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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九十二 试探(二)

一只熊,当几个年轻小伙子手脚利落地拔完了皮之后,李欢开始干净利落地分割熊肉——李欢的想法很简单,他打算用这倒霉的熊来让大家关系更融洽。今天是当地人招呼大家吃饭,李欢想了想,这次该自己露一手了。他本来打算做一些精致菜肴的,不过回头看看那百来个俄罗斯“酒鬼”,他摇摇头,在这里坐什么精致菜肴,怕是要被吐口水。

战斗民族在西伯利亚大荒原上,管你什么摆盘不摆盘的,好吃胜过一切。

处理新鲜肉食最好而且最快的方法是什么呢?那当然就是烤了,李欢手里有星辰盐,做什么东西都好吃。打定了主意之后,李欢看着那几个小伙子打算分切熊肉,主动说道:“放下吧,前面是你们招待我们,今天我打回来这只熊,让我来给你们展现一下我的手艺。”

“客人,这熊还没……”几个俄罗斯小伙子看李欢要亲自上手,赶紧说道:“还是我们来吧。在西伯利亚大荒原上不太适合那种精致的菜肴。你放心,我们不会糟蹋这些熊肉的。”

显然他们也把李欢当成了那种只会做精致菜肴的富家少爷。

“呵呵,没关系,放着我来。”李欢淡淡一笑:“什么精致不精致的,我只是想用一道菜肴加深一下我们之间的友谊罢了。”

几个俄罗斯小伙子有点儿抓瞎了。在他们的李欢事宜,李欢是一个富家少爷。不管他来这里干什么,带着他的女友和保镖横穿西伯利亚大方圆,这只有闲的发慌的富人才能做出来。这种富家少爷,能做出点菜都已经很不容易了,还指望他能处理熊?但说到底,这头熊是他打回来的,他大概不是那种一般的富家少爷……所以几个俄罗斯小伙子也不知道怎么办了。

他们转头看看能做主的少尉和其洛夫……

“把最好的肉切下来,让客人展现一下手艺。”其洛夫想了想,也误解了李欢的意思。

“不用了,还是我自己来吧。”李欢淡淡一笑。

然后……那几个俄罗斯小伙子只感觉到手里一轻,一股庞大的力量将那一头熊拖出了他们的手。等他们在一看的时候,那头熊,被李欢抗在了肩膀上……他一个人扛起了一头熊!几个俄罗斯小伙子眼睛都差点瞪圆了。一开始李欢带着一头棕熊回来的时候,他是拖着走回来的,众人还不知道他如此神力惊人。其实一开始众人看着李欢拖着一头熊回来,比起他怎么打,还是惊讶于他的力量——这些富家少爷说不定有什么秘密武器也不一定。

但他拖着一头熊走回来,这力量就很恐怖了,那时候,大家已经隐隐觉得李欢不是普通人。可谁也没想到,他不普通到这个地步——一个人扛起一头棕熊!虽然那棕熊是已经被扒皮的,但重量摆在那个地方的!李欢一个人扛起一头棕熊,丝毫不费力!

要知道,熊是陆地上食肉目体形最大的哺乳动物之一,一般成年熊体长1.5-2.8米,肩高0.9-1.5米,雄性体量135-545千克,雌性体重80-250千克。看李欢猎回来这头熊,显然是一头成年的雄性公熊,看看体型估计重量,这头棕熊大概有300公斤左右,也就是600斤!李欢就这么扛着一头棕熊,看起来还游刃有余!

要知道,人类最强的举重选手都在奥运会上竞技,但目前的世界记录,最多的也不过185公斤而已。而李欢这一举,就是三百公斤的重量!不过这还不是惊人的,惊人的是李欢举起熊之后,换了单手在那边喊道:“罗德曼,把你的刀给我!”

罗德曼立刻颠颠地把刀递了上去——李欢这一手没有震惊到李昂罗德曼一行人,因为他们早就看到太多神奇的事情了,他们倒是觉得,如果李欢连头熊都举不起来,他们才会觉得奇怪。李欢接过罗德曼扔过来的刀子,掂量了一下重量之后,挽了个刀花,轻喝一声:“起!”

一头三百公斤左右重量的棕熊被李欢抛上了一米左右的高度。

紧接着,李欢在罗德曼扔过来的刀里注入了灵气之后,趁着熊还没有落地,用动作快到几乎肉眼跟不上的速度在天空中划过,刀锋映照着火光一阵闪动,等那灰熊再落地……一头硕大的灰熊,已经被整整齐齐地分成了几十块。

周围的俄罗斯人们傻眼了,还有这样的操作?接下来李欢的动作更快,星辰盐一撒,几根棍子朝着火堆边一插,被分割好的熊肉就这么插了上去。俄罗斯人也算是战斗民族了,可看到李欢这一通操作,他们自认不如了。就在这么豪爽的烤法,烤出来能吃?

当然不成了——李欢从虚拟空间里掏出了那个好久没用的,怎么撒都撒不完的星辰盐的瓶子,围绕着在火堆旁边插了一圈的熊肉一边走,一边撒。那些闪闪亮亮的粉末附着在熊肉上,映着红红的火光,甚至在火堆旁边蒸腾起了一圈彩色,煞是好看。

做完这些,李欢才停下来。

“这是什么东西……看上去好像挺漂亮的,是什么调味料吗?”

“我也不知道,也许是有钱人用的东西。不过这么做能好吃吗?新鲜的熊肉不处理,根本咬不动啊!”

“嘘,小声点,人家一个人猎熊回来,好歹是新鲜肉,这是人家的好意,关好不好吃什么事了。”

“没错,就凭他刚刚一个人把熊举起来,我就服他……而且我还在想,是不是就是因为经常吃这种烹饪,所以力气才这么大?那味道难吃一点我也认了,比起美食来,我更愿意成一个勇士!”

众人看着李欢的烹饪,说是什么的都有,但大部分人的意思是,李欢这么做的结果就是不好吃,甚至难吃。要知道,熊肉这种东西,实际上腥味是很重的。要烹饪熊肉,首先就是要腌制,而且要用大量的辛香料来腌制,否则那个味道真的不能入口。其次,就是要把肉块分割成小块,然后要用棍子把肉块敲一遍,把经络敲断,这样肉块才能入口即化,因为熊非常强壮,肉质也十分紧致,不敲碎经络,无法入口。如果不经过这两道工序,基本上用“烤”这种方式来烹饪,在享用的时候除了给自己找不自在,没有任何“美味”的可能性。

但李欢偏偏什么工序都不做,别说捶打了,甚至连腌制的流程都没有,直接就这么插上去烤,这东西烤完了能吃!?

“客人,你这……”其洛夫愣愣地看着被切分了几十块的熊肉,就这么在火堆旁边烤,他忍不住说道:“这么烤熊肉,是中国特色么?”

“呵呵,先喝酒,大约半个小时就烤好了。”李欢淡淡一笑。

半个小时……众人听了都摇摇头,不过熊是李欢猎回来的,李欢自然有处置的权利,他怎么烹饪都是他的事情。而且李欢这是一番好心,好不好吃的,这反正是新鲜肉。而且李欢说半个小时,那肯定是烤不熟的,到时候把生肉再重新烹饪就好了。李欢说半个小时,那就是半个小时,半个小时一到,李欢挥挥手,李昂罗德曼他们帮着李欢把肉块肉下来,分发到了大家的面前。

“好了,大家直接吃就是,尝尝我的手艺。”

众人看李欢这么热情,也不好拒绝。好在俄罗斯人也是战斗民族,无所谓吃

生的和不生的,反正生的也就当刺身这么吃了。众人拿起李昂罗德曼递过来的肉块,本来好不好吃,先咬一口再说的想法把肉块送到了嘴边。这些人都是久居西伯利亚的人,他们知道这里什么东西好吃,什么东西不好吃。就好比说李欢今天烤的这个肉,如果大家只看他的烹饪手法的话,就知道这绝对是要扔的货,熊就这么处理之后根本就无法入口,那股骚。味儿一直能在肚子里面徘徊四五天。这也就是李欢烤了给他们吃,如果是本地哪个小伙子或者是厨师敢这么干的话,那就是糟蹋粮食。不把他打的鼻青脸肿那是轻的。

不过肉块送到他们嘴边的时候,他们感觉好像又不同。本来大多数人知道熊肉没有腌制,骚.味肯定很重,所以在下嘴之前他们都是闭着气的。就当他们以为这一组下去要咬一口烧的时候。忽然间每个人的眼睛都鼓起来了。

“这是……这是灰熊肉?”在西伯利亚待了好多年的朗道少尉瞪大了眼睛:“这是什么熊,怎么这么香!我的天,它已经完全熟了,就用了半个小时,就完全熟了!我的天,这味道,这味道简直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好的烤肉了!”

哼哼。显然跟朗道稍微有一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在第一口咬下去之后全都瞪大了眼睛。不少人疑惑地看着自己手里的肉块,他们弄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东西,是熊肉吗?肯定是的,因为他们看着李欢烹饪,但如果说这次熊肉……那他们以前吃的是什么?

“呵呵,只要大家喜欢就好,来来来,喝酒喝酒,别辜负了这美味的烤肉!”李欢哈哈大笑,端起了伏特加瓶子来。要不李欢是怎么烹饪这个熊肉的,那太简单了——其实他在众人看不到的时候,已经将熊肉腌制入味,而且也将熊肉的身上的经络打断了。

这事情要说到30分钟之前——李欢本来就想着打点儿什么东西回来,跟这些俄罗斯人建立友好的感情基础,不过西伯利亚大荒原实在太大了,李欢就是有本事他也没办法立刻找到猎物。在寻找了一阵之后,李欢觉得这样效率太低了,他想了想将旺财叫了出来,然后骑着旺财在西伯利亚大荒原的黑夜之中奔驰,故意弄出了很大的动静,并且让旺财收敛了气息。这样旺财和李欢就好像一个活诱饵一样,很快就引出了猎物。

就是那头倒霉的灰熊。

李欢骑着旺财奔驰的时候,他们两个的气息是完全收敛起来的。这样一来,在其他生物眼中他们就好像两块移动的粮食。要知道现在的季节是即将进入西伯利亚最严酷的寒冬。所有的动物都在掠食和储存食物。李欢和旺财这样干,比黑暗中点燃的火把更为显眼,很快就引出了这头灰熊。西伯利亚大荒原上向来是以力量为尊的,好像这样体型庞大的成年灰熊,除了西伯利亚狼群之外根本就不怕任何生物。它看着夜晚两块新鲜的大肥肉从自己面前跑过,自然是毫不犹豫站起来吼叫,朝着李欢和旺财冲了过来。

至于下场嘛……

在灰熊冲到两人身前的时候,首先被旺财一爪子给拍倒,等到旺财想要拍第二下的时候,李欢赶紧阻止旺财,这一次他们是出来狩猎的,灰熊是要带回去的,让旺财再拍几下的话,这头熊肯定就变成一滩肉酱了……所以李欢索性一个灵气冲击,将灰熊的经络全部震断,当场毙命。接下来李欢骑着旺财,又把熊拖回了村落旁边,一直到看见火光的时候,他才让旺才回到宠物空间,自己拖着熊慢慢走回去。

这头熊首先被旺财拍了一下,然后又被李欢的灵气冲击震断了经络,肉自然已经松软到了极点。而李欢随身携带的星辰盐,是他以前在野外求生的时候专门从系统里兑换出来的。这个星辰盐也没有什么其他的特殊效果,就是好吃入味快——被旺财和李欢震散了经络,又抹上了星辰盐,这东西无论怎么,都是一道顶级美味。

况且,美味的主人还提着伏特加瓶子,吆五喝六地跟大家在一起喝酒,这简直就正中了俄罗斯人的两个命门,没多久,就跟李欢成为了几乎无话不谈的朋友了。

一头灰熊,几瓶伏特加,李欢已经彻底跟这里的人混熟了。而且多亏了这美味的熊肉,还有李欢今天带来的各种补给品,今天的篝火大会简直过成了节日。李昂罗德曼带着两个俄罗斯妹子到处乱窜,他们不是不保护李欢,而是知道自己老板不用保护,而且老板这么干肯定是想跟这些俄罗斯人交朋友,从他们嘴里套情报,自己在旁边等着也不好,索性也跟士兵和村民打成一片去了。

只有上官晴坐在李欢身边,和村里的几个老者,彼得索夫洛维奇、其洛夫和朗道少尉闲聊喝酒。你换的那头灰熊果然起了很大的作用,本地几个能做主的人跟李欢坐在一起,一边喝酒一边吃肉关系融洽起来,他们的话也更多了。

“作为本地的执行长官,我再一次欢迎你们的到来。不过真是可惜,如果你们提前一些来的话,我还能带你们去捞鲟鱼,那可是制作鱼子酱的极品。我仓库里还有一些已经腌制好的,我看你挺喜欢这个,临走的时候记得带一些!”朗道少尉已经把衣服敞开了,熊熊的火光有逼人的热度,再加上伏特加,西伯利亚夜晚的寒意也被驱散了。

“没问题,我还真觉得您的鱼子酱比我吃过的大部分的都好吃。您这么说我就不客气了,我临走的时候,争取给你们多打一些猎物回来。”李欢风趣地说道。

“哈哈,那真是太好了,不瞒你说,从这个地方的猎物开始变得聪明起来之后,我们打猎就变得艰难了。要不是今天你打回来一头熊,我们都已经快两个月没有见过新鲜肉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们要靠仓库里那些冻肉支撑到明年开春。”其洛夫听李欢这么说,哈哈大笑:“那些年轻人还可以,我们这样的老人家肠胃本来就不好,还要去吃那些冰冻的肉类,说实在的,我还想赶快把研究完成,然后回家呢。”

“呵呵,好吃那就多吃点。”李欢想着怎么把话题引出来,他总是觉得这个其洛夫的研究课题跟自己要找的东西有关,但直接问又有些太敏感了。最重要的就是李欢不知道他们这些人对遗骨的态度,如果他们知道遗骸的重要性,很可能在自己问出口的那一瞬间,气氛就会降到冰点。

当然李欢觉得这个可能性不大。因为想想在墨国雨林战斗的时候,几乎全世界上所有的特殊执法机构都到场了,唯独就是俄罗斯的特殊执法机构没有到场。这件事情大家觉得很奇怪,但是每个国家的特殊执法机构都有自己的考量,俄罗斯的特殊执法机构也算是强大的,但雨林战斗毕竟不是强制性的,只是墨国当局发出了人道主义求援的信函,接到信函的执法机构可以选择来,也可以选择不来,这是他们的自由。不过好像俄罗斯这样庞大的国家,他们的特殊执法机构没有参与这件事情,总是有些怪怪的,说不定他们提前就知道一些什么——就因为这个样子,所以把其洛夫派来了?

如果是这样,李欢就更不能开口了。

好在,很快朗道少尉就给他解围了:“我一直都想问,可惜还没找到机会,你们在这个季节来西伯利亚,来圣海斯堡,是有什么事情吗?你放心在这个地方

我说了算,我们是这么好的朋友,只要你不是违法和犯罪,有什么事情我都可以帮你办成。”

果然啊,就跟彼得索夫洛维奇一样,一个德行,一喝多了酒,都是自己人了。但李欢和上官晴对视一眼,觉得这个问题也不能轻易回答。虽然朗道少尉看起来问的漫不经心,但他能在这里驻守五年,说明他还是有一定的警觉性的。要知道这个基地虽然已经被废弃了,但是它是有其用的可能性的。一个驻守战略轰炸机和战略导弹部队基地的少尉,不可能无的放矢。

看到李欢不说话,朗道少尉忽然神秘一笑:“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你们是探险家,对不对?”

李欢正在脑子里想怎么编造一个身份来合适呢,没想到对方送上了帽子来——在这个即将进入西伯利亚气候最严酷的时间来到大荒原里闲逛的人,除了探险家那就是别有用心的了。还好李欢和上官晴,包括几个保镖一路上表现的都非常正常,所以朗道少尉就将他们划成了探险家。

这个身份再好也不过了。

李欢一开始以为这个地方是没有人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什么身份不身份的就无所谓了。他甚至可以大张旗鼓地将这里炸开。只要时间足够快,那别人就追不上他,而且在西伯利亚大荒原制造一场爆炸根本就不会引人注目,只要找到了遗骨,他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可没想到这里竟然已经聚集起了一个村庄。

而且看样子,如果特拉尔泰库特利的遗骨存在这里的话,那必定就是这个范围左右。想要在这里找东西,是不可能逃开大家的眼睛的。还好,朗道少尉给自己送上了个帽子,这个帽子现在不戴更待何时呢?

“不瞒你们说,我和我的女友的确是探险家。”赶紧把这个身份给坐实了:“我们来圣海斯堡,其实……也是慕名而来。”

“哈哈,我就知道,这个世界上,也只有探险家才会在这个季节来西伯利亚大荒原,其他的人,不可能做这种事情……”朗道少尉一幅我早就知道的表情,不过他好像发现自己的话说的不对,赶紧又说道:“两位不要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我的意思是说只有探险家有这样的时间和金钱,还有精力,这是上流社会的人才玩得起的。”

“我一点没在意,我们的确是比较闲,吃饱了没事干。”李欢打了个哈哈。

“既然是这样的话,那我想我应该能帮你们的忙。在盛海斯堡周围的东西我再熟悉不过了,这里的一草一木我经过了几年时间,几乎能记住每一个东西的位置。”朗道少尉拍了拍胸口说道:“让我来猜猜看。你们是来寻找沙皇宝藏的吗?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你们一定是来寻找沙皇宝藏的。不瞒你们说,在这五年之中,我零零散散的也接待了几批探险家……但我要实话告诉你们,如果你们是来寻找沙皇宝藏的话,我劝你们最好放弃吧。”

“沙皇宝藏……对,我们就是来寻找沙皇宝藏的,您的猜测可真是准确。”李欢适时地送了个马屁,然后他又马上问道:“怎么,除了我们,还有谁来寻找这些宝藏吗?”

“当然有,沙皇宝藏可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目前还没有被发现的超级宝藏!”朗道少尉哈哈大笑:“但就好像我说的一样,如果你们是来寻找它的,最好放弃,它不在这里。”

沙皇宝藏,这个世界上排名前列的超级宝藏,也是消失得最为神秘,目前还没有被发现的宝藏。

沙皇是俄罗斯人最早用来称拜帝国皇帝的名号,俄罗斯末代在沙皇尼古拉二世统治期间,整个皇室始终弥漫着荒淫无道、富奢华贵的风气。在俄国十月革命后,由沙俄海军上将阿历克赛·瓦西里维奇·哥萨克率领一支部队,护送着一列28节车厢的装甲列车,从鄂木斯克沿西伯利亚大铁路向中国东北边境撤退。就在这趟戒备森严的列车上装载着沙皇的500吨黄金。据有关人士透露说,这批黄金斗士沙皇尼古拉二世从民间搜刮来的民脂民膏。

这批黄金本来应该是由高尔察克将军押送到日国的。俄罗斯观察家西罗特金在他所着的4本书中说,这批黄金是用来购买武器的,不过高尔查克从未获得任何军事硬体。高尔察克出生于1874年11月16日的俄罗斯圣彼得堡,年幼时期的高尔察克就表现出了对大海的浓厚兴趣,他常常称自己在海上比在陆地上更有安全感。在他13岁的时候,就考入了圣彼得堡海军学校,成为了这所学校的高材生,并最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

1919年10月,高尔察克的军队在托博尔斯克被红军击败,同时他和盟友安东·伊万诺维奇·邓尼金之间的联系,也被红军切断,高尔察克不得不选择撤退。当时的高尔察克身在鄂木斯克,他要指挥自己的军队陆续撤退,最主要的是,他还要押运从喀山的国库运来的500吨黄金到东方去。这些黄金是沙皇拨给高尔察克的资费,高尔察克打算将其用作他日东山再起的资金。

高尔察克从鄂木斯克出发,打算到太平洋沿岸地区,去寻求日国舰队的协助。而那500吨黄金,则分别藏在28辆武装押运车里。当他们抵达托木斯克时,天气突然变得极其寒冷,而押运车的染料也逐渐耗尽。他们不得不把黄金搬下来,放到马拉雪橇上。但是天气依然在持续变冷,不多久,拉雪橇的马匹也开始死亡,这队人马经过3个月的艰难跋涉,来到了贝加尔湖的湖畔,由于饥寒交迫,有许多人死去了。哥萨克将军发现铁路已经彻底被破坏了,无法通行,只好命令部队改乘雪橇穿过贝加尔湖去中国边境。冰面上积了厚厚的雪,在刺人肌骨得得暴风雪中500吨黄金装上了雪橇,在武装人员的押送下,在80公里宽的湖面上,像蜗牛一样边扫着积雪边前进。到了1920年3月初,贝加尔湖面上的冰突然出现了裂缝。据说,哥萨克的所有部队和500吨黄金全都沉入一百多米的湖底。

90多年来,这批黄金始终没有人找到过,至今成为了一个历史的谜团。2013年,俄罗斯政府在贝加尔湖底找到了一个火车的残骸,被初步认定与当年的高尔察克黄金有关。但事实究竟如何,依然无法找到有力的证据。

后来,有一个生活在花旗国的沙俄军官斯拉夫·贝克达诺夫公开了身份,并对人讲:”沙皇的这批财宝并没有沉入贝加尔湖,早在大部队抵达伊尔库茨克之前就已经被转移走了,并且早已被秘密埋藏了起来。因为当时的形式已经很明朗了,大部队不可能撤退到满洲,不论从哪个方面来考虑,最好的做法就是把这比黄金秘密埋在一个地方。当时我跟一个名叫德兰科维奇的军官奉命负责指挥了这次埋藏黄金的行动。我俩带上45个士兵,把黄金转移出来之后,就把它们埋在一座已倒塌的教堂的地下室里。这事办完之后,我们把这45名士兵带到了一个采石场上,我和德兰科维奇用机枪把他们统统枪决了。在返回的路上,我发现德兰科维奇想暗算我,于是,我抢先一步掏出手枪把他打死了。这46个人的死亡根本不会引起注意,因为当时每天都要失踪一百多人。就这样,我成了现在唯一掌握沙皇金宝秘密的知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