子、小东、虎子、老黑等,是第三梯队的存在。

有一天这几位在唐歌家喝大了,正赶上唐歌抱怨大石头虐待他,于是一群人咋咋呼呼的开始吹牛,酒精的刺激下,晕乎乎的他们觉得自己的本事比大石头其实差不了多少。大石头平时不善言语,可骨子里也是个孤傲的浪货,在酒精麻痹下,大手一挥,鄙视道:“你们一起上!我一个人保准把你们全撂翻!”

这几位哪是肯服输的主,如果单独对上大石头还要考虑考虑,现在大石头竟然口出狂言要一个人单挑他们一群!这谁受得了?于是,一群人趁着酒意,晃晃荡荡来到斗兽场,各自挑选了趁手的木刀木棍,准备群殴大石头。这中间,也不无报复之前被大石头击败的缘故。

可是喝多的大石头,依然是大石头,甚至,比没喝酒时还为恐怖。清醒时,大石头还知道留一手,如今酒意上头,自然是怎么畅快怎么打。于是乎,恐怖的一幕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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