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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四章

蓝斯洛喜欢玩游戏。

总是说,这,是他最爱的游戏。

他是个天生的狩猎者,一头猛兽,但比起狩猎,他更喜欢玩弄他的猎物,直到玩腻了,才会终于结束那可怜的生命。他喜欢派对、喜欢游走于人类之间,像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潜伏在羊群中,慢慢寻找他的猎物。

我,是个裹着糖衣的毒药,是诱使猎物上钩的罂粟,而在迷惘与迷幻之间,我如女夜魔一般,要人为我献祭出最甜美的鲜血。

人类的血液,对于血族来说,不仅是引以为生的生命之水,也是最奢侈的享受。它不仅能带给血族愉悦,味觉上,猎物死时的情绪,更是能够增添血液百般滋味的上等佐料。因此,蓝斯洛尽可能让他的猎物死在极度的快乐之中,不是因为他仁慈,纯粹因为“快乐”的味道最可口。除此之外,“恐惧”也是不错的佐料,只是口感上略差了一点,不过燕环肥瘦各有所好,我也没什么好批评的。

在血液的“味觉”上,最有趣也最难理解的地方,就是所有血族人都一致同意,坏人的血比好人来得香醇,差别就类似Absolut和Smirnoff的伏特加,就算不是内行人都分辨得出来。不过,却不知道我们应该感到无奈,还是可笑:这,难道是神给予天下为恶之人的另一种制裁?交由我们这被诅咒的夜仆?

它的玩笑,一如往常,并不太好笑。

反正,就因为蓝斯洛奢华的享受,所以才有了这咏叹死亡的极乐派对。

几乎每个夜晚,蓝斯洛都会带着不同的人回来饮酒作乐,尽可能满足所有“贵宾”的一切欲求,只是他们不知道,短暂快乐的代价,是他们的生命。

每个星期六与星期日交替的午夜,我都会准时呼应蓝斯洛的要求,盛装出现在这场派对里。当我出现,我是人们最诱人的幻妄、最渴求的欲望,为一亲方泽而尽一切手段讨好我。殊不知,当清晨五点半的大钟敲响,我就是挥动死神镰刀收割者。

但是,我只浅尝,从不深饮。

对于血液的欲求,如同我对于权势,早已变得淡然。血液起初带来的兴奋与快感,不知何时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甚至不喜欢生血的腥味,总要在里面掺些冰糖或薄菏酒才能够入喉。血,只是我为生的必需品,气味自然是越淡越好。就算在血族之中,因为活血的摄取量太少,我也总是最瘦弱最白皙的那个。而我所拥有的暗黑之礼,那个只能闻得出人类心理正负情绪的垃圾能力,根本也不会有什么强弱的影响,所以我也懒得去在乎。

所以,蓝斯洛总是说我是最不像吸血鬼的吸血鬼,最不像皇族的皇族。

但是游戏,仍旧是要继续在我可笑又可悲的千夜一夜里。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名即将颠覆我的世界的男子。

他叫“Seven”,一个根本不能算是名字的名字。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逐渐发现这个名字背后,他所隐藏的悲凉往事。

不过那是另一个故事了。

今夜,虽然是蓝斯洛邀他参加这个死亡派对,但是看得出他对这个叫Seven的男子有着先天性的警觉,所以,他才将Seven带到我面前,要我陪他渡过所剩的今夜。

“这是艾莉丝,我妹妹,她会好好照顾你的。”蓝斯洛说,为我引见这以数字为名的英挺男子,然后递过一个眼神,“没错吧,艾莉丝?”

蓝斯洛的意图,其实是要我“闻一闻”这个人的内心。

“当然了,哥哥。”我点了点头,也只能这样回答。

然后,我将视线转移到Seven的脸上。

以一个人类来说,他长得相当好看。刀削般的脸型柔硬度适中,虽然有绫有角,但不会太过阳刚、也不会太过阴柔,俊秀而斯文的脸上,双眼深邃,却清彻如水。我大概有好一阵子没见过这样子好看的人了,使我不禁怔了一会。不过,他始终就不过是个人类。

为他,我没有特别展露笑容,因为没有人能够例外,顶多,只是礼貌性地浅浅一勾唇,然后,我悄悄地用鼻子嗅了嗅。

爱情是夜蔷薇,自信是薄荷草。

眷恋是薰衣草,失恋是湿闷的阴雨。

快乐是风中的百合,悲伤是溶雪里的枯黄。

诚实是青苹果,而谎言呢,则是大黄瓜。

这,就是我所拥有的暗黑之礼。

然而在他、在Seven的身上,我闻不到任何可分辨的气味。

就像自然而然的微风,悠闲而随性。

我有点惊讶,这是什么意思呢?

“你跳舞吗?”我面色依旧平稳,但仍不自禁随口找话来掩饰我的小小讶异,却没想到这个男子居然顺着我的话,笑嘻嘻地装傻:“当然好。”

这回我是真的尴尬了,但是也没给我婉拒的余地,他主动牵过我的手就往舞池里前去,他勾住我手指的力道适中,小小的动作就散发出了相当的自信。他的手有力地扣住我,不让我轻易松开,却也不会握得太紧,让我产生任何的压力……这个方式真的让我感到无法拒绝。

然而,让我更惊讶的还在后面。

他引领着我跳舞,没有夹带丝毫情欲或任何邪念,那是我第一次,没有翅膀,却能翩翩起舞。在音乐与他纯粹而干净的眼神里,世界万物仿佛淡化,一切就只有我,只有他,只有我们的舞步。

但是,再美的梦也终究要醒,清晨五点半的钟声响起,像一双看不见的魔爪,残酷地将我从我的童话世界硬生生地抽离;美梦如万花筒般碎散零星,掉落满地,像是我心里泪水哭泣的声音。我回过神来,顿时,我又变回了孤寂的夜公主,又再次,成为了死神冰冷的镰刀。

钟声余韵犹存,我已经咬了他。

将毒素注入他的神经系统,瘫痪一切行为的能力。但是我却保留了他意志的清醒。为什么?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或许是我还没完全从刚才的温存里清醒过来吧。

当其余的人类倒在自己的血泊中,一旁虎视眈眈的人畜一拥而上,大食热腾腾的血肉之时,我将Seven扶了起来,让他舒服地横躺在一旁的沙发上。

正持着一杯血腥玛丽的蓝斯洛眼神发出幽幽却凌利的冷光,一把望住了我,仿佛在无声质问着我的行为。我大方地回望,朝他走近。

“我想要他。”

我简单地说,不知从何而生的勇气。

蓝斯洛侧了侧头,脸色有点难看,出口的语气依然温文儒雅,却难得地废话一长篇:“我亲爱的艾莉丝,你知道在任何其它的情况下,我都会答允你的要求,毕竟你从没开口要一个咕偻过。但是这个人不同。我的直觉告诉我他不是个普通的家伙,而你也知道我有多么讨厌不好的‘惊喜’,不是吗?下次,嗯!下次,我会找个能与你的高贵匹配的咕偻当礼物,好吗?”

“是的,哥哥。”我低下头,静静地答,但双手愤怒地紧握成拳,却无法反抗他的一字一词。我不是没有勇气,只是还不足以起身抵抗自己已然的宿命。

转身回到Seven旁边,我作势朝他颈边埋头咬下,但四颗长牙却不由自主地打颤,发出只有我自己听得到的“格格”声响。我轻张被自己咬破的唇,在他的颈边点落一个鲜红的吻痕。不知道为什么,当我的嘴唇接触到他温暖的皮肤时,却发现自己眼眶里突然泪水在打转。

我撇开头,面朝着另一边的大落地窗,不肯让谁看见我的眼泪。

是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还是窗外美好的天光,我不知道,但是我却突然好想好想有人陪我看这一个朝阳。好想好想陪他,共度他这最后一个朝阳。我伸手绕过他的身子,有他身体的温暖,我心下顿时已不在乎蓝斯洛和众人的眼光,就迳自扶着他来到落地窗边和我一同坐下。

“你……阳光……?”Seven沙哑地问。

没想到他被我全身麻醉后居然还能讲话,我有点讶异地望着他,而听到他的话,虽然不明不白,但他的语气和眼神里满满只有关怀,没有任何一丝的恐惧或是怨恨,让我觉得好温暖好温暖……

“你是担心我?”我望着他,明明心里知道答案却还是由不得问。伸手敲了敲面前的玻璃窗,我朝他一笑:“这是抗紫外线的防弹玻璃,我不会有事。”

突地,我发现自己第一次破例。

为了他,我笑了。

如此,我们肩并着肩,一起,看天亮。

曙辉在我们彼此的眼里四射,从来没有过这样自然而安心的感觉,我心一坦然,告诉了他藏在我心中最深处而禁忌的渴盼:

“我此生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能尽情享受阳光。”

在他的眼里,我看见了此生最美的景色:无边无际的绿地上,两颗树根连理纠结成一颗巨大的树,长在世界的正中央,树枝上七彩的叶片绚烂,几乎就要遮蔽了整个蔚蓝的天空!