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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三只狩猎

一顿露天野餐吃的宾主尽欢,三只吃饱了在地上打滚,看得李煜笑骂,“把你们喂舒坦了是不?以后我还是不带你们上山了,我一个人照顾你们7个,可累死我了。“

”老大,不是四个么?怎么是七个?”猴子好奇道。

“不是还有你们三个吗?”李煜笑道,领着三只往前走。

“不是,那也不对啊?富哥,你脸咋这么黑呢?狗哥,你咋也黑了呢?”

“傻猴儿,你老大说我们是狗呢,丫的,别跑。”

山里气温变换无常,众人决定下山去, 顺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走了一段时间,路边有一片野草莓,鲜红的颜色,小果实像拇指尖那么大,上面有很多像虫子眼睛一样的小颗粒,吃起来酸酸甜甜,口感极好。

许美婷很高兴,一边吃一边招呼大家,连正在生闷气的猴子都摘了几颗,不过他运气不好,遇到野草莓叶子上的一条毛毛虫,把他的手蜇了一下子,像火烧的一样,疼得他直叫喊。

“他们欺负我就罢了,你这小虫子也跟我过不去,气死我了。”

“真好吃,你们多摘一些,咱们带回去吃,以前在其它地方见过这种野果子,可是味道不如这里的。”

“ 看你毛手毛脚,来,这颗给你吃。”许美婷笑起来,牙齿光灿灿的洁白,就算嘴角沾了一些红色的果浆,也是那么的动人,看得猴子一愣一愣的。

“这是刺莓,不是普通的野果。这一小片在路边,平时都被路过的猎人吃光了,幸好我们这次来的早。”李煜三两下就把剩下的野草莓摘光了,总共就几十颗的样子,被这些人吃了一部分,哪剩下几个。

摘完,李煜把刺莓全递给倪楠,倪楠白嫩纤细的手指,自然是不可能去荆棘丛里摘果子吃,只能在一边看着他们。

“咯咯咯,小煜,谢谢啊,你这么会照顾人,以后哪个女孩嫁给你可就有福了。”倪楠笑着打趣李青云。

“那是自然了,我未来的老婆啊,我肯定是全方位照顾,二十四小时服务,把她伺候的舒舒服服的。”李煜拿着刺莓逗三只,三只虽然聪明,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跟三郎在一起久了,什么都想尝一口,也就是上次李煜发现三只居然吃柑橘,还会把外皮咬掉,吃里面的果肉,让李煜惊奇了好长一段时间,自家养的狗居然还吃素,这还是无肉不欢的狼犬吗。

“啧啧,还是太年轻啊?”吴大富摇着头叹道。

“前面还有很多好吃的野果呢,桑梨、野柿子、桃子、李子、杏子……我们果园里有的,这片山野里都有。优胜劣汰,能存活下来的,都有些特殊,有些东西,口感比专门种植的强数倍,当然,也有太过酸涩,不能入口。”

前面是一片茂密的林子,有不少竹子和柿子,金黄色的柿子挂满了枝头,地上也落了一层层,有几只刺猬躲在凸起的树根后面,享受着大自然赐予的美食。

看到挂满枝头的柿子,众人顿时活跃起来,“哇,这里简直是个天然的果园,怎么会有这么多野果?我们多摘点,李煜,这比你家果园还丰富呢。”

李煜家的果园,虽说品质极品,但是规模太小,给福满楼和天地缘的供应量总是不够,导致倪楠和吴大富每次都得争执,为了水果分配的多少闹气,但是李煜家的水果又是独一无二,饶是他们用别的果园里精心栽培的水果来替代,客人也不认账。

“这东西不能吃多,吃多了会胀气……”李煜虽然这么说着,但还是走过去,准备摘一些够得着的矮枝子上的柿子。

旁边的林子里有几群麻雀叫个不停,透过茂密的枝叶,看到一片诱人的红色野樱桃,麻雀叽叽喳喳,正在那里抢食雨后初熟的新鲜水果。

“哇,这个好吃!比我们山下自己种的甜!我去摘些回来!”李煜端着金雕的小窝,跑进了林子中间,把林子里的麻雀赶跑了。

“小煜,小心些,林子里有山蚂蝗,别被咬到了。”黑狗子在林子外面喊,看不到李青云在里面干什么。不过没过多久,李煜就捧着一把红色的樱桃跑出来,摆在几个宽阔的树叶上,让众人品尝。

“尝尝吧,味道非常好,不比刚才的刺莓差多少。我在树上吃过了,你们不用给我留。”李煜其实已把那两棵野樱桃树挖掘掉,移进了空间。

野樱桃是青云山上变异的原始物种,不分季节,只要条件合适,一年四季都结果子,结出来的果子晶莹剔透、红若玛瑙。

倪楠吃了几颗樱桃,点点头,却又摇摇头,表情有些矛盾。

李煜奇怪道:“怎么啦?这可是我小时候最爱吃的水果,现在看到还很激动呢。记得以前跟爷爷进山,为了多摘几颗野樱桃,差点被一条竹叶青咬住手指!”

倪楠摇摇头解释道:“酸中带甜,带着淡淡的果木清香,是我吃过最好的樱桃,可是……比起你园子里的水果,总觉得少了一点什么东西。感觉你给我们送去的水果,或是吃的西红柿或者黄瓜都带有一股能量,吃完后,整个人都精神了,口感也带有那股能量,能让它们的香味有别于其它水果蔬菜,那种香味很特殊,无法用言语形容……”

“倪妹这么一说,我也觉得是这样,按理说都是同样的环境产出来的水果,但是感觉却是云泥之别。”

李煜听了暗笑,不就是少了一股灵气嘛,空间里的东西灵气极重,外面种的瓜果蔬菜哪有这么浓的灵气?能让两个长在红旗下的中年人解释清楚这件事,真的非常难,不过倪楠用“能量”代替“灵气”,倒也很贴切。

突然,三只大叫起来,闪电般的扑向一棵野梨树后面的草丛,三只虽然年幼,但速度和警觉居然比老猎狗还要强,这么短的距离,爆发出极快的冲劲和速度。

黑狗子下意识的端起猎弩,瞄准野梨树后面的草丛,看到一只肥硕的野兔从树后面蹿出来,这才收起猎弩。

他这次进山是为了当向导,顺便保护这两个大老板,并不是单纯的为了打猎。所以,一只野兔,三只就可以搞定了,还不值得开弩。

三只一扑,野兔突然往地上一趴,就地一滚,朝相反的方向跳去,可是野兔忘了现在是三只虎视眈眈的猎狗,早就忍耐不住的小二“汪”的一声,张开大嘴就咬。野兔速度极快,小二也咬空了,只气得汪汪大叫,不停的追赶,三只狩猎经验缺乏的猎狗像扑蝴蝶一样,在草丛里东一扑,西一跳的,忙得不可开交,可是有几次都咬到野兔子的褐色皮毛了,居然还是让它逃脱。

这时,一直在旁边淡定的做壁上观的旺财,瞄准时机,大吼一声,顺着野兔跳开的方向冲去,身子在半空,就猛然一口咬住了野兔的脖子,用力一摇脑袋,野兔就像波浪鼓摇摆,一身的力气被这一摇就摇没了。

看着威风禀禀的旺财,李煜无奈的摇摇头,三只看着雄壮,也够机敏,但是这狩猎经验可真是等于零,先前的猎物估计也是旺财捕捉到的吧,等旺财落地转身,嘴里的兔子就没有力气挣扎了,抽搐几下后腿,就停止了动弹。

这可把三只气坏了,汪汪大叫,怒吼着扑向旺财……哦,其实是扑向旺财嘴中的兔子,一狗咬住兔子一只腿,一狗在旁边狂吠,死不松嘴,呜呜乱吼,似乎想要当场把这只让它们丢脸的兔子分尸。(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