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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 呼啸山庄 阿格尼丝?格雷1——简?爱_第十二章 荒径偶遇

第十二章 荒径偶遇

初到桑菲尔德府时,我的一切都显得平和顺利,这似乎预示着我的未来会一帆风顺。在进一步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和人物以后,这种期望看来并没有落空。费尔法克斯太太果然像她的外表那样,是位性情平和、心地善良的女人,受过足够的教育,有着常人的智慧。我的学生是个活泼的孩子,但因一向娇生惯养,所以有时难免有些任性。可是,由于她完全由我来照管,没有别人来乱加干涉以阻碍我对她的教育计划,因而她很快就忘掉了她那些小小的胡闹,变得听话好学了。她既没有非凡的天赋,也没有鲜明的个性;在感情和爱好方面,没有超出一般儿童的地方,但也没有比不上他们的任何缺陷和恶习。她已有了一定的进步,对我怀有一种虽说也许并不算很深,但也可以说得上热烈的爱。而且她那单纯的个性、快活的唠叨和一心想讨人欢喜的努力,反过来也多少激起了我对她的依恋之情,这些完全能使我们两人相处得非常融洽。

顺便说一下原文为法语。,有些人准会认为我上面的这番话显得过于冷漠,他们坚守儿童必有天使般的天性的神圣信条,认为负责教育儿童的人应该对儿童们怀有像崇拜偶像那样的献身精神。可是,我写这些并不是为了迎合为人父母者的自私心理,也不是为了附和那些言不由衷之词,更不是为了支持那些骗人的空话,我只不过是实话实说罢了。我由衷地关心阿黛尔的快乐和进步,内心里悄悄地喜爱着她那小小的自我,这正像我出于种种原因而乐于和费尔法克斯太太相处一样,比如,我感激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好心,了解她对我的默默尊重,以及她心地善良、性格温和,等等。

要是谁想责怪我,他尽管去责怪好了。不过我还是要说下面这些话。当我独自一人在庭园里散步的时候;当我走到大门口,朝门外的大路远望的时候,当我趁阿黛尔和保姆玩耍,费尔法克斯太太在贮藏室里做果冻时候;当我我爬上三道楼梯,推开阁楼的活门,来到铅皮屋顶上,极目眺望僻静的田野和山冈,眺望着朦胧的天际的时候;我总是十分渴望我能超越目力的极限,看到繁华的世界,看到那些我曾听说过却从没有见过的充满生机的城镇和地区。每当这些时候,我总是盼望自己能有比现在更多的人生阅历,能结交到比这里更多的人们,能结识更多不同性格的人。我珍视费尔法克斯太太和阿黛尔身上的优点,但我相信世界上还有其他人或事,具有另外的更加鲜明生动的优点,我希望能亲眼见到那些我相信它们存在的东西。

谁会责怪我呢?毫无疑问,一定会有很多人说我不知足。可是我没有办法,因为我生性就不安分,有时候这使我非常苦恼。每当我苦恼时,我唯一的安慰就是独自一人在三楼的走廊里来回踱步,安然地待在这里的冷清和孤寂之中,任凭自己的心神驰骋在它所能看到的幻象世界里——不用说,这些幻象是既丰富又灿烂的;这时我可以听任自己的心因这种欢快的活动而起伏,因骚动不安而激昂不已,因充满活力而喜不自禁。而最最美好的还是,可以听任我的心灵的耳朵去倾听一个永远不会终结的故事——一个由我的想象创造出来并能接连不断地讲下去的故事,我渴望以自己的实际生活中并未经历过的事件、生活、激情和感受,来丰富这个故事,使它变得更加生动有趣。

凭什么说人应该满足于平静的生活?讲这些话没有一点意义。他们必须有所行动,即使找不到行动的机会,他们也会设法去创造机会。千百万人命中注定要处在比我更加死气沉沉的困境中,而千百万人也在默默地反抗着这种命运。谁也不知道,在这大千世界中,芸芸众生,除了政治反叛以外,还酝酿着多少其他的反叛。女人通常被认定应该是非常安静的,但是女人也有着和男人一样的感情。她们跟她们的兄弟一样,也需要有施展自己才干的用武之地。她们对过于严厉的束缚,对过于绝对的停滞不前、一成不变,也会和男人们的反应一样,也会感到十分痛苦。如果她们那些享有较多特权的同类,说什么她们应该只限于做做布丁、织织袜子、弹弹钢琴、绣绣钱包,那他们的见识未免太狭隘了。要是她们想要超出习俗认可的范围,去做更多的事情,去学更多的东西,却因此遭到他们的谴责和嘲笑,那他们也未免太没有头脑了。

就在我独自一个人这样待着时,不止一次听到过格雷斯?普尔的笑声。同样的大笑,同样低沉而缓慢的“哈!哈”声。一开始,我第一次听到这种笑声时,曾感到毛骨悚然。此外,我还听到她那怪里怪气的嘟囔声,那声音比她的笑声还要怪。有些日子,她会很安静,但是还有一些日子,我简直无法形容她发出来的声音。有时候,我看到她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手里端着个脸盆,或者是盘子、托盘之类,到楼下的厨房里去,随即又很快回来,往往——啊,富于想象的读者,请恕我实话实说!——带回来一壶黑啤酒。她那外貌,通常总能抵消她那令人感到好奇的古怪声音。她面目严峻,神态沉着,丝毫没有能引起别人兴趣的地方。我曾几次试图跟她攀谈,可她似乎是个寡言少语的人,往往只回答一两个字,结果我的努力就以失败而告终了。

这家人家的另外一些成员,也就是约翰夫妇、女仆莉亚和法国保姆索菲娅,都是些正派人,但是他们并没有什么突出之处。我通常和索菲娅用法语交谈,有时问她一些关于她祖国的问题,可她不是个善于描绘或叙述的人,回答得往往既乏味又含糊,就像是有意要阻止而不是鼓励别人问下去似的。

十月、十一月、十二月都依次过去了。一月的一个下午,费尔法克斯太太因阿黛尔着了凉来替她请一天假,而阿黛尔自己也在一边急切地附和着,这使我想起在自己小的时候,这种偶尔的假日对我来说是多么珍贵,于是我准了假。我觉得在这件事情上给予通融是对的。

这天虽然很冷,天气却很好,也没有风。整整一个上午,我都端坐在书房里,坐得累极了。正好费尔法克斯写了封信要寄出,于是我戴上帽子,披上斗篷,自告奋勇地去干草村送信。走两英里的路,对我来说,将是冬日午后一次愉快的散步。阿黛尔在费尔法克斯太太客厅壁炉旁的小椅子上坐着,样子舒舒服服地,看她这个样子,我就把她那最好的蜡娃娃给了她,让她玩(平时我是用锡纸把它包着放在抽屉里的),还给了她一本故事书,以便换换口味。在她说了“早点儿回来,我的好朋友,我亲爱的简妮特小姐”原文为法语。简妮特是简的昵称。后,我吻了吻她作为回答,随后便出发了。

路面坚硬,空气凝滞,我的旅途是寂寞的。起初,我走得很快,使身上暖和起来,然后我放慢了脚步,享受和品味着此时此景给我带来的欢乐。我从钟楼下面经过时,教堂的钟声正好敲响三点钟。此时此刻的魅力,就在于天色将近黄昏,徐徐沉落太阳渐渐变得霞光暗淡。这时,我离桑菲尔德府已经有一英里远,正走在一条小径上。这条小径,夏天以野蔷薇出名,秋天是坚果和黑莓。即使现在,小径两边也还长有一些珊瑚色珠宝般的野蔷薇果实和山楂果。不过,这里的冬天最迷人的地方,还在于它无比清静和树叶落尽后的安宁氛围。如果拂过一阵微风,这里也不会发出一丝声响,因为这里没有一株冬青,没有一棵常绿树来沙沙作响,光秃秃的荆棘和榛树丛都静悄悄的,就像铺在小径中间的那些磨光了的白石子一样。举目望去,路的两旁是一片田野,此时那里已没有牛羊吃草。偶尔在树篱间飞出几只褐色的小鸟,它们看上去就像几片忘了落下的枯叶。

这条小径顺着山坡往上一直通到干草村。走到中途,我在由路边通到田野去的台阶上坐了下来。我裹紧了斗篷,把双手藏进了皮手筒,并没有觉得冷,虽然天寒地冻得彻骨。这一点可以从覆盖在路面上的那层薄冰看出来,这是现在已结了冰的小溪,前几天突然解冻时溪水漫到路面上造成的。

从我坐着的地方,我可以俯瞰整个桑菲尔德。那座有雉堞的灰色府第,是我脚下的山谷中的主要景物。它的西边是一片宅边林子和黑压压的鸦群栖息地。我在这里一直逗留到太阳沉入西边的树丛,从树丛背后闪着灿灿的红色霞光。然后我转脸向东方望去。

在我上方的山顶上,挂着初升的月亮,虽然此时她还只是云朵那样惨淡,但随时随刻她都在变得更加明亮。她俯照着干草村,村子掩映在树丛间,从疏疏落落的为数不多的几只烟囱里,冒出缕缕青烟。离那里还有一英里路,不过在这万籁俱寂中,我还是能清楚地听到那里传来的忙忙碌碌的生活之声。我的耳边还传来了水流的声音。我说不出这声音到底来自哪个溪谷,发自哪个深潭,不过在干草村那边有很多小山,无疑会有许多溪流正在穿过它们的隘口。黄昏的寂静,同样也泄露出了最近处的溪水淙淙声和最远处的飒飒风声。

突然间,一阵清晰的嘈杂声从远处传来,打破了这优美动听的淙淙声和飒飒声。那是一种沉重的喀答喀答的践踏声,一种刺耳的嘚嘚声,它淹没了轻柔的声波荡漾,犹如在一幅图画中,用浓墨重彩在前景画上大块的巉岩,或者是粗大的橡树干,结果压倒了缥缈的远景中那融为一体的青翠的山峦、明朗的天际和斑斓的云彩。

这嘈杂的声音是从小径那边发出的。有匹马正朝这边过来,虽然现在小径的曲曲弯弯还遮着它,可是它正在渐渐走近。我刚想离开台阶开走,可由于小径过窄,我只好坐着不动等它过去。那时候我还很年轻,脑子里装满各种各样的关于光明和黑暗的幻想,而且童话故事和其他一些奇谈怪论的东西,都还留存在我的记忆里。每当它们在脑海中浮现时,正在成熟的青春又给它们增添了童年时代无法赋予的活力和生机。当那匹马越走越近,我凝神等待着它从暮色中出现时,我想起了贝茜讲过的故事中,有一个讲的是英格兰北部有一个精灵,叫“盖特拉希”,它经常变成马、骡子或者大狗的样子,出没在荒野的小径上,有时会突然出现在赶夜路的人面前,就像这匹马此刻就要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一样。

它已经很近了,但是还看不见。这时,除了马蹄的嘚嘚声外,我还听到树篱下有急促的跑动声,紧贴着榛树枝下,一条大狗悄悄地溜了过来。那黑白相间的毛色使它在树丛的衬托下变得特别醒目。这正是贝茜故事中的盖特拉希的一个化身——一只长着长长的鬃毛、大大的脑袋,像狮子一样的动物。然而,它却出乎我的意料,根本没有停下来,用它那似狗非狗的眼睛上下打量我的脸,而是从我身旁安安静静地走了过去。接着,马儿出现了,这是匹高头大马,上面还骑着一个人。这个人,一下子就把魔法给破除了,因为他确确实实是人类的一员。盖特拉希的背上从来没有骑过人,它总是独来独往的。而且在我看来,虽然妖怪可以附在不会讲话的动物身上,但还不至于敢在普普通通的一个人的身体内藏身。他不是盖特拉希,只不过是个想抄近路去米尔科特的行人。他过去了,我继续赶路。可是我只走了几步,就突然回过头来。因为一阵慌乱声把我的注意力给吸引过来了:一个滑了脚的声响,一声惊叫:“见鬼,怎么搞的?”接着是摔倒在地的扑通声。只见人和马都摔倒在地上,他们被路面上覆盖着的薄冰给滑倒了。那只狗急忙蹦跳着跑了回来,一见主人陷入了困境,听到马儿在呻吟,便狂吠起来,暮色苍茫的群山发出了狗吠的阵阵回声。狗的吠声深沉有力,和它那高大的躯体十分相称。它绕着倒在地上的主人和马嗅了一阵,然后就朝我跑了过来。它只能这么做——近旁没有别的可以求助的对象。我依从了它,急忙朝那位行人走了过去。这时,他正竭力地想从马身上挣脱出来。看他用了那么大的劲,我估计他伤得不会多么厉害,不过我还是问了他:

“你受伤了吗,先生?”

本来我猜想他正在咒骂着什么,但我不能肯定。其实他是在说客套话,以致他没能马上给我回答。

“我能帮点什么忙吗?”我又问道。

“你就在一边站着吧。”他一面回答,一面爬起身来,先是跪着,然后站直了身子。我照他说的做了。

随后,马儿开始喘息、跺脚,马蹄嘚嘚作响,还夹杂着狗的吠叫声,这有效地让我退避到几码之外。不过,在没有看到事情的结果以前,他是赶我不走的。结果还算幸运,马重新站了起来。“走开,派洛特!”一声叱喝,那狗也不吱声了。这时,赶路人弯下腰来,摸摸自己的腿脚,似乎是在试探一下,看看它们是否安然无恙。显然什么有地方起了伤疼,因为他一瘸一拐地走到我刚才坐过的台阶跟前,坐了下去。

我想我肯定是一心想给他帮点忙,或者至少是想表示一下我的好意,因为这时我又走到他的跟前。

“要是你受了伤,需要人帮忙的话,先生,我可以到桑菲尔德府或者干草村去叫个人来。”

“谢谢你,我能行。我骨头没断,——只是扭伤了筋。”说着,他又站起来试了试他的脚,但他却痛得不由自主地“哎哟”起来。

天色还没有完全变暗,月光正渐渐变得明亮起来,我可以把他看得清清楚楚。他身上裹着一件皮领钢扣的骑马披风,至于他的模样,细节虽然不能看清楚,但我能看出他的基本特征:他中等身材,胸膛宽阔,脸色黑黑的,容貌严峻,面带愁容。这会儿他的眼神和紧蹙的双眉显示出他正在恼火和受挫的神情。他已不太年轻,但还未进入中年,大约有三十五岁光景。我对他并不感到害怕,只是有点儿羞怯。如果他是位漂亮英俊的年轻绅士,我就不敢像现在这样站在这里,违拗他的意愿,主动向他发问,而且不等他提出,便自请帮忙了。我长这么大,几乎从未见过一个漂亮的青年人,生平也从来没有跟那样的人说过话。虽然在理论上我对漂亮、文雅、殷勤和魅力十分看重,但是一旦这些品质在我遇到的男性身上得到了具体而现实的展现,我便会出自本能地懂得,它们跟我身上的一切都没有丝毫的,也不可能有任何的共同之处。我会躲开它们,就像人们会躲开火、闪电或者任何其他光彩夺目却与自己不相投的东西那样。

要是在我问话时,这个陌生人哪怕对我微笑一下或者态度和气,要是他对我主动提出帮助的建议笑呵呵地加以谢绝,那我肯定会继续走我的路,不会觉得自己有什么义务要再对他加以询问了。可是,这位过路人的发怒和粗暴无礼,反倒使我感到无拘无束。我不顾他挥手叫我走开的表示,依然站着不动,而且向他断然宣称道:

“天这么晚了,先生,在没有看到你的确能骑上马之前,我是绝不会让你独自一人留在这条荒僻的小路上的。”

我说这话时,他朝我看了看,在此之前,他的眼睛几乎没有朝我这个方向看过。

“要是你家就在这附近的话,”他说,“我倒觉得你自己真该回家了。你从哪儿来?”

“就从山坡下面来。只要有月亮,在外面待晚了,我也一点儿不怕。要是你愿意,我很高兴为你到干草村跑一趟。说实在的,我正要上那儿去寄封信。”

“你就住在这山坡下面——你是说就住在那座有雉堞的房子里?”他指指桑菲尔德府。月亮正在它上面洒上一片银光,使它在树林中变得十分明显和苍白,在西边天空的衬托下,树林这时已经成了黑魆魆的一片。

“是的,先生。”

“那是谁的房子?”

“罗切斯特先生的。”

“你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吗?”

“不认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

“这么说,他不住在这儿?”

“是的。”

“你能告诉我他在哪儿吗?”

“我不能。”

“当然,你不是那家人家的女仆,你是……”他住了口,上下打量了一下我的

穿着,跟往常一样,我穿得很朴素:一件黑色的美利奴一种原产西班牙的细羊毛。呢斗篷,一顶黑色的海狸皮帽,还不及一位太太的使女穿戴的一半那么讲究。他似乎难以断定我是什么人——我帮了他一下。

“我是家庭教师。”

“哦,家庭教师!”他重复了一遍,“见鬼,我竟给忘了!家庭教师!”一边说着,他又一边仔细地打量起我的衣着。过了一会儿,他从台阶上站了起来,刚试着动了一下,他的脸上就露出痛苦的神情。

“我不能派你去找人帮忙,”他说,“不过你要是愿意,你自己倒可以帮我一下。”

“好的,先生。”

“你有没有一把伞可以让我当手杖用?”

“没有。”

“那就试着抓住马笼头,把马牵到我这儿来吧。你不害怕吧?”

说实在的,要是只有我一个人,我是不敢去碰一匹马的,可是既然人家要我这样做,我也就愿意遵从了。我把皮手筒放在台阶上,走到那匹高头大马跟前。我试图抓住马笼头,可是那匹马性子很烈,不让我挨近它的头。我几次三番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而且我对它那不断地跺在地上的前蹄也怕得要命。过路人等着看了一会儿,最后大笑起来。

“我看,”他说,“山是永远都不能被带到穆罕默德跟前来了,所以你只能帮穆罕默德到山跟前去传说伊斯兰教中真主的使者穆罕默德为显示奇迹,命令萨法山移到他跟前来,山没有移动,他说这是因为真主仁慈,不让山来压死大众,因此他要自己到山跟前去。。我只好请你到这儿来了。”

我走了过去。“对不起,”他接着说,“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借助你了。”他把一只沉重的手按在我肩上,扶住我,就这样,他靠着我的支撑,一瘸一拐地走到那匹马跟前。他一抓住笼头,立即就制服了马,接着便跳上马鞍。他在做这一系列动作时,难看地扭曲着脸,因为这弄痛了他扭伤的脚筋。

“现在,”他松开紧紧咬住的下唇,说,“请把我的马鞭递给我,它就在那边的树篱下面。”

我找了一下,找到了。

“谢谢你。现在快去干草村寄信吧,尽可能早点儿回来。”

他用带马刺的靴跟一碰,那马先是一惊,用后脚站起,接着便急驰而去,那狗也紧跟着跑去。人、马、狗一下子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像荒野里的石楠,

被一阵狂风卷去。

我拾起皮手筒,继续赶路。对我来说,这件事已经发生了,并且过去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确是一件无足轻重的事,它既不浪漫,也没有多大的趣味,但它还是使我的单调的生活有了一个小时的变化。有人需要而且请我帮忙,我便帮了他的忙。我很高兴总算做了件事,事情虽微不足道,而且一下子就结束了,但这毕竟是一件我主动去做的事,而我对完全被动的生活已经深感厌倦。那张新面孔,就像一幅刚陈列在我的记忆画廊里的新画,而且它和所有原来挂在那里的别的画都有所不同。首先,因为它是男的。其次,因为它是黝黑的、强壮的、严峻的。当我走进干草村,把信投入邮局时,这幅画仿佛还浮现在我的眼前。我一路下山,急着快步往回赶路时,依然看见它。走到石头台阶梯跟前时,我停了一会儿,向四下里望了望,又侧耳细听,心想小路上也许会再次响起马蹄声,再次出现一个身披斗篷的骑马人,还有一条活像盖特拉奇的纽芬兰狗。可我眼前看到的,只有树篱和一棵被截去树梢的柳树,直挺挺地迎着月光悄然地站在那儿;我耳边听到的,只有隐隐约约的微风声,从一英里外的桑菲尔德周围的树林间拂过。我低头朝发出风声的地方望去,目光掠过宅子的正面,注意到有一扇窗户里亮起了灯光,它提醒我时间已经不早了,于是我急忙继续赶路。

我真不大情愿再走进桑菲尔德府。因为跨过它的门槛,就意味着又回到了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穿过空寂的大厅,爬上暗沉沉的楼梯,走进我那冷清孤寂的小房间,然后去见心境宁静的费尔法克斯太太,去跟她,而且只跟她一个人,一起度过这漫漫冬夜。这样一来,我散步时激起的那一丁点儿兴奋劲儿全被消灭了,我重又套上单调枯燥和刻板僵滞的无形的枷锁,任它束缚住我的心神和才华。

对这种生活带来的安逸舒适等好处,我已经越来越不喜欢了。如果我曾在极不安定的风浪颠簸中为了求生而奋力拼搏过,如果我曾因饱尝艰辛苦难而获得过深刻的教训,那么,我就会极其渴望眼下的这种让我牢骚满腹且平静安稳的生活!这时候,这种生活对我将多么有好处啊。是的,这就像一个一动不动地在“超级安乐椅”出自英国诗人蒲柏(1688—1744)的长诗《愚人记》中的诗句:“苦恼不堪地躺在一张超级安乐椅上。”里坐腻了的人需要去作一次长时间的散步一样,这对他来说准会大有好处的。在我这种情况下想要活动活动,就像他那种情况下想要活动一样,是很自然的事。

我在大门前走来走去,在草坪上徘徊不前,又在过道上来回地踱着步。玻璃门上的护板已经拉上了,我看不到房子里面。我的眼睛和心灵似乎都被某种力量吸引着,竭力想要离开这座阴暗的房子,离开那些不见天日的牢房(我认为是这样)的阴暗洞穴,飞向那展现在我面前的天空——那不带一丝云彩的蓝色海洋。月亮正踏着庄重的步履登上天庭,她从山顶后面很远的地方现身,翘首仰望着天空,把那些山顶远远地抛在下面,一心想要攀登上那像午夜般漆黑而深远莫测的天顶。她的后面尾随着闪烁的群星。望着它们,我不由得心神发颤,热血沸腾。可是,一些小事往往就可以把我们召回大地,大厅里响起了钟声,这就足够了。我撇下了月亮和星星,掉过头来,推开一扇边门,走了进去。

大厅里并不黑,唯一的那盏高高挂起的青铜吊灯还没有点亮。一片温暖的火光照耀着大厅和橡木楼梯的下面几级。这红红的火光是从大餐厅里照过来的,餐厅的两扇门敞开着,可以看到壁炉里的熊熊炉火照射在炉边的大理石炉板和黄铜炉具上,把紫色的帷幔和擦得锃亮的家具照得光辉悦目。它还照出了壁炉架附近的一群人,可是,我还没来得及看清楚都有哪些人,没来得及分辨出那混杂在一起的欢声笑语(我听出其中好像有阿黛尔的声音),门就关上了。

我赶紧走到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里面也生了火,可是没点蜡烛。费尔法克斯太太也不在,只见一条黑白相间的长毛大狗孤零零地蹲在炉前的地毯上,一本正经地盯着炉火,样子就像小径上碰到过的盖特拉希。它和那条盖特拉希狗那么相像,我不由得上前叫了一声“派洛特”,它马上就站起来,走到我跟前,在我身上嗅来嗅去。我摸摸它,它就摇起了大尾巴。不过单独和它在一起,实在有点让人害怕,而且我弄不清它是从哪儿来的。我打了打铃,想要一支蜡烛,另外也想打听一下这位不速之客的来历。莉亚进来了。

“这是哪儿来的狗?”

“它是跟主人来的。”

“跟谁?”

“跟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他刚刚到。”

“真的!那费尔法克斯太太和他在一起?”

“是的,还有阿黛尔小姐,他们都在餐厅里。约翰去请外科医生了,因为主人出了点意外,他的马摔倒了,他扭伤了脚脖子。”

“马是在干草村小路上摔倒的吗?”

“是的,在下坡的时候,它踩在冰上滑倒了。”

“哦!给我拿支蜡烛来好吗,莉亚?”

莉亚拿来了蜡烛。她进来时,后面跟着费尔法克斯太太。费尔法克斯太太又把这消息重说了一遍,还补充说外科医生卡特先生已经来了,现在正在给罗切斯特先生治伤。她说完就忙着去吩咐准备茶点了,我也上楼去脱下外出的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